2000-2009
高榮婚姻
2008年10月


高榮婚姻

家庭文告幫助我們了解,高榮婚姻比其他任何關係更可能帶來幸福。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非常感激你們每一個人。我們大家都由衷感謝能有耶穌基督的福音。在這充滿不幸的世界裡,我們確實很感謝神「偉大的幸福計畫」。1祂的計畫宣告,世上有了男人和女人,「才能有快樂」。2那種快樂來自於我們選擇依照神永恆的計畫來生活。

選擇的重要性可以用一個簡單的概念來說明,這是有一天我在大賣場買東西時想到的。我稱之為「購物者模式」。因為購物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這些模式可能大家都很熟悉。

明智的購物者在作決定之前,會仔細研究他們有哪些選擇。對於想買的東西,他們會注重其品質和耐用度;他們要最好的。相反的,有些購物者愛挑廉價品,有些人則消費過度。不久之後,他們就會很懊惱地發現自己所作的選擇並不明智。令人遺憾的是,少數一些人不顧個人尊嚴,竊取想要的東西。我們稱這些人為扒手。

購物者模式可應用在婚姻這個主題上。一對相愛的男女可以選擇最高品質的婚姻,或是品質較差而無法持久的婚姻。或者兩樣都不選,當一名「婚姻扒手」,無恥地偷取他們想要的東西。

婚姻是世界上廣受辯論的主題,也有各種不同的方式來過婚姻生活。身為主的使徒,3我談論這項主題的目的,是要宣告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聖的──是神所制定的。4我也要聲明聖殿婚姻的優點。那是造物主為祂子女提供的最高品質、最持久的婚姻類型。

雖然救恩是個人的事,但超升卻是全家人的事。5唯有在聖殿結婚並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其婚姻的人,才會在死後延續與配偶的關係,並接受最高等級的高榮榮耀或超升。6聖殿婚姻也稱為高榮婚姻。高榮榮耀中有三個階層。要獲得最高階層,夫妻必須接受今生和全永恆的印證,並遵守在神聖聖殿內立下的聖約。7

人類心中最高貴的渴望,莫過於婚姻關係在死後還能延續。忠於聖殿婚約就能夠達成這一點,讓家人能永遠在一起。

這是一項榮耀的目標。教會一切的活動、晉升、定額組和班級,就是為了達到使家庭超升這項目的。8

為了達成這項目標,天父在本福音期復興了聖職權鑰,這樣一來祂計畫中必要的教儀才能藉著適當的權柄來執行。天上的使者──包括施洗約翰、9彼得、雅各、約翰、10摩西、以利亞和以來加11──都參與了聖職的復興。12

這項被啟示的真理知識在這世上傳遍開來。13我們身為主的先知和使徒,再次向世人宣告,「家庭是造物主為祂子女永恆目標所訂計畫的核心。」14

我們進一步宣告,「全人類,不論男女,都是照著神的形像所造,每個人都是天上父母所心愛的靈體兒女,因為這樣,每個人皆有神聖的特性及目標。性別是每個人前生、今生和永恆身份及目的之基本特徵。

「在前生時,靈體兒女知道神是永恆之父,並且崇拜祂,接受祂的計畫,藉此計畫得到骨肉身體,獲取塵世經驗,邁向完全,終而達成神聖目標,成為永生的繼承者。〔天父偉大的〕的幸福計畫使家人的關係可以超越死亡而永遠延續,聖殿中的神聖教儀和聖約讓人有可能回到神的面前,並使家人能永遠結合在一起。」15

這份家庭文告幫助我們了解,高榮婚姻比其他任何關係更可能帶來幸福。16創造地球和復興本教會的目的,就是為了建立家庭,使他們能夠印證並獲得永恆的超升。17

經文說,「〔一個男人〕有一個妻子是合法的,他們二人要成為一體,這樣才能達成創造大地的目的。」18另一段經文說,「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19因此,婚姻不僅是邁向超升的福音原則,也是神聖的誡命。

天父說:「這就是我的事工和我的榮耀──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20祂愛子的贖罪使這兩項目標得以實現。由於贖罪,不朽──也就是死後復活──才能臨到每一個人。21也因為贖罪,永生──也就是永遠住在神的身邊──才成為可能,那「恩賜是神一切恩賜中最大的。」22為了有資格獲得永生,我們必須與天父訂立永恆聖約。23這意謂著聖殿婚姻不只是夫妻之間的事,也同時與神有著夥伴關係。24

家庭文告也提醒我們:「夫妻肩負神聖的責任要彼此相愛、彼此照顧」。25在那樣的家庭中出生的孩子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26當一個家庭在聖殿中印證後,那個家庭本身就能像神的國度一樣永恆。27

要獲得這樣的酬賞,不能只是滿心盼望而已。有時候,我會在報紙的訃聞中讀到這樣的話:但願最近過世的某某人已和死去的配偶團聚;但事實上,他們並不曾做過這種永恆的決定。相反的,他們選擇的婚姻只在他們雙方都活著的時候才有效。天父曾經為他們提供一份天國的禮物,但他們拒絕了。在拒絕這個禮物的同時,他們也拒絕了那位送這禮物的人。28

一節有力的經文將滿心盼望和永恆真理作了清楚的區別:「所有的誓約、合約……義務、誓言、誓詞……或期望,凡不是由那位被膏抹者為了今生和全永恆,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訂立、同意和印證的,那麼在死者復活時和之後,就沒有功效、效力或力量……。因為凡不是要達此結果所立的合同,在人死後就終止了。」29

這些是絕對的真理。本教會的教友邀請所有的人都來學習這些真理,以符合永生的要求。30我們邀請所有的人獲得對永恆的父神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信心,悔改,接受聖靈,得到聖殿的祝福,訂立並遵守神聖聖約,並且持守到底。

神何其慈悲,祂偉大的幸福計畫和其中的永恆祝福能擴及那些今生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並且能代替他們執行聖殿的教儀。31

不過,許多沒有結婚的成年教友該怎麼辦呢?他們本身並沒有錯,卻要獨力面對生命的考驗。我們要記住,在主的方式和時間表中,沒有任何祝福是扣留不給祂忠信的聖徒的。32主會依照人的真心渴望和行為來審判和獎賞他們。33

同時,人的誤解可能會讓婚姻出現問題。老實說,每樁婚姻都始於兩個本來就有缺點的人。這兩個人都不完美。唯有透過他們認真努力,幸福才會降臨。就像管弦樂團需要所有團員通力合作才能奏出和諧的音樂一樣,和諧融洽的婚姻也是需要共同努力。如果每個伴侶都能降低個人的要求,並且擴大展現無私及愛的行動,他們的努力就會成功。

多馬·孟蓀會長曾說:「要想找到真正的幸福,就必須向外求。人唯有忘懷自我,為人服務,才能學到生活的意義。為人服務就像是責任──盡到責任,才有真正的喜悅。」34

人唯有將配偶的福祉列為最高優先時,才能享有和諧的婚姻。達到這樣的境界時,高榮婚姻就得以實現,能為今生和來生帶來極大的喜悅。

神的幸福計畫讓我們能為自己作選擇。就像購物者模式,我們可以選擇高榮婚姻,或選擇其他次要的。35有些婚姻選擇很廉價,有些很昂貴,有些則是狡猾的敵人精心策劃的。要當心,敵人提供的選擇會帶來悲慘的結果!36

最好的選擇是高榮婚姻。幸好,如果先前作了次要的選擇,現在還可以作另一種選擇,使之升級為最好的選擇。那需要內心巨大的改變37和自我不斷地努力提升。38這樣的祝福值得付出一切努力。39

聖殿婚姻的祝福若全然實現,是超乎我們凡人所能理解的。這樣的婚姻會在高榮國度中繼續成長。我們在那裡能成為完全。40如同耶穌最後獲得父的完全榮耀那樣,41我們也能夠「歸向父,而在適當的時候,獲得祂的完全。」42

高榮婚姻是邁向永生的一項必要準備工作。人必須經由適當的權柄,在正確的地方與適當的人結婚,並且忠信地遵守那神聖的聖約;43然後,才能確保在神的高榮國度裡得到超升。我為此作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阿爾瑪書42:8。亦稱「神的計畫」(見尼腓二書9:13,阿爾瑪書34:9),「救贖計畫」(見摩爾門經雅各書6:8,阿爾瑪書12:26,30,32-33;29:2;42:13),「救恩計畫」(見阿爾瑪書24:14;42:5),以及「慈悲的計畫」(見阿爾瑪書42:15,31)。

  2. 尼腓二書2:25。

  3. 見教約107:35。

  4. 見教約49:15-17。

  5. 見羅素·納爾遜,「救恩與超升」,利阿賀拿,2008年5月,第7-10頁。

  6. 見教約76:53;132:7。

  7. 見教約131:1-3。

  8. 這項主題的一個例子就是經文所說的:「你的職責永遠是對教會的,這是因為你家庭的緣故」(教約23:3)。

  9. 見教約第13篇。

  10. 見馬太福音16:18-19;教約27:12-13,約瑟·斯密──歷史1:72。

  11. 見教約110:11-16。

  12. 見教約128:8,18;132:45-46。

  13. 見尼腓二書10:2;30:8。

  14.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利阿賀拿,2004年10月,第49頁。

  15. 利阿賀拿,2004年10月,第49頁。

  16. 我以前說過:「婚姻是社會秩序的鑄造場,美德的泉源,也是獲得永恆超升的基礎」(「滋養婚姻」,利阿賀拿,2006年5月,第36頁)。

  17. 每當經文警告我們「大地將完全荒廢」,這項警告指的是在聖殿裡需要聖職權柄將家人印證在一起(見教約2:1-3;138:48;約瑟·斯密──歷史1:38-39)。

  18. 教約49:16;亦見創世記2:24;馬太福音19:5;馬可福音10:7-9;摩西書3:24;亞伯拉罕書5:18;教約42:22。

  19. 哥林多前書11:11。

  20. 摩西書1:39。

  21. 見尼腓二書9:22;阿爾瑪書12:8;33:22;希拉曼書14:17;摩爾門書9:13;摩西書7:62;Joseph Smith Translation, Genesis 7:69。

  22. 教約14:7。

  23. 見教約132:19。

  24. 見馬太福音19:6。

  25. 利阿賀拿,2004年10月,第49頁。

  26. 詩篇127:3。

  27. 見教約132:19-20。

  28. 見教約88:33。

  29. 教約132:7。

  30. 耶穌教導古代美洲人民這個觀念(見尼腓三書27:16-20)。亦見尼腓二書33:4;教約42:61;Joseph Smith Translation, 1 John 5:13。

  31. 見教約128:1-18;137:7-8。

  32. 見約瑟·斐亭·斯密,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第2卷,第73-74頁。

  33. 見阿爾瑪書41:3;教約137:9。

  34. Church News, July 5, 2008, 2。

  35. 見尼腓二書2:27;摩爾門經雅各書6:8。

  36. 撒但要我們像他一樣悲慘(見啟示錄12:9;尼腓二書2:18;摩西書4:6;教約10:22-27)。

  37. 見阿爾瑪書5:12-14。如此巨大的變化包括悔改、寬恕,以及再次決心「歸向基督,在祂裡面成為完全」(摩羅乃書10:32)。

  38. 「福音的首要原則和教儀是:第一,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第二,悔改;第三,為罪的赦免的浸沒洗禮;第四,為聖靈恩賜的按手禮。」(信條第4條)悔改要求的是徹底變得更好──即個人完全的提升。

  39. 見教約93:1。

  40. 見摩羅乃書10:32。

  41. 見教約93:13-14。

  42. 教約93:19;亦見教約66:2;132:5-6。

  43. See Bruce R. McConkie, Mormon Doctrine, 2nd ed. (1966),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