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楊百翰, 852102000000
楊百翰的教訓
耶穌基督提供人類一項無限的贖罪
後期聖徒相信救主的贖罪,因此我想請求以色列的長老們儘可能地了解有關人類家族救贖的所有教義要點,以便知道如何討論和解釋。(DNSW, 18 Aug. 1874, 2)
耶穌前來世上建立祂屬靈的國度,或來灌輸道德的標準,讓人們的靈性提升,而能敬神和成為神,使他們能夠因此確實得到榮耀的復活,而且讓他們在此世上的國成了神和基督的國時有資格統治大地。祂前來也是為了介紹自己是世人的救主,並要在贖罪的祭壇上流血,為所有信徒開闢生命的道路。(DNW, 13 Aug.1862, 1)
〔斯密〕約瑟告訴我們耶穌是基督--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世人的救主。他跟我們說在父面前,不論天上或天下絕沒有其他的名字,世人可以藉以得救,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名和施助,以及祂在髑髏山所作的贖罪才行。約瑟也告訴我們,救主要求我們嚴格服從祂國度的誡命、教儀和律法,而且我們如果這樣做,就能成為祂福音應許中所有祝福的領受者。(DNW, 22 Oct. 1862, 1)
一旦撤去救主的贖罪,轉瞬間,基督教世界對救恩所抱持的一切希望就完全毀滅,他們信心的基礎被拿走,沒有一個東西可留給他們作為立足點。沒有了贖罪,神曾賜給猶太民族,賜給外邦人,以及賜給我們的一切啟示就沒有價值,而我們一切希望就成為泡影。(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31頁)
藉著只有基督才能賜予的贖罪恩賜,神的兒女可以承繼榮耀的國度
後期聖徒們相信神子的福音,就是因為那是真實的。他們相信為赦免罪的洗禮,不論那是親自受洗或代替死者受洗;他們相信耶穌是世人的救主;他們相信所有能在任何國度中獲得任何榮耀的人均將如此,因為這是耶穌藉著祂的贖罪而買來的。(楊百翰講演集,第34頁)
耶穌從太初就被指定要為救贖我們而死,因此祂在十字架上受苦刑而死。(楊百翰講演集,第31頁)
關於耶穌及贖罪,我能對你們說(經文是如此寫著的,而我堅信):基督曾為所有人而死。祂已付了全部的債,不論你是否接受這恩賜都一樣。然而假如我們繼續犯罪、撒謊、偷竊、作假見證,我們必須悔改並棄絕罪,才能獲得基督寶血的全部效力。如不這樣,就無效力。為了證明贖罪對我們有益,就必須先悔改。讓所有做錯事的人不再做錯事;不要再活在罪中,不論是哪一種罪都一樣,卻要每天依照所得的啟示而生活,這樣你們的榜樣才值得效法。讓我們記住,我們決不要超出我們的宗教範圍--決不要,決不要!(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80-181頁)
除了沉淪之子將被打入地獄之外,耶穌將以自己的救贖把亞當的每一位子女都帶領出來。……的確,只要人不因為犯罪而失去蒙得神恩的機會,結果淪為魔鬼的使者,就可以被帶領出來繼承某種榮耀的國度。(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39頁)
如大家所瞭解的,耶穌是自死復活的第一人。至於以諾、以來加、摩西、或任何其他曾經生於世上的人,不論其生活有多嚴謹,在耶穌基督的身體從墳墓中被天使喚出之前,這些人都未曾復活過。祂乃是自死復活的第一人。祂是復活之主--第一位在接受復活的榮耀後,到世上住的骨肉身軀。(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30頁)
這對祂來說並非奇蹟。祂掌握生死的大權,祂有權柄捨去生命,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祂說的,所以如果我們相信記載在新約中救主生平和使徒的話語,我們就該信這一點。耶穌自己本身裏頭有這種權柄,那是天父傳給祂的。這是祂繼承的遺產,而祂有捨下生命和取回生命的權柄。(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393頁)
基督的贖罪讓有信心、悔改和服從神的人得到寬恕
罪惡與黑暗被允許來到這世上。人類依照永恆設計好的計畫吃了禁果,以致於人類可以接觸黑暗的原則和權能,認識苦與甜、善與惡,並能辨認光與暗,而使他們能不斷地接受光。(楊百翰講演集,第71頁)
這福音將解救所有人類;耶穌的血將為我們的罪贖罪,假如我們接受祂所訂的條件的話;但是我們必須接受那些條件,否則它對我們毫無用處。(楊百翰講演集,第9頁)
要作聖徒,需要克服心中每一種錯誤的影響力,直到每一個惡念都根除,而一切的心思意念都順從基督的旨意。(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06頁)
若要擺脫我們裏面的罪,以便逃離這世界而進入高榮國度,就需要基督的一切贖罪、父的慈悲、天使的憐憫和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常與我們同在,然後我們還要盡力而為。(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71頁)
研讀建議
耶穌基督提供人類一項無限的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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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基督要來到世上建立祂「屬靈的國度」?祂到世上來還有什麼其他目的?耶穌如何「為所有信徒開闢生命的道路」?我們要如何教導家人才能「使〔他們的〕的靈性提升,而能敬神和成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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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怎樣才能「在父面前……得救」,並且「成為祂福音應許中所有祝福的領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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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楊會長所言,如果耶穌基督的贖罪被拿走,基督教的世界會如何?(亦見尼腓二書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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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習以下經文,以了解其他關於贖罪的事:摩賽亞書13:28,32-35;阿爾瑪書7:11-12;12;34:9-12;摩羅乃書8:8-12;教約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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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藉由只有基督才能賜予的贖罪恩賜,神的兒女可以承繼榮耀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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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在前生就被指定要「為救贖我們而死」。祂的救贖使我們在屬世和屬靈上都不會和神分開;這就叫作贖罪。楊會長說,基督的贖罪「已付了全部的債,不論你是否接受這恩賜都一樣。」(亦見希拉曼書14:15-18)我們如何接受贖罪完全的益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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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會長說,所有在任何國度獲得任何榮耀的人都會如此,因為這是耶穌用祂的贖罪買來的。祂如何付清亞當的債?祂如何付清我們的債?(亦見尼腓二書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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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如何成為「復活之主」?
基督的贖罪讓有信心、悔改和服從神的人可以得到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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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黑暗和罪惡被允許來到這世上」?亞當的墜落帶來哪些後果?(亦見尼腓二書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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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贖罪是依據我們的救贖主「所訂」的條件來救贖我們的罪。這些條件是什麼?(亦見尼腓二書2:26;教約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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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可以藉著神怎麼樣的協助「逃離這世界而進入高榮國度」?我們必須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