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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會長的教訓:郭禧伯

用福音的教養和訓誡來教導子女

總會會長的教訓:郭禧伯,  1041404400000

郭禧伯生平摘記

我們已談了許多有關郭禧伯會長個人如何勤奮、服從的事。但每當他因為自己的信心和努力而獲得許多祝福時,都會很快地指出,這一切都要歸功於那些在他幼年時教導他福音的人。

他經常稱頌自己的母親。他說:「當然,我的一切都要歸功於家母,因為家父在我出生九天後就過世了;可是家母給我的絕佳教誨、她的信心與正直,在在都啟發了我。」1談到他決定要到聖殿結婚一事,他說:「我很感謝那時的靈感和決心,讓我的人生有正確的起步。為什麼我會有那樣的靈感和決心?因為我的母親相信福音,並教導我福音的價值,那讓我有渴望依照福音教導行事,讓人生有正確的起步,藉此獲得一切的益處。」2

郭會長也表示,他很感謝主日學教師及其他曾經在他幼年時指引過他的人。他說:「我將在全永恆的所有年歲中,永遠感謝那些曾經影響過我的人。」3

郭會長效法那些曾經在他人生中極有影響力的教師的榜樣,勤勉地教導自己孩子真理。他的女兒班納特郭法蘭絲談到他怎樣溫和地幫助她和她的兄弟姊妹遵行福音時,說:「父親在不怎麼重要的事情上,是極少對我們說『不行』的。因此,當他說『不』的時候,我們都知道他是當真的。他的訓練方式是盡可能讓我們自己做決定。他總是很有耐心地解釋,為什麼他會認為某個做法不太明智,然後他會說:『這是我的感覺,但你當然必須自己做決定。』結果,我們所作的決定通常都和他的一樣。他似乎就是能激勵我們,使我們想去做正確的事,而不是被迫去做正確的事。」4

郭會長向來不厭其煩地教導自己的孩子,即便他的許多孩子都長大成人了亦然。他52歲,擔任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時,曾在一次總會教友大會上,專心聆聽斯密F.約瑟會長所作的演講。當時他聽到斯密會長呼籲教會教友要「藉著他們撫養子女,教養子女在信心中長大成人的方式,來展現信心,展現他們對福音原則的摯愛。」5之後,同一天稍晚郭長老站在講台上時說:

「我生平最大的願望之一,是生活配稱,不辱我的父母;我生平另一項最大的願望,是用福音的教養和訓誡來養育我的子女。我生平對後期聖徒演講時最喜愛的主題之一,是出自於主的啟示。主在這啟示中告訴我們,我們有責任向子女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要運用對主和世界救主的信心來鼓勵他們,教導他們祈禱並正直地行走在主面前〔見教約68:25-28〕。我相信大多數人都疏忽了這條誡命。我極高興聽到我們的總會會長在今天的演講中,呼籲後期聖徒要履行他們在這一方面的責任。我一向都很努力這樣做,但我已下定決心,將來要更加忠誠地這樣做。我相信我們每個人在這方面都有機會再多加改進。」6

郭禧伯的教訓

父母有責任教導子女福音原則。

我相信我可以很肯定地說,每一位真正的後期聖徒心中最深切的願望,就是自己的孩子能在福音的教養和訓誡中成長,遵守神的誡命,好在神的國度中得救。假使孩子的心中隨著每天的生活而種下錯誤和邪惡的種子,卻想一下子在這樣的心中撒下一些真理,結出真理的果實,簡直是荒唐不合理。……如果有個農夫要求每個人在經過他農場時都丟下一把野草的種子,連著二十一年都如此,然後卻期望在他種下一把穀子後能有所豐收,我們會認為這農夫真是個天生的傻子。

我也許知道九九乘法表,我的妻子可能也知道,但我不能因此就期望我們的孩子一生下來就知道九九乘法。我也許知道福音是真實的,我的妻子可能也知道;但我一點也不敢幻想我們的孩子天生就會知道此事。我們藉著服從福音律法和教儀來接受到福音的見證,我們的孩子也會用完全相同的方式獲得這知識;但假若我們沒有教導他們,他們也沒有行走在通往永生的窄而直的道路上,他們就永遠也不會得到這樣的知識。我聽過有人說,他們的孩子天生就是新永約一切應許的繼承人,並且無論他們做些什麼,成長後都會知道福音。我要告訴你們,這並非真實的教義,而且正與我們天父的誡命完全相反。我們發現,賜給後期聖徒的是一項責任,而不是請求;按照律法,他們應當教導他們的孩子:

「再者,假如在錫安或在組織起來的錫安支聯會中,父母們有兒女,而不教導兒女明白悔改的教義,對活神的兒子基督的信心,以及在八歲時的洗禮和藉按手禮的聖靈恩賜,則罪將落在父母們的頭上。

「因為這要做為對錫安或任何組織起來的錫安支聯會的居民的律法。

「他們的兒女,在八歲時,必須領受赦免他們罪的洗禮,並且接受按手禮。

「他們也必須教他們的兒女們祈禱,並且正直地行走在主面前。」〔教約68:25-28〕……

每一位熱愛福音的父親隨時都樂意去大地各端宣揚這福音,並且人類所能享有的最大喜悅之一,就是帶領靈魂認識真理。我們更大的喜悅應是在救恩計畫中訓練自己的子女。7

在主最早給亞當和夏娃的訓示中,主說:「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世記1:28〕祂今日也重申那項命令。祂再次在這最後的福音期啟示了婚姻誓約的永恆原則。祂將訂立該聖約的權柄復興到世上,又聲明這是夫妻結合惟一正確而適當的方式,也是神聖家庭關係得以超越死亡,直到全永恆的惟一方式。祂也說只能藉著在主的聖殿中所執行的教儀而創造此一永恆關係,因此祂的人民應當依照此教儀,僅在祂的殿中結婚。

主已告訴我們,每一個丈夫和妻子都有責任服從那賜給亞當『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命令,如此一來,大批等待取得骨肉身體的精選的靈才可來到世上,在神偉大的計畫中進步,變得完美。因為沒有骨肉的身體,就無法進步到神為他們所計畫的未來。因此,每一個丈夫和妻子都應當成為以色列的父母,讓子女出生在神聖、永恆的聖約中。

藉著把這些精選的靈帶到世上,藉著善用主提供的這機會,每位父母都要對住在身體裡頭的靈,也對主負起最神聖的責任,因為那靈體迎接永恆的命運時,無論等在前的是祝福或懲罰,絕大部分都取決於父母對子女的照顧、教導和訓練。

任何父母都無法豁免這項義務和責任,而且主必要求我們要負起完全的責任來善盡職責。此乃世人所承擔的責任中最崇高的責任。

母職因此成了一項神聖的召喚,是為了履行主的計畫而獻出的神聖奉獻;她們聖潔地獻上自己,撫育教養孩子的身心與靈性;這些孩子已保有第一地位,他們來到世上是要獲得第二地位,「看他們是否將做主,他們的神,將吩咐他們的一切事」〔亞伯拉罕書3:25〕。而帶領他們,使他們保有他們的第二地位的,乃是母職的工作,並且「那些保有他們的第二地位的將永永遠遠擁有加在他們頭上的榮耀」〔亞伯拉罕書3:26〕。……

母職近乎神性,是世人所從事最崇高聖潔的一種服務。凡敬重自己這項神聖召喚及職務的女性,其地位僅次於天使。我們要對妳們這些以色列的母親說,願神祝福妳們、保護妳們,賜予妳們力量和勇氣、信心和知識、聖潔的愛和獻身職責的精神,使妳們能充分履行妳們的神聖召喚。我們要對妳們這些母親和準母親說:要貞潔、保持純潔、過正義的生活,使妳們的後裔世世代代都能稱妳們為有福。8

我曾聽到有人說,他們要等子女長大、變得成熟後,再試著教導他們福音原則。他們不要在他們能夠理解福音之前,就硬把福音塞給年幼的他們。聽到有男男女女說出這樣的話時,我就想,他們對福音原則既缺乏信心,也缺乏應有的認識。主已說過,我們有責任在孩子年輕時教導他們。我寧可相信主的話,也不要相信那些不遵守主誡命者的話。以為不必教導孩子福音,他們長大自然就會認識福音是極為愚蠢的。有些男女辯稱:「我是個後期聖徒,我們在聖殿結婚,並依照新永約由一位持有神的聖職的人在祭壇上印證了,因此我們的子女長大後一定會成為好聖徒;他們必然會這樣,此乃出自他們的天性。」……我要告訴你們,除非我們的子女研讀福音,自己獲得見證,否則不會知道這福音是真實的。父母若以為子女天生就有福音知識,那是在欺騙自己。在新永約下出生的人,當然更有權利獲得神的祝福,這些子女自然而然地會長大、履行他們的職責,但撒但也了解這點,因此更努力企圖帶領我們的子女遠離真理。9

我祈求主會讓那些年輕人的父母認識並理解到,他們的子女可能會面臨哪些危險與誘惑,好使父母受到引導和帶領去鼓勵子女,給予他們指引,教導他們如何依照主所希望的樣式生活。10

我們為什麼而努力?為了富貴?榮華?我們若遵行了耶穌基督的福音,就要為永生而努力,要努力拯救我們的靈魂。在拯救了自己的靈魂後,還要為子女的救恩而努力。……我要說,你們能留給子女的上好遺產,就是對神的國度的堅定見證。11

教會領袖及教師協助父母教導子女。

子女的教師幫父母塑造孩子的生活。他們的責任極為重大,同時他們也要為所教導的一切負責。12

無疑地,在天真無邪的孩子及少男少女時期所留下的印象,對他們未來一生的影響最為深遠,遠勝過其他任何時期。這就好比在一張空白的白紙上寫字,不管寫什麼都絕不會模糊或混淆不清的。

有許多人儘管年少時所做的事不蒙天父喜悅,也對自己無益,不過之後卻在人生的戰役中留下了美好的紀錄;但是我們若能讓孩子在動身前往人生的戰役之前,就讓他們在歲月的紀錄上只留下好行為和增進信心的思想,而無其他的記載,那就會更好了。有句俗諺說:「小枝子往哪彎,樹大了就往哪斜。」你們這些教導我們子女的人,正在引導幼枝生長的方向。……

任何人從債券或股票中所得到的利潤,或世上的任何財富,都比不上個人心中知道自己已成為神手中的工具,塑造他人生命,使之向善。我可以向青年人正義的教師應許:隨著歲月的流轉,你們將因為自己曾是神手中的工具,塑造孩子的生命,使之向善,而獲得感恩與感激的利潤。……

我們可能以為自己所留下的印象並不會持久,但我可以向你們保證,會的。我確信教師藉著活神的靈感向孩子所作的見證,孩子很難忘懷的。……

每一位教師都有機會、也有力量在神靈的感動下,讓那些正要展開人生戰役的天真無邪的孩子及少男少女的心靈上,留下印象。我全心全意熱烈祈求,願神幫助你們教導的工作。我可以應許你們,神必幫助你們。對於你們而言,重要的是要喜愛你們的工作,要藉著活神之靈的啟示而工作。13

〔有一年的〕主日學協會大會,……是我所參加過最盛大的聚會之一。其中幾位演講者應邀做了四分鐘的演講,他們都在那四分鐘裡提出了寶貴的見解。大會的主題是「我們主日學的需求」。……所有談論到這主題的人所最強調的,不是需要更多的制度,更多的這個、那個或其他之事,而是教師的心中需要有更多的主的靈,好讓小孩能感受到這靈。14

孩子會從父母和教師的榜樣中學習。

我們若不藉著榜樣來教導孩子,怎能期望孩子長大後會相信福音原則?我不認為我們單靠說出我們的信念,就能讓孩子信服福音真理;我們的生活必須能反映出我們的信仰。15

我要對為人父母的說,尋求神的靈,藉著你們謙虛、溫順、謙恭的生活,而讓子女的心中留下印象。16

信心是神的恩賜。我們若尋求信心,主就會祝福我們有信心。信心是主所賜予的禮物,而且我們蒙得應許,只要遵行父的旨意,就必認識教義〔見約翰福音7:17〕。我們身為父母的若能好好整頓生活,因而使子女心中能認識並了解到我們是真正的後期聖徒,我們確實知道我們所講的是什麼,這樣子女就能藉著尋求主,而獲得同樣的見證。17

我父親說過的忠告與建議我當然一無所悉,因為我的父親在我襁褓時期就過世了,但我從其他人那裡得知了他的英名。人們向我保證,郭耶地底亞是教會裡傑出的人士。

我記得我還是個二十歲的小夥子,正要開始做生意的時候,有一次曾找胡伯威廉隊長替我簽一些擔保書。

他說:「我從不做這樣的事,從來不做的。」

我才剛回到辦公室,就有一個從那銀行來的年輕人來對我報信說,胡伯隊長想見我。

我說:「我不想見他。」

「但他差我來請你去銀行。」

於是我回去了。胡伯隊長說:「孩子,把擔保書拿給我。」我照做了,而他也簽了字。然後他說:「你離開後,我就問希爾先生:『希爾祿,那男孩是誰?他在街上跟我打招呼好多年了,不過我不知道他是誰。我從來不為不認識的人作保。他是誰?』他說:『你不知道嗎?他就是郭耶地的兒子,郭禧伯。』『郭耶地的兒子嗎?把他叫回來吧。即使我將來要替他付錢,也要替他作保。』」

我提這件事是希望為人父母的能夠認清一件事:正直、奉獻、忠於福音等榜樣,加上不挑剔毛病的性情,以及不間斷地為推進真理而努力勤奮,正是他們能夠留給孩子的美好傳承。18

〔胡伯隊長〕講了許多有關家父的事,流露出他對家父的愛戴與信任。

胡伯隊長所說的一番話令我衷心感謝神賜給我這樣一位父親;我從未忘記胡伯隊長所說的話。這些話令我熱切希望自己能努力過正義的生活,以便在我與世長辭之後,我的孩子還能因為我的榜樣而受益。19

我寧可不要全世界的財富,也要運用神所賜給我的一切能力,盡力遵守神的律法、遵行祂的誡命,並且藉著榜樣來傳揚福音;我寧可貧困而死,也要讓我的家人可以見證我做到了這點。20

研讀與討論的建議

  • • 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來為兒童和青少年的生活帶來正義的影響力?

  • • 父母可以做些什麼來教導兒女服從福音的律法和教儀?父母可以做些什麼來使兒女蒙得天父的祝福?

  • • 為什麼儘管父母努力教導子女福音,仍有子女會走入歧途?父母和其他人可以做些什麼來幫助走入歧途的孩子?

  • • 郭會長對為人父母的說:「你們能留給子女的上好遺產,就是對神的國度的堅定見證。」這句話對你有何意義?

  • • 我們要如何協助子女辨認出聖靈的影響力?

  • • 你教導了教會裡的兒童與青少年後,曾在生活中蒙得哪些祝福?

  • • 父母了解教會領袖和教師僅是被召喚來協助父母教導孩子一事,有何重要?

Notes

1. Gospel Standards, comp. G. Homer Durham (1941), 151.

2. Gospel Standards, 360; paragraphing altered.

3. “To Those Who Teach Our Children,” Improvement Era, Mar. 1939, 135.

4. Glimpses of a Mormon Family (1968), 301.

5.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09, 4.

6.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09, 26.

7. In Brian H. Stuy, comp., Collected Discourses Delivered by President Wilford Woodruff, His Two Counselors, the Twelve Apostles, and Others, 5 vols. (1987--92), 4:34--35; paragraphing altered.

8. 總會會長團信息,1942年10月,大會報告,第12-13頁;由小克拉克路賓會長宣讀。

9. Gospel Standards, 155--56.

10.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43, 6.

11. Gospel Standards, 182.

12. Improvement Era, Mar. 1939, 135.

13. Improvement Era, Mar. 1939, 135.

14. Gospel Standards, 73.

15. In Collected Discourses, 1:336.

16. In Collected Discourses, 5:72.

17. Gospel Standards, 154.

18.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34, 4.

19. Gospel Standards, 340.

20. Gospel Standards,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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