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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會長的教訓:楊百翰

對死亡與復活的認知

總會會長的教訓:楊百翰,  852102000000

楊百翰的教訓

世上的快樂,比不上那些在正義中安然過世的人所享有的「榮耀、喜悅、平安、幸福」

得知某人平安地死去,而且已為自己獲得榮耀的復活,這對他的朋友不啻是喜悅、歡樂、安慰之源。這地球及其上的一切,還有一切屬乎這個世界的東西,根本不能和那在平安中死去之人的榮耀、喜悅、平安、幸福等相比。(楊百翰講演集,第425-426頁)

因義人逝去而引起的悲痛,是源自於靈體所住的血肉之軀裡的無知和軟弱。不論我們受到任何痛苦,不論我們經歷何事,我們還是依戀人世,不忍任何大地之母的子女離我們而去。我們喜歡保有彼此間的家庭關係,不喜歡彼此分離。(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26頁)。

不錯,要我們和朋友分離是很傷心的事。我們是有情感、同情心、愛心的受造之物,而要我們和朋友分離是很痛苦的事。但即使他們會遭受痛苦,我們還是希望他們能留在凡世之中。我們這樣做算不算是自私呢?對那些畢生行善,活得長久的人之辭世,我們難道不應更感到歡悅嗎?(楊百翰講演集,第427頁)

倘若我們有知識可看穿永恆,倘若我們能完全不受肉身所蒙受的軟弱、盲目和無力感所支配,我們就不會哭泣或哀悼。(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26頁)

你所過的日子,要能使你在靈的世界醒轉之際,真心的說:「就算我再活一次,我的人生也不可能過得更好。」為了以色列家族的好處,以及為了我們所要建立的錫安的緣故,我奉勸諸位,從今以後,以至永遠,大家所過的生活要能讓神聖人物在細察諸位的人格後能心懷喜悅。若不過道德的生活,就無法有神性般的生活。(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25頁)

死亡時,靈離開身體,身體回歸大地,靈則進入靈的世界

熟悉永生原則的每一個人,應認定自己的身體是屬於塵土的。我們的肉體必須返回大地。不錯,在一段或長或短的時期,靈必須離開肉體,並且千千萬萬的人一生中都逃不過這種痛苦;對於大多數的人而言,這是想到就令人難受的事。倘若人了解此一考驗期的目的,也了解永生的真正原則,則肉體受苦死亡之事也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了。(楊百翰講演集,第423頁)

主欣喜地在地上組織了軀體,然後將靈體放進去,於是他們就成了有智能的人。漸漸地這個可觸摸、可看、可操縱的有形肉體遲早要回歸大地。靈體也死亡了嗎?不……當這個肉體化為塵埃時,靈體依然存在;神原先放置在肉體中的靈體來到了靈的世界。(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23頁)

誠如諸位所了解的,我們的肉體乃是由看得見、碰得到的物質所組成的;諸位也知道肉體要來到這世上來。然後,肉體即開始取用諸元素,納入其組織和成長之中,長大成男人〔或女人〕,變老、凋萎,再次回歸塵土。首先我們要知道──雖我對此已作過多次的解釋──我們所謂的死亡,乃是一種存在於組成肉體物質中的一種生命的變化,這種變化在靈體離開肉體後,會導致肉體的腐朽。事實若非如此,則那靈體已離去的肉體,就將永遠維持著靈體脫離時的樣子,永不朽壞。(楊百翰講演集,第423-424頁)

耶穌基督是復活的初熟果子

眾所周知,耶穌是死裏復活的第一人。至於以諾、以來加、摩西或任何其他曾經生於世上的人,不論其生活有多嚴謹,在耶穌基督的身體從墳墓中被天使喚出之前,這些人都未曾復活過。祂乃是死裏復活的第一人。祂是復活之主──第一位在接受復活的榮耀後,在世上住過的骨肉身軀。(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30頁)

這對祂來說並非奇蹟。祂掌握生死的大權,祂有權柄捨去生命,也有權柄取回來〔見約翰福音10:18〕。這是祂說的,所以如果我們相信記載在新約中救主生平和使徒的話語,我們就該信這一點。耶穌自己本身裏頭有這種權柄,那是天父傳給祂的。這是祂繼承的遺產,而祂有捨下生命和取回生命的權柄。(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393頁)

祂並沒將祂在髑髏地所灑的血收回到血管裏。那血已流出去了。當祂復活時,另外一種元素就取代了血液。每一個復活的人,也是如此;血液不會和身體一起復活,因為它只是用來維持目前的組織。當血液解體後,我們藉著復活的力量取得身體,而我們現在稱為維生要素的血──即我們所吃的食物和所喝的水形成的東西──就由另一種元素所取代;因為血肉之軀不能承受神的國〔見哥林多前書15:50〕。(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29-430頁)

我們的忠信有助我們為身體與靈體重新結合的榮耀復活作好準備

生命和救恩的福音向每一個接受的人啟示:這個世界只是一個短暫停留、生存、考驗等的地方。它目前的形態和效用只會維持一些時日,然而我們被創造出來卻是要永遠存在。邪惡者不會看到這世界以外的事物。我們了解到,一旦我們脫去現狀,我們就準備好穿上不朽──就是脫去這個身體而穿上不朽〔見阿爾瑪書11:43-44〕。這些身體要回歸塵土,但我們的希望和信念是我們會再度由這些元素中獲得這些身體──即我們會得到我們在此所有的同樣組織;因此只要我們忠於〔福音〕自由的原則,我們就能準備好永遠存留下去。(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27-428頁)。

靈離開身體後,在靈的世界中就一直沒有身體,直到主用祂制定的律法促成死人的復活為止〔見教約93:33-34〕。持有復活鑰權的天使吹響祂的喇叭時,那些組成我們身體的基本分子都將在一眨眼間重聚;儘管它們深埋海底,儘管一個分子在北,一個在南,一個在東,一個在西,只要我們尊重它們,我們的靈就會擁有它們。然後我們就能準備好和父與子同住,不到那時候,我們也無法準備好和祂們同住。靈離開肉體後,並不和父與子住在一起,而是住在靈的世界,在那兒有為他們所預備好的地方。凡尊重自己的身體、敬愛並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都必須脫掉這個凡軀,否則就無法穿上不朽。這個肉體必有所改變,要不然就無法準備好住在父的榮耀之中。(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28頁)。

在身體和靈遭死亡分開後,關於這個世界,我們最先獲得是什麼?是肉體;肉體是我們死後聖潔之靈最為關切的東西。我們最先獲得肉體。〔一個正義的男人或女人的〕靈克服了肉體,而肉體也在各方面順服於神根植於人裏頭的神聖原則。肉體裏的靈是純潔神聖的;它純潔神聖地回到神那裏,純潔神聖地住在靈的世界,將來可望有恩典再次取回肉體。〔耶穌基督〕先前已經通過了嚴酷的考驗,擁有復活的權鑰,祂會奉派前來使我們的身體復活,讓我們的靈體準備好進入自己的身體。然後我們準備好接受肉體時,這些肉體就成了世上第一批以人之軀展現出神性的形體。只有肉體才會死亡;靈體永遠不死。(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28頁)。

我們在此按照聖職的序位埋葬我們的死者。可是我們有一些弟兄卻死在大洋中,他們無法被埋在墳地,他們被縫在帆布中,丟進海裏,因而說不定兩分鐘後即成為鯊魚的腹中物,然而這些人還是會在復活後起來,接受他們配得的一切榮耀,披上復活的聖徒之一切美麗氣象,這和將他們放在金棺或銀棺,或是埋在用來葬死者的地方沒有兩樣。(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29頁)

人在未得到復活的軀體之前,是不能進入高榮國度,也不能被冠以高榮榮耀的。(楊百翰講演集,第431頁)

人類存在的唯一真正財富,是為自己取得神聖的復活。(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428頁)。

研讀建議

世上的快樂,比不上那些在正義中安然過世的人所享有的「榮耀、喜悅、平安、幸福」

  • • 雖然與所愛的人分離是痛苦的事,但是在哪一方面我們可以由於他們的死亡而歡欣並且得到安慰?

  • • 楊會長對我們在今生這段考驗的時期有什麼看法?他也教導說,我們所過的生活要能讓「神聖人物在細察諸位的人格後能心懷喜悅」。我們如何能確使審判日對我們而言是歡欣的日子?

  • • 死亡時,靈離開身體,身體回歸大地,靈則進入靈的世界

  • • 死亡何以是「生命的變化」的一部分?

  • • 楊會長說靈體一旦離開,身體會如何?

耶穌基督是復活的初熟果子

  • • 是什麼使耶穌得以復活?

  • • 由基督的復活,我們得知復活的人物是怎樣的?我們復活時,身體會有什麼變化?

我們的忠信有助我們為身體與靈體重新結合的榮耀復活作好準備

  • • 根據楊會長的看法,復活將會如何發生?(亦見阿爾瑪書11:43;腓利比書3:21)

  • • 尊重我們的身體是什麼意思?

  • • 「神聖的復活」何以是「人類存在的唯一真正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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