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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期聖徒婦女:婦女基本課程B

對父母的責任

後期聖徒婦女:婦女基本課程B,  378716400000

本課乃在鼓勵妳敬愛妳的父母。

為什麼我們應該孝敬父母?

十誡中的前四誡告訴我們的是對天父應有的態度和責任。而第五誡就是告訴我們對世上父母應負的責任。

讀出埃及記20:12。為什麼我們的天父賜給我們孝順父母的誡命呢?

如同所有的誡命一樣,救主也以身作則孝順父母。甚至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受苦時,依然表明祂對塵世母親的關心(見約翰福音19:26-27)

我們常以為孝敬父母就是服從他們。然而,主所說的「孝敬父母」當然不止是服從而已。孝敬一詞有很多意思,每個意思都離不開體貼,尊重,敬仰和關切。孝敬父母絕不只是聽他們的話,尊敬他們而已,更要真心誠意的愛他們。如果我們真孝敬父母,我們就會樂意服從他們正確的要求。我們也會留心聽他們正義的勸告。

大多數的父母都是可敬可愛的,很容易孝敬他們。但也有些人不覺得他們的父母有可敬可愛之處,所以感到很難去孝敬他們的父母。但是,無論多難,沒有人能不孝順他們的父母。有些父母不遵守誡命,我們可能會懷疑他們值不值得尊敬。但是第五誡只是簡明的告訴我們要孝敬他們,並沒有附加條件說「如果父母是教會的教友」,「如果父母有錢,健康,有學問的話,」或「如果父母值得孝敬。」所以,沒有人有理由逃避這項責任。

我們應該效法這個榜樣:「有一個女孩子決心要改善對父母的態度,就向天父誠懇地祈禱。在禱告中,她決定感謝神賜給她父母,以往她沒有這樣做過。當她開口感謝時,內心突然充滿了該感激父母的理由。當她禱告完站起身時,心裡充滿了對父母新的愛和諒解,她了解父母也正和她一樣是神的孩子。」(1978年玫瑰組B課程,在每個意念上仰望我,第8課「父母」第42頁。)

為什麼我們應該孝敬父母,感謝父母?(他們給我們骨肉的身體,給我們機會在今生證明自己;他們從小養育我們;供給我們的需要;他們也是天父的孩子。)

讀歌羅西書3:20。

使徒保羅提出什麼理由要我們孝順父母?(這會使神喜悅。)

孝敬父母怎麼會幫助我們表明對天父的愛?(因為我們是在遵守祂的誡命。)

「有一對美國夫婦,在歐洲一個醫生的家裡吃晚飯。他們注意到那家人對他們家中的祖母非常有禮貌,非常尊敬她。當他們提到這件事時,醫生好像很意外。他的回答是「神藉著父母創造我們,不尊敬父母,就是不尊敬神了。」(1967年家人家庭晚會課程,第172頁)

我們該怎麼孝敬父母?

讀以弗所書6:1-3。

保羅建議我們要怎麼孝敬父母?(在黑板寫上:聽從父母)。保羅對聽從父母有什麼限制?(他說:「要在主裡聽從父母。」「在主裡聽從父母」是什麼意思?(在做好事上聽從他們;如果他們要我們做邪惡的事,我們就沒有必要服從他們。)

除了聽從父母以外,還有很多孝敬他們的方式。有一個女孩子,艾亞娜(Estilla Ayala)。講述她學會遵守這條誡命的經過:

「從我五歲到十八歲這段時期,我們的家庭生活一直都不快樂。我是九個孩子中的老大,深深的感受到我母親和弟弟妹妹們因為父親酗酒,脾氣惡劣而受苦。我常想:「我怎樣才能帶給家裡一點快樂呢?」

「到我十四歲,上了初中。有人告訴我誡命中有一條是要孝敬父母。我很關心,就問:『「我能怎樣孝敬我的父母呢?」 他們告訴我用功唸書,做個好學生,這樣就會使父母快樂了。也就是說,做個好學生就是遵守誡命了。我好高興,我想:『這下我可以帶給家裡一點快樂了。』所以我用功唸書,成為班上成績最好的學生,我還決心要做鎮上最乖的女孩。結果,每個人都尊敬我。愛我。可是對我的家庭卻沒有什麼作用。

「我想一定還可以做點別的。所以我問別人神還有什麼誡命。他們說是『要愛人如己』(見路加福音10:27)。於是,我就到醫院裡去服侍病人,他們有的很窮。我感到對他們每個人都有一份特別的愛。做到了這條誡命我很快樂,但是家裡還是老樣子。更糟的是,我弟弟開始抽煙喝酒,又不肯聽我勸。

「這時候,我已經十八歲,看來我所做的一切努力好像都白費了。但是我對神依然有很大的信心,一點也不氣餒。我覺得我還可以再盡力。

「沒多久,我離開家去做一些特別的研究工作。我常常想到我的家,不知道家裡的情況怎麼樣了。二十二天以後,我回家看看,我媽媽一看到我就哭了起來。我以為一定發生了什麼可怕的事,但是她摟著我說:『從妳出門以後,你爸爸一點酒也沒喝。』

「我快樂極了!我爸爸也擁抱著我歡迎我,我們一邊走進屋裡,我媽媽說我走的那天晚上,來了幾位摩門傳教士『你爸爸已經快讀完整本摩門經,就要受洗了』她說。我真是太驚喜了。

「父親變得像個小孩一樣,我可以從他眼中看出痛悔和謙卑的眼神。他確實完全變了,不但立即戒煙戒酒,還努力地遵守傳教士教導他的每條誡命。他把我當作女王一樣看待,把媽媽和弟弟妹妹們都看成王親貴族。

「結果我們全家都受了洗,包括我父母和五個及齡的孩子,連我在內。我父親在四十歲這年,成了全世界最好的父親,非常謙遜,我弟弟不久就要去傳教了。我還有什麼可求的呢?我知道我的犧牲沒有白費,我也知道耶穌基督的福音使我們的家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個家。」(「The Change in My Father」1975年二月,旌旗雜誌,第42-43頁)

艾亞娣姊妹怎麼孝敬她的父母?我們要怎麼把她的榜樣運用在我們的生活上?

在黑板寫上:改變我們自己的行為

另外一位女孩,柯露易(Lois Christensen)也告訴我們她孝敬父母的方法:

「我敢說我那主日學老師一定不曉得她要我們作的事情是行不通的。她說:『「各位弟兄姊妹,我要你們每個人答應我,在這個星期裡找一個機會告訴你的爸爸你愛他。」

「聽起來多簡單。但是我知道我是做不到的。我對自己說,要是我爸爸也像人家的爸爸,我就會說了。可是爸爸在教會裡一點也不活躍。他對我毫無感覺,我們之間很難溝通。幾年來,我們連在一起好好談談的經驗都沒有。更何況,我不認為像『我愛你』這種話會在我們家中聽到。我覺得我是做不到主日學老師要我們做的事的。

「閉會祈禱後,我等到別的人都走光了,就走到老師面前。『因尼斯(Innes)姊姊,妳剛才說的是很好,可是我想我做不到。妳是知道我爸爸的。反正,我就是沒辦法跟他說那種話。』

「可是因尼斯姊姊不聽我的。她看著我,說:『不管你爸爸是怎樣的人,做了什麼事,他就像別的爸爸一樣需要聽講那句話。我要妳答應我做到這件事。』

「我答是答應了。可是在以後的幾天裡,感到壓力很大。我知道只有把話說出來,才能減輕這種壓力。一天晚上,家人都睡了,我緊張兮兮的等待適當的時機。爸爸正在抽煙,他站起身把煙灰彈進煙灰缸裡。我用一種發抖,緊張。幾乎聽不見的聲音說:『爸,我愛您。』

「爸爸背對著我,沒有轉身,也沒有說話。我想他一定沒聽到,所以我又輕輕地說:『爸,我愛您。』這時,他很慢很慢地轉過身面對著我。我那沒有感覺,不可接近的爸爸竟淚流雙頰。他雙臂緊緊環抱著我,並且吻著我的額頭。這是十六年來我所記得的第一次我和爸爸互相擁抱。」(As Told to Linda Marx Terry,「Telling My Father I Loved Him」1978年二月份旌旗雜誌,51頁)

這位姊妹怎麼孝敬她的父母。這舉動怎樣也能幫助我們孝敬父母?(在黑板寫上:告訴他們妳愛他們

討論下面幾種孝敬父母的方法。把那些你認為對大家最有用的方法加在黑板上。 促進家庭的和諧和團結。 要值得信賴,和善,有愛心,隨和。 絕不去任何令我們父母受窘的地方,也不做任何使我們父母難堪的事。 在任何情況下都對父母表示適度的尊敬。 體貼父母的感受。 帶給他們光榮,做令他們覺得光榮的事。 做個使人平安的人,做耶穌基督福音的榜樣。

我們如何應用這些建議孝敬父母?我們和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怎麼孝敬父母?把其他意見都列在黑板上。

有的時候,我們聽人說要孝敬父母,我們會以為這條誡命主要是對年輕人說的。但是這條誡命並沒有提到年齡的限制,因此適用於任何年齡。

展示圖16-a,婦女照料年老的長輩。

「耶穌在世的時候,猶太人擅改孝敬父母的律法。他們說如果一個人把奉養父母的錢交給教會,他就不必供養父母了。耶穌告訴他們這種規定破壞了神的律法,不算孝敬父母。(見馬太福音15I:1-6。)」(1967年家人家庭晚會課程,第167頁。)

展示圖16-b,路得與拿俄米。

我們在聖經裡讀到路得的故事,說路得,她的婆婆拿俄米和嫂嫂俄珥巴,三個人都死了丈夫。

拿俄米想說服兩個媳婦回自己的家去。俄珥巴走了,但是路得卻留下來陪她的婆婆,她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路得記1:16-17。)

於是路得和拿俄米回到猶大地,路得就在那裡拾穗,為拿俄米養老。

我們從路得照顧年老的長輩中學到什麼?

斯密F約瑟會長說過:

「做子女的,要記得你們的父母。在他們從小把你們撫養長大,給你們飯吃,給你們衣穿,給你們受教育,給你們床睡,為你們付出一切後,不要在他們老態龍鍾,體弱無力時,忽略了他們。不要離開他們。卻要定居在他們附近,並盡一切能力使他們安適幸福。」(福音教義,第十六章倒數第3子題,第297頁;亦見1971年12月進步時代,105頁。)

我們對父母物質上的需要有什麼責任?我們可以用那些方法照料他們物質上的需要?

有些人的父母反對他們加入教會。這些人違背父母的意思,加入了教會,可能會使他們覺得觸犯了孝敬父母的誡命。伏赫斯溫妮(Renee Pool Vorhaus)是一位猶太姊妹,就有這樣的掙扎:

「唉,我心中在交戰著,叫我怎麼可能成為一個單是思想上的摩門教友呢?我所有的祖父母,姑姨叔伯,堂表親戚都死在二次大戰的大屠殺中。還有六百萬猶太人平白的犧牲了……如果我現在公然承認耶穌是基督,豈不更表示他們死得冤枉嗎?幾百年來,猶太人為了堅守信仰和承諾而受苦。他們從一個地方被趕到另一個地方,沒有法律幫助,也沒有法律保護……

「我怎麼可以違背又否認我的人民和他們的信念呢?……

「我愛追憶我的家庭;我愛追憶我的先祖,我愛我的猶太主義。但是如今我知道只有成為後期聖徒,我才能找到一切愛的泉源,並且享受這些愛。」(「我祖先的神」1979年三月份聖徒之聲,第29-30頁)

這位姊妹在矛盾中得到一個甜美的見證,知道世上再也沒有比成為本教會的教友更重要的事了。毫無疑問的,她的父母一定教過她要尋求真理,要愛神,要聽從良知和聖靈的提示。她所做的決定並非不尊敬父母,反而是聽從父母的教訓,服從神,尋求真理的表現。那些歸信者藉著他們的教友身份,更能夠鼓勵他們的父母和其他的人接受福音。

一位新歸信的教友可以用什麼方法表現對父母的敬愛?

就算父母已經去世,我們還是可以過正義的生活,帶給他們光榮。我們為他們搜集家譜也是孝敬父母的表現。

在黑板上加上:過正義的生活和搜集他們的家譜。

藉著聖殿的祝福我們有特權把我們的家庭永遠連繫在一起。這種特權不僅是指我們現在的家庭,還延伸到我們以前的祖先。關於這一點,巴瑞德長老(Elder Theodoce M. Burton)說過:

「他們 【我們的祖先】已經得到應許,就算是生活在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時代或地方,神還是會往他們的子孫中為他們預備拯救者,讓他們終會得到所有應許的祝福。我們就是那些拯救者!」(「God's Greatest Gift, p. 233)(家譜的補充資料,請見本課程,第20課「我們做家譜的責任」)。

結論

我們從父母那裡得到了骨肉的身體,並且有機會在世上證明自己。我們受命要孝敬父母。所以每個人都要努力按照福音的原則生活,跟隨耶穌基督的榜樣來孝敬父母。

挑戰

想想妳自己要怎麼孝敬父母。將妳每天孝敬父母的方法列出一張表。籌畫一個孝敬祖父母的活動。安排在這一星期中親口說以寫信的方法告訴妳的父母妳愛他們。感激他們,並且至少提出一點感激和愛他們的理由。

補充經文

  • 利未記20:9(不可咒詛父母)

  • 箴言6:20-22,23:22(聽從父母的教訓)

  • 馬太福音19:19(當孝敬父母)

  • 尼腓一書17:55(尼腓要他的哥哥們孝敬父母)

  • 教約98:16(子女的心轉向父母)

教師準備

講介本課之前:  

  • 1. 準備黑板粉筆。

  • 2. 指派班員唸出或說出課文中的故事和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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