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期聖徒婦女:婦女基本課程B, 378716400000
本課的目的是要幫助你更了解自由選擇權的永恆意義,並了解你要為你做的選擇負責。
選擇權是一個永恆的原則
「故事發生在紐約北部一個寒冷的星期天早晨,氣溫降到零下好幾度了。人行道都結了冰,道路的交通被厚厚的積雪所阻塞。那天早上到教堂的只有牧師,和一位八十九歲的老太太,她從她家一拐一拐的走了十條街才到。
「牧師看到她非常驚訝,他叫著她的名字說:『這麼大的風雪,妳怎麼來的?』
「她愉快的回答『我的心已經先到了,其餘的部分就容易了。』」(John H. Vandenberg 「人的選擇權」,1974年1月份聖徒之聲,42頁。)
故事中的這位老太太必須做一個決定。她可以留在溫暖舒服的家裡,也可以冒著惡劣的天氣走一段很長的路到教會去。而她不管天氣壞也不管情況難,還是決定要去教會。因為她心裡的感覺鼓勵她做這個決定。
選擇權是一個永恆的原則。甚至在我們到世界上來之前,我們也得從兩種情況中選擇一樣:聽從神的計畫,可以隨自己意思行動;還是跟隨撒但,在強迫下做事。主曾經向摩西啟示,我們在天上召開大會的時侯是怎麼做決定的。
讀摩西書4:1-4。
為什麼跟隨救主的這個提議可以接受?(因為它是無條件的。祂不要求給自己榮耀。祂只要有服務的機會。祂提議為全人類的救恩繼續支持自由選擇權的原則。)
「假設我們有一個小孩,並照撒但建議的方式來養他,使他連最小的錯誤都不會犯。我們告訴他該做什麼,怎麼做,什麼時候做,並且確使他完全按照我們說的方式去做,從不讓他做決定,也從不讓他嘗試解決日常困難的各種方法。不許他犯錯。年復一年,孩子的身體漸漸長大,但是他的心智呢?他的靈魂呢?雖然他長到一百八十公分高,也絕不會成為一個成熟的人。他的心靈一定枯死了。它們不能成長,因為缺乏養分……我們的天父知道……人若沒有自由選擇權這一要素,就不可能達到完全。」(Lester and Joan Essig, 「Free Agency and Progress」1964年九月指導月刊,342頁)
在天庭會議中,我們選擇跟從耶穌基督,也就因為我們在前生做了正確的選擇,我們才有這個特別的權利來到世上。而我們在今生的選擇還會繼續決定我們在永恆的方向。
想想在尼腓二書2:26-28李海對他兒子雅各的話有何意義。
自由選擇權需要有選擇的機會
為了在今生能運用自由選擇權,我們必須先有選擇的機會。
讀出福音原則第4章,在第20頁,「選擇權需要有選擇的機會」標題下的前四段。
主知道我們會面臨善惡,也知道我們必須做選擇。所以,祂要我們接近祂而生活,盡一切努力遵守祂的誡命,好讓我們看出撒但違背命令的詭計,並且拒絕它。
「……主說:『守安息日為聖。』(出埃及記20:8)。
「可是撒但卻說:『用安息日來玩吧……』
「主說:『要孝敬父母』(出埃及記20:12)。
「但撒但卻狡猾地在我們心裡放下不服從父母的念頭;說你可以照自己的意思,愛怎麼做就怎麼做。
「主說:『你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世記3:19)祂也說:『停止懶惰』(教約88:124)。
「而撒但會說:『盡量不勞而獲……』他鼓勵懶惰,甚至讓人有『政府應該養活你』的念頭……
「主說:『付你每年所得的十分之一』作為什一奉獻,這樣我就會給你大酬償。(見教約119:4及尼腓三書24:8-10)
「路西弗卻說:『為什麼要付什一奉獻?你比教會還需要這些錢呀!……』
「主說:『尋求你祖先的家譜,為他們做聖殿工作。』
「撒但卻說:『慢慢來!乾脆,別做算了。』」(Carl W. Buehner,Who's on the Lord's Side? 1961年六月進步時代,402-403頁)
每個選擇都有後果
重要的一點是:我們必須了解,雖然我們有自由選擇我們要做的事,但是我們並不能自由選擇我們所做事的後果。這種行為的後果,不論好壞,都隨著我們的選擇自然的產生。
農夫知道他種什麼就會收什麼。他選擇種那種水果,就決定他在收成的時候會得到那種水果。他要是種豆子,就不能奢望會收成桃子。他也不能奢望放著他的莊稼不管,就能豐收。
在我們做一個決定的時候,我們就必須接受這個決定的後果,一旦我們決定一項行為,就選擇了那個行為的結果。我們開始走上某一條路的時候,也就選擇了這條路的目的地了。
展示2-a圖, 少女在作決定。
為什麼這個女孩作正確的決定來完成學業是這麼重要?
我們必須選擇我們要走的路,是選擇高尚的路呢?還是低劣的路呢?
那些決定會引你走上正確的路,也就是永生之路呢?(結交好的朋友,參加教會,上學、讀好書,選擇好的娛樂,遵守智慧語,獲得聖殿婚婚姻。)
我們每天都面臨各種情況和事情而需要我們作決定。
你每天要做些什麼決定?這些決定帶來什麼後果?
「幾年以前,有一個年輕的後期聖徒大學女生,她和她那位後期聖徒男朋友打算到一個名聲不佳的公共舞廳去玩。
「這天下午,這個女孩很早回家,興高采烈地宣佈他們的計畫: 『我們都相信這次一定會玩得很開心。』母親和顏悅色地問她這樣做是不是聰明,並且警告她。可是,女孩並沒有聽話。
「『我們不會做壞事的』她說:『我們只不過是進去看看,這有什麼不好的嘛!』
「母親不再加以勸阻。那天晚上,女孩要打扮打扮去跳舞時,母親建議她穿她那件最美的白禮服。女孩高興極了,她想媽媽一定同意她去跳舞沒什麼不好了。
「不一會兒,她容光煥發地出現,興奮地問她爸媽:『我看起來怎麼樣? 』
「『哇,妳美極了』媽媽回答『這件衣服最美了。』
「『只是,寶貝,在妳走以前,幫我一個忙好嗎?』她爸爸問, 『到燻肉房 (一個燻肉的小房間),去幫我拿點燻肉來,好不好? 』
「『到燻肉房去!』她驚叫起來『爸,您是在開玩笑吧!』
「『我沒有開玩笑。』她父親堅持著。
「『要我穿著最好的衣服去燻肉房?我會沾了滿身的怪味,弄都弄不掉的。』
「『這就對了』媽媽說,『你進了燻肉房,就不可能不沾上點怪味。所以,依我們想,妳這麼聰明,應該想得到不去一個會減少妳的美麗和純真的地方。』
「這位女孩仔細想了一想,然後說:『我想我們是不該去的。』
(1974-75年婦女會課程,探訪教師訊息一,第5-6頁)
為什麼在作決定以前先考慮它的後果是重要的呢?(可以幫助你作正確的決。如果妳急著做決定,一點考慮的餘地都沒有,就可能讓別人代你作決定,而帶給妳不好的後果。)
妳怎麼決定後果究竟如何呢?(經文和祈禱會幫助你。別人的前例也能教你某些決定會產生那些後果。你還可詢求有經驗的人。)
妳要為妳作的決定負責
讀加拉太書6:7-9。
總有一天,我們會有機會站在神的面前,按照我們在今生的所作所為接受審判。
「『世人按照他們的工作受審,在神的公道上是必要的,』阿爾瑪 【在摩門經中】說『如果在今生他們的工作是好的,他們心中的願望是好的,那麼在末日,他們也必回復到好的。如果他們的工作是壞的,他們也必回復到壞的。』(阿爾瑪書4I:3-4。)人在今生獲得,並在復活的時候回到他身上的身體,會決定他在永恆中屬於那種等級的榮耀。所以,阿爾瑪說,人是『他自己的審判者』,因為他們從每天的生活中選擇並且決定『是否要行善或作惡。』(阿爾瑪書41:7)」(麥康基布司,摩門教義;403-404頁。)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一有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20:12)
我們所行的就是我們所作決定的結果。要作好決定,就要服從神的誡命。跟從先知們的教訓,他們能引導我們,幫助我們遵守誡命,這樣我們所作的決定就能使我們得到永生的恩賜了。
讀尼腓二書10:23並寫在黑板上。
結論語
我們的救主已經向我們顯明了運用自由選擇權獲得永生的道路。祂賜給我們律法和誡命來幫我們找到快樂和成功。
「神給人的最大恩賜,除了生命,就是運用生命的權利。選擇的自由要比世上任何東西都寶貴……主的目的就是使人像祂。為了讓人作到這一點,創造主就先得賜給人自由。人得到一個特別的恩賜,是任何其他生物所沒有的。那就是選擇的自由。創造主只對人說:『……你可為你自己選擇,因為那是賜給你的;……』(摩西書3:17)。人若失去這種神聖的選擇權。就不能進步。」(麥基奧大衛,1965年10月大會報告 (英文版);1965年12月,進步時代,1073頁。)
神要我們為自己作的決定負責,因此我們找祂幫忙是很重要的。我們應該在每天的祈禱中把要作的決定和祂商量,並且要記住我們在無法做決定時可以得到聖靈的指引。有時候,我們除了祈禱,必須再加上禁食,才能得到我們需要的幫助。要記住,只有運用自由選擇權選擇服從,才會有真自由;如果運用自由選擇權選擇不服從,就會失去自由,甚至失去永恆的自由。
使用圖2-b,「須知,人人靈魂自由」的歌詞歌譜。並唱這首歌結束課程。
挑戰
反省一下你在這一星期中運用自由選擇權做了些什麼事。這些決定,使你更接近神呢?還是更遠離祂?
補充經文
教師準備
講介本課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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