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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會長的教訓:楊百翰

父母的職責

總會會長的教訓:楊百翰,  852102000000

楊百翰的教訓

父母是神兒女的監護人,要訓練、教育和照顧他們

我們是我們子女的監護人;他們的訓練和教育是交由我們負責,如果我們所走的路不能拯救他們脫離邪惡的影響,那麼我們被放在天平上稱時,就會顯出我們有所虧欠。(LBY, xxiv)

父母要為其教育和訓練子女的方式在主面前負責,因為「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他們……必不至於羞愧。」〔詩篇127:3,5〕(DNW, 7 Dec. 1864, 2)

父母親,要尊重你們的子女,在主的呵護及訓誡下教養他們成人。教他們真理而非謬論,教他們愛神、服事神〔見申命記6:5〕;教他們相信耶穌基督,神的兒子和世界的救主。(DNSW, 8 Aug. 1877, 1)

母親是神手中用來推動各國命運的工具。任何一個國家的母親若教導孩子不要發起戰爭,孩子們長大後就永遠不會製造戰爭。母親若教導她們的孩子:「作戰,與你的敵人作戰,是的,好好大戰一場!」他們心中就會充滿這種意念。因此,你們可以立刻看出來,我要你們牢記的就是母親是鼓舞男人士氣的動力,也是指導全世界男人命運和生活的動力。(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231-232頁)

我們可以左右、支配和修剪一個幼苗,並且只要我們能巧妙及明智的運用,幼苗就會依我們預期的方向生長。所以假如我們讓孩子置身於健康、有益的影響力下,給他適當的教訓,灌輸他真理的傳統,這或許會指引他的腳步走上生命的道路。(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242頁)

父母應以愛和仁慈來養育子女

作父母的希望別人怎麼待他們,就讓他們也用同樣方式對待自己的子女吧!身為神的聖徒,要樹立一個與此身份相稱的好榜樣給他們看。(DNW, 7 Dec. 1864, 2)

讓你的孩子自小在對主的愛及敬畏中長大:研究他們的性情及他們的氣質,並根據這些來與他們相處,永遠不要讓自己在盛怒中糾正他們;教導他們要愛你而不是畏懼你。(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240頁)

在我們日常事業中,不論其性質種類為何,後期聖徒,特別是那些在神國度擔任要職的人,無論在家裏或在外面,都應該維持始終如一的平靜的脾氣。他們不應該在遭到挫折或不愉快的處境時,變得性情乖僻,在家裏易怒和不易接近人,對妻子兒女說一些尖酸苛薄的話,在家中製造沉悶悲哀的氣氛,使得家人對他不是愛戴而是害怕。我們決不能允許憤怒在我們胸中抬頭,凡由憤怒情緒所激發的話語,永遠不要讓它從我們的唇中溢出。「回答溫柔,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見箴言15:1〕「憤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箴言27:4〕;然而「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言19:11〕。(楊百翰講演集,第236頁)

在我有生之年,我看到大部分的父母都汲汲於管教和控制他們的子女。就我的觀察,不能控制自己的父母要比不能控制子女的父母還多。如果一個母親想控制她的孩子,就該先學會控制自己,然後她才能成功地讓她的孩子完全順服於她的意思。她如果不控制自己,又怎麼能期待一個在理解力上非常幼稚的孩子,比年長、成熟的大人更明智、更謹慎和表現更好?(DNSW, 12 July 1870, 12)

父母們決不能強迫孩子,而要領導他們,當他們的心靈準備好接受的時候就教給他們知識。懲戒有時候是需要的,然而父母親應該用信心而不是棒子來管教孩子,要用好榜樣仁慈地領導他們走向真理及至聖之境〔見教約121:43〕。(楊百翰講演集,第242頁)

我們不能因為孩子做了違背我們意思的事而責備他們,因為他們知道的不比我們多;但是當我們的孩子受到更好的教導,而且知道對於他們的要求是什麼,那麼如果他們反叛,他們當然就要受罰,這是絕對正確的。(DNSW, 8 July 1873, 1)

我要在此對父母們說,對孩子的親切言詞及慈愛舉動,要比鞭子,換句話說,要比體罰更能馴服他們未受教化的本性。雖然經上記著說:「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言29:15〕;又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24〕這些引文提到的是……明智且謹慎的管教。沐浴在雙親的仁慈與關愛中的孩子,如果知道了父母的不悅,而受到父母和藹地責備,要比施加在他們身上的任何體罰更能達到徹底管教的效果。(DNW, 7 Dec. 1864, 2)

我可以在會眾當中指出許多人,這些人用木棍把他們的孩子趕走了。凡管教嚴厲的,就沒有親情,或者是父慈子孝之情;孩子們寧願離開父親也不願與他同住。(楊百翰講演集,第235頁)

順服的孩子不是出自鞭子或棒子,而是出自信心、祈禱,以及為他們樹立的好榜樣。(DNW, 9 Aug. 1865, 3)

我不認為我可以用殘忍的暴力來建立我身為丈夫和父親的權威,反而要藉著更高尚的一種智慧──他們才知道我有能力教導他們。……主如果要我作一家之主,我就要在全然的謙卑和耐心下扮演這個角色,不是專制的統治者,而是一個忠貞的配偶,一個寬大博愛的父親,一個體貼、沒有架子的長者;我應當藉著持續的努力堅守職分,受人尊重,並且藉著神靈的協助,以充分履行我的職務,使所有交託給我的人都能得到救恩。(DNW, 23 July 1862, 2)

有時候,我們的孩子或許脾氣不好;但假如父母繼續懷有好的靈性,孩子們的壞脾氣也不過只會維持很短的一段時間。……用正義和對神的尊敬與愛來管教,你的孩子一定會聽你的話。(DNSW, 7 Apr. 1868, 3)

帶著和藹的面容、親切的舉動、溫柔的言語、以及親切莊重的舉止對待〔兒女〕,可以讓兒女與我們緊緊連繫在一起,而且關係不易破壞;但是虐待和冷酷卻會令他們遠離我們,更會破壞那連繫他們和我們之間、他們和所有人獲得的永恆聖約之間的各項神聖關係。如果我的家人……不願順從我以仁慈為出發點,不願在人前、在諸天前過著令人稱讚的生活,那麼我一點影響力也沒有。(DNW, 7 Dec. 1864, 2)

讓我們所過的生活,能使得我們的宗教之靈駐在我們之中,我們就會有和平、歡樂、幸福及滿足;那會使我們成為快樂的父親、快樂的母親、快樂的孩子、快樂的家庭、快樂的鄰居、社區及城市。為此而生活是值得的,我確實認為後期聖徒應該為此奮鬥。(楊百翰講演集,第237頁)

父母應親切而堅定地引導子女過正義的生活

你在孩子的心智及情感上應該一直居於領導地位。不要拿著鞭子站在後頭,卻總是要站在前頭,然後你才能說:「來吧!」而且你也不需要用棍子。他們會樂於跟隨你,喜歡你的話和作風,因為你一直安慰他們,帶給他們快樂和喜悅。如果他們有些調皮,就在他們太過份的時候制止他們。……如果他們犯錯,逾越了一定的界限,我們就要加以阻止。如果你在前引導,他們會停止,他們不會忤逆你,但是如果你是站在後頭,他們就會離你而去。(DNSW, 8 Dec. 1868, 2-3)

孩子愛他母親的笑容,恨她皺眉。我告訴母親們,不可讓子女沈迷於邪惡的事,然而同時要溫和地對待他們。假如一個孩子需要走向某一個方向,而他似乎不太願意這麼做時,妳要溫和地讓他朝著妳所期待的方向,對他說,乖乖,我的小寶貝,你要照我的話去做。孩子需要用一種親切慈愛的方式來指導和教誨他們什麼是對的。(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242頁)

我們決不能容許自己做出我們決不希望看到孩子去做的事情。我們應該立下希望他們模仿的榜樣。我們了解這一點嗎?多少次,我們看到父母要求子女要服從、有好行為、要說溫和語、要有可愛的外表、甜蜜的聲音和明亮的眼睛,但是自己卻尖酸苛薄、謾罵不停;那是多麼不合理及不一致啊!(楊百翰講演集,第241-242頁)

子女可以藉著永恆的結與自己的父母連結在一起

讓那些身為本教會國度教友的父母親,選擇正義的道路,盡全力不要做錯事,在一生中行善;假如他們有一個孩子或一百個孩子,只要他們用應該有的行為去對待他們,藉著信心及祈禱將他們和主連結在一起,則我不會在乎孩子會到哪裏去,因為他們已和自己的雙親用永恆的結連結在一起,地上或地獄沒有力量能在永恆當中把他們和他們的雙親拆開;他們會再回到他們所發的源頭。(楊百翰講演集,第241頁)

研讀建議

父母是神兒女的監護人,要訓練、教育和照顧他們

  • • 照楊會長所言,作父母的如何只是他們子女的監護人而已?這個觀點如何影響了你對教養兒童的觀點?

  • • 指導孩童走「生命的道路」是什麼意思?有哪些特別的事是父母可以用來提供此種指導的?

  • • 楊會長說,忠信的父母會有什麼祝福?要如何才能達成?

父母應以愛和仁慈來養育子女

  • • 父母應如何教導子女去愛他們而不是怕他們?這事為什麼很重要?

  • • 為什麼有些父母「急於管教和控制他們的子女」?父母必須先做什麼,才能正義地管教他們的孩子?你曾如何成功地在怒氣當頭中克制自己?

  • • 懲戒一個任性的孩子和在身體上或口頭上虐待一個任性的孩子有什麼不同?懲戒孩子最適當的時機和方法是什麼?

  • • 管教兒童時何以仁慈要比體罰更有效?

  • • 楊會長說:「沐浴在雙親的仁慈與關愛中的孩子……被父母和藹地責備,要比施加在他們身上的任何體罰更能達到徹底管教的效果。」你認為他的意思是什麼?

  • • 什麼樣的舉動會使孩子跟父母親密地在一起?什麼樣的舉動會把孩子從父母身邊趕走?

父母應親切而堅定地引導子女過正義的生活

  • • 孩子什麼時候需要人指導?給孩子「界限」為什麼很重要?

  • • 照楊會長所言,指導孩子最好的方法是什麼?父母如何才能領導他們而不強迫他們?

  • • 子女可以藉著永恆的結與自己的父母連結在一起

  • • 你如何用永恆的結將孩子和你連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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