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楊百翰, 852102000000
楊百翰的教訓
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是福音的首要原則,並且唯有藉著聖靈的力量才能了解
我們宣講的福音是神的救恩大能;而這福音的首要原則是……對神的信心;以及對祂的兒子,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我們必須相信祂就是神聖經文中所敘述的人物。……我們必須相信,就是這同一位耶穌為了世人的罪而被釘十字架。(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76頁)
你可以說主和祂的福音是不值得注意的,或者你也可對之膜拜。(楊百翰講演集,第176頁)
要了解福音首要原則--要正確地了解這些原則,一個人必須有從天上來的智慧;他必須被聖靈啟發……為了傳授這些原則給他人,他必須自己享有救恩的祝福。(楊百翰講演集,第175頁)
每個人所接受的每一部分真理,都是神的恩賜。我們接受這些真理,從一個榮耀到另一個榮耀,……獲得所有事物的知識,而成為神,就是神的兒子。這些都是高榮的人物;主由於他們的服從而揀選了他們。他們聽到真理時並未予以拒絕。這些人未曾拒絕福音,而認同耶穌及神的真正特性,以及天使的真正特性。這些都是為人類家庭的救恩而努力的人們。(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75頁)
對基督的信心是神的恩賜,要藉著信心、服從和正義的行為而獲得
當你們相信福音的原則而獲得了信心這項神的恩賜,祂會增添更多的信心,信心加上信心。祂將信心賜給祂的創造物作為一種恩賜;但祂的創造物天生具有相信福音是真是假的特權。(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77頁)
如果我們以抽象的觀點來談信心,那是神的權能,諸世界因它而存在及被創造;信心也是神賜給那些相信及遵守祂誡命之人的恩賜。另一方面,所有具備智慧的活人,不論事奉神與否,無不靠信念而行動。生活中若不相信這項原則,就好像活著卻不用呼吸一般。然而他必須相信真理、服從真理並實踐真理,以獲取神的權能,即所謂的信心。(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77頁)
我們有義務信賴我們的神;而這是我們自己所能做的基本工作。(楊百翰講演集,第177頁)
當你讀啟示時,或當你聽主的關於你的旨意時,為了你自己的緣故,決不要用懷疑的心來接受。(楊百翰講演集,第178頁)
我們的天父並不常對祂的子女透露祂暗中進行的佑助,也不給他們顯示從開始到末了的事;因為他們要學會信賴祂;祂已經應許過:如果我們像忠信的亞伯拉罕那樣忠信,祂將為我們而戰,讓我們戴上勝利的冠冕。(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80頁)
當人類習慣憑著所謂人類的理智而用哲理來探究每一項論點時,往往易於犯錯。設想某人由於責任或被迫而置身於一種情況中,為了支持自己而對耶穌基督的名有信心時,那情況便會帶他到自我了解的境地。凡經歷試探的人,如果能保持其正直及對其召喚有信心,他們就是幸福之人了。(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77頁)
正義的行為能展現並增強信心
要解釋我們應該對神有多大的信賴,如果用一個適合我的詞句,我會說「絕對的信賴」。我對我的神有信心,而那種信心符合我的行為。我不信賴沒有行為的信心。(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78頁)
只要人們充滿善行,我可保證,在緊急的時候,他們會獲得信心。(楊百翰講演集,第177頁)
當心中產生信心時,良好的行為隨之而來,而良好的行為又增強他們心中純潔的信心。(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80頁)
我的信念是,當我們做了我們所能做的一切,主就有義務不讓忠信的人失望;祂將做其餘的部份。(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78頁)
人處在一個得不到任何東西維生的環境時,就有特權運用對神的信心來養活自己,神可能會派一隻大烏鴉,從某一個有很多乾肉的地方啄起一塊,丟在饑餓的人那裏。當我不能藉著神在我的能力範圍內所安排的方法養活自己時,祂就會以一種不尋常的方式來協助,以照料我的需求。然而當我們能自助時,自助就是我們的責任。(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79頁)
有太多的好人富有主的靈,卻生性多疑,缺乏自立的精神,以致於有時懷疑自己是否是真正的聖徒。這些人常在他們不應懷疑時懷疑。只要他們謙卑地在神前行走,遵守祂的誡命,信守祂的教儀,甘願為基督獻出一切,並做每一件能促進祂的國度的事情,他們永遠不須懷疑,因為聖靈會向他們見證他們是否屬於神。(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78頁)
如果後期聖徒配稱保有他們的特權,運用對耶穌基督之名的信心,並且在每天的生活中經常享有豐滿的聖靈,則地面上沒有一件他們要求的東西會不賜予他們的。主正滿懷慈悲地對待這人民,並要向他們傾出財富、榮譽、榮耀及權力。依照祂藉著祂的使徒們和先知們所作的應許,他們甚至可以擁有一切東西。(參見楊百翰講演集,第179頁)
研讀建議
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是福音的首要原則,並且唯有藉著聖靈的力量才能了解
-
• 為什麼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會給我們希望?
-
• 楊會長說,我們要相信哪幾件事才能對耶穌基督有信心?
-
• 為什麼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是福音的首要原則?(亦見摩羅乃書7:33-34;信條第四條)根據楊會長所言,我們如何了解到對基督的信心就是福音的首要原則?
-
• 哪些人是「為人類家庭的救恩而工作的人們」?
對基督的信心是神的恩賜,要藉著信心、服從和正義的行為而獲得
-
• 我們如何能培養對基督的信心?「信心加上信心」是什麼意思?(亦見阿爾瑪書32:26-28)
-
• 為什麼我們必須相信、服從、並實行真理才能得到信心?(亦見阿爾瑪書32:21)
-
• 為什麼楊會長說「我們有義務信賴我們的神」?(亦見以太書12:6-7)我們如何表現對神的信賴?(亦見以太書3:11-12)
-
• 懷疑以及人類的理智如何阻礙到信心?我們怎樣才能知道自己對神採取何種立場?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如何影響我們對自己的看法?
-
• 楊會長說:「經歷試探的人,如果能保持其正直及對其召喚有信心,他們就是幸福之人」。我們如何能在艱困的時候保持信心和正直?你的信心和正直如何幫助你安然面對逆境?(亦見希拉曼書12:3;阿爾瑪書32:6)
正義的行為能展現並增強信心
-
• 楊會長如何說明信心與行為的關係?
-
• 楊會長說,若要得到要主的幫助,我們必須做些什麼?那些「甘願為基督獻出一切,並做每一件能促進祂的國度的事情」的人,主對他們有什麼期望?
-
• 楊會長對那些「運用對耶穌基督之名的信心,並且在每天的生活中經常享有豐滿的聖靈」的人作了什麼應許?如果我們在祈禱時具有這樣的信心和啟發,會有什麼結果?(亦見教約46:30;希拉曼書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