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指導手冊, 978332400000
主的教會的使命就是要幫助所有的人歸向基督。家庭只要做到下列事項,就可以協助教會達成這項使命:
靈性和物質方面的需求
靈性的需求
本指導手冊前面「在家中教導福音」的部分,已敘述了家庭如何能滿足家人在靈性方面的需求。
物質的需求
家庭要自立,才能提供家人物質上的需求,進而去幫助他人。家人要變得自立,就必須樂意工作;工作是一種在身體、心智與靈性上的付出,也是成就、快樂、自尊和富足的來源。父母應努力自立,也應教導子女照樣去做;自立將使他們有能力去幫助貧困的人。
父親負責提供生活所需並保護家人,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父母要確使家庭有乾淨的居住環境、有益健康的食物、衣物、醫療和牙齒保健、教育機會、財務資源管理方面的教導,可能的話,還要接受種植食物的訓練;父母應教導孩子如何準備食物、儲存食物供日後食用。
父母應樂於勤奮工作,以供應這些物質上的需求,「你們不會讓你們的孩子受到饑餓或寒冷」(摩賽亞書4:14)。父母應作計畫及準備,以使自己在生病、災變、失業或面臨其他困難時能供應家庭所需。如果父親在供應家庭物質需求方面有困難,而其他的家人又無法幫忙時,他可以透過聖職領袖來尋求協助。
在這方面,孩子們也可以幫得上忙,他們可以藉著幫父母做事、努力用功、打理自己的衣物和東西、保持自己及家裡的整潔和維持健康的身體來幫助他們的父母。
家庭成員應加強自己讀、寫和基本算術的能力,並應利用每一個機會來獲取知識、增進技能;他們應遵守智慧語,食用有益健康的食物。可能的話,家庭應準備一年的食物貯藏,或儘可能地多加貯藏;家人應避免不需要的負債,並為將來儲蓄,履行所有的義務,明智地運用資源,以及避免浪費。
父母應教導子女要與他人分享;即使擁有得再少,每個人都能對別人有所付出。每個月禁食並繳納禁食捐獻,便是幫助貧困者的方法之一。禁食捐獻是用來餵飽饑餓的人、庇護無家可歸的人、給無衣者衣穿並救助受苦難的人。我們幫助他人時就是在表達對主的愛,祂說:「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
分享福音
主已透過祂近代的先知教導我們,每位教友都有責任與他人分享福音。「每一個被警告過的人,應當警告他的鄰人」(教約88:81)。摩門經中的先知阿爾瑪說明當我們受洗後,就應當樂意「在任何時間內,任何事情上,以及所到的任何場合中,做神的見證」(摩賽亞書18:9)。
家庭成員應儘力協助親戚、朋友和鄰居了解耶穌基督的福音,以及福音所能帶給他們的祝福;藉著分享福音,父母和孩子能增強自己的見證,同時將祝福帶進許多人的生活中。家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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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所有的誡命,成為他人的好榜樣(見馬太福音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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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自己能成為教會的教友(見羅馬書1:16)並讓其他人知道自己是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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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自己認識的人,看看他們是否想知道更多有關教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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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求主幫助自己選擇一個已準備好、想聽福音的家庭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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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一些方式來介紹家庭或個人認識教會。例如邀請他們參加家人家庭晚會或教會其他活動,給他們教會的書籍或小冊子閱讀,或是與他們談論有關福音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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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家庭或個人到家裡來,讓傳教士教導課程。
父母有責任幫助自己和兒女去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為了幫助兒女去傳教,特別是男孩,父母應在家中教導福音、作個人及家庭的經文研讀和祈禱,並時常談論有關分享福音的責任與祝福。他們可以教導孩子為傳教存錢、努力工作、學習自立、愛人並為他人服務。
活人與死者的聖殿教儀
在聖殿裡,配稱的教友接受神聖的教儀,與神訂立聖約;他們也參與已逝祖先的教儀事工。倘若可能,父母兩人都應從聖職領袖那裡取得聖殿推薦書,並到聖殿接受個人的聖殿教儀;如果他們無法到聖殿,仍應生活配稱,以便獲得聖殿推薦書。
家庭有項神聖的責任,那就是要為那些尚未接受教儀就過世的祖先執行聖殿教儀;當時間、經濟及聖殿的距離都許可時,已接受過個人教儀的教友應該常回聖殿,為自己的祖先執行教儀。
父母應將自己和孩子生活中的重要事情記錄下來並加以保存,其中包括祝福、洗禮、按立、結婚和死亡等證書、重要信件、照片、新聞剪報和其他類似的東西。他們應編纂自己的個人歷史,並鼓勵每個家人也都如此做,父母應幫助較小的孩子開始作他們的個人歷史紀錄。
家庭應收集有關他們祖先的資料,並將其編纂成家譜,他們應該從自己最近四代祖先的資料開始編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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