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原則, 410252400000
天父賜給我們每人一些特別的才幹和能力。我們出生時,就賦有這些才能(見本課本,第二章)。我們每人都擁有至少一種才能。
所有的人都擁有不同的才幹和能力
先知摩西是一位偉大的領袖,他卻沒有公開演講的天份。他的哥哥亞倫,便被選來幫助摩西,因為亞倫的口才好(見出埃及記4:14-16)。我們當中有些人是像摩西那樣具有領袖之才,也有的人像亞倫能言善道。有的能歌或善奏。有的人是運動健將,或善於用手工作。也有的人善於了解別人,有的有耐心,生性開朗,或富有能力教導別人。
我們應該運用並發展我們的才能
天父說過接不接受祂所賜的禮物在於我們自己(教約88:33)。這也就是說我們應當發展和利用我們的才能。有時候我們以為自己沒什麼才幹,也有時候我們認為別人的天賦比我們高。有時我們因為怕遭到失敗或受他人的批評而不運用我們的才能。我們不應該隱藏自己的才華。我們應該運用它。這樣別人才能看到我們的好行為,而榮耀天父(見馬太福音5:16)。
如何發展才能?
要發展才能必須作幾件事。第一,我們應先發掘我們的才能,審查自己以找出我們的長處和秉賦。家人和朋友都可以在這方面幫助我們。我們也應祈求天父幫助我們知道自己的才幹。
第二,我們必須願意花費時間和精神去發展所尋求的才能。
第三,我們要相信天父幫助我們,並對自己要有信心。
第四,我們要學習發展才能所必要的技能,可以去上課,請朋友教我們,或閱讀有關的書。
第五,我們要學著活用我們的才能。每一種才能都要下功夫,努力地去發展。要精通一種才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第六,我們必須與他人分享我們的才能。才幹是越用越能幹的(馬太福音25:29)。
如果我們祈求主的協助。這些方法就會更容易達到。主要我們發展才能,而祂會幫助我們。
儘管我們有缺點還是可以發展我們的才能
主有時賦予我們缺點,好使我們努力工作去克服它。在祂的幫助下,我們的缺點可以成為我們的力量(見以太書12:27)偉大的作曲家貝多芬,在他完全聾了之後才寫出一些最偉大的作品。古代希臘的狄摩西尼斯(Demosthenes)克服他不健全的肺和含混的口齒而成為蓋世的雄辯家(鄧保羅,我鼓勵你們,英文本,第65頁)。
有些偉大的運動家必須克服他們的殘障後,才得以成功地發展他們的才能。麥恩秀麗(Shelly Mann)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她五歲時患了小兒痲痺症……她為了想使手恢復正常,她父母每天帶她到游泳池去,想藉著水使她手能抬起來。當她能自己把手伸出水面時,她高興地笑了。下一個目標是要游過池子的寬度,然後是長度,甚至好幾回。她一天又一天不停地努力,游、忍耐,終於贏得了一面蝶式金牌。這類泳式是所有泳式中最難的」(艾希頓馬文,旌旗,1975年5月,第86頁)
郭禧伯會長也曾將自己的許多缺點一一地改成自己的特長。他的座右銘是「持之以恆即能化難為易,並非事情性質有了變化,而是我們的能力增強了(福音標準,英文本,第355頁)
明智地運用才能必蒙主祝福
斯密F.約瑟說過:「神的每位兒女都有天賦的才能,而每個人也要為運用才智的正確與否負完全的責任。」(「返鄉傳教士」,青年導師,1903年11月,第689頁)才能就是一種管家職務(即神國度中的責任)。才幹的比喻(馬太福音25:14-29)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盡忠於職守,就會獲得更大的責任。如果虧於職守,我們的管家職務終將被取走。
我們也從經文中得知我們會照各人的行為得到報應(馬太福音16:27)。而藉著發展和為他人運用我們的才能,我們便是在作好事了。
我們若明智地運用才能主就喜悅。如果我們為他人的益處和建立祂在地上的國度而運用才能,主就必祝福我們。其中包括我們從弟兄姊妹服務中得到的喜樂和愛。我們也學會自制的能力。我們若要配稱地再與天父同住,這些都是必要的。
補充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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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各書1:17(各樣恩賜都從神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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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約46:8-9;提摩太前書4:14(發展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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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林多後書12:9(化軟弱為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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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啟示錄20:13;尼腓一書15:33;教約19:3(按我們的行為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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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伯來書13:21;馬太福音5:16(顯示出好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