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原則, 410252400000
天父知道我們需要的每件事。祂已賜給我們這條誡命和應許:「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
這條誡命賜給我們是幫助我們在各方面準備好與天父住在一起。神賜給我們一個方法,好讓我們感謝祂所賜的祝福。這個方法就是樂於繳付什一奉獻和其他的捐獻。繳付奉獻也是向救主表示我們愛祂,並願遵守祂的勸誡:「……並且這實在是犧牲的日子,而且是我人民繳納什一奉獻的日子。」(教約64:23)
服從什一奉獻的律法
在古代,亞伯拉罕和雅各都服從繳納他們收入的十分之一的律法(見希伯來書7:1-10;創世記28:20-22)。
近代的先知斯密約瑟曾祈求:「哦主啊,請顯示給你的僕人們,你要求多少你的人民的財產做為奉獻。」(見教約第119章的前言)主回答:「這就是我人民什一奉獻的開始。在那以後,那些曾這樣奉獻的人們,要繳納所有他們每年所增加的十分之一;……這對他們將永遠成為常設的律法。」(教約119:3-4)
什一奉獻就是我們收入的十分之一。也就是在支付我們本身食衣住等需要之前先將所得的十分之一奉獻,如果我們的盈餘是牛羊群或農作物之類的實物而不是現款的話,也可以用這些東西的十分之一繳納(見利未記27:30-32)。
付什一奉獻時,我們就表現出我們對主的忠信了。我們也要教導子女們有關這條律法的價值。他們將會願意跟隨我們的榜樣,把他們作家務或零工所得的任何錢提出什一奉獻。
要樂意地奉獻
心甘情願地奉獻是很重要的。「當一個人付什一奉獻而沒有快樂,他就被掠奪了這祝福的一部份。他必須學習愉快地,情願地,和快樂地付出,然後他的奉獻才會得到祝福。」(李察士史提芬,什一奉獻的律法,第8頁)
使徒保羅教導說,我們如何奉獻和我們給什麼是同等重要。他說:「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6-7)
其他奉獻
身為教會的教友,我們也應在金錢,物資,和時間上為主奉獻。
禁食捐獻
「禁食捐獻基金之目的是對那些有需要的人提供食物,住處,衣著和醫藥照料。遵守每月禁食的正當方法,即連續的不吃食物和水兩餐,參加禁食見證會,並為照顧有需要的人向主教作慷慨的捐獻,這項慷慨的捐獻就是禁食捐獻。(總指導手冊,第21期,第80頁)。
分會經費
教會的支會,分會和其他單位都有經費。經費包括繳付教堂的水,電和必需品的費用。亦可能包括社交和娛樂活動的費用。我們應盡所能地奉獻。主教或主領的聖職領袖會幫助我們決定應該捐給多少。
建築,福利和傳道基金
我們有責任,也有權利來分擔建築教堂,支聯會中心,及聖殿的費用。藉著教會福利計畫,我們提供工作和物資給無力照顧自己的人。我們若有能力,也可以捐獻傳道基金以協助傳播福音。
什一奉獻和其他捐獻的用途
教會運用什一奉獻和其他捐獻作為許多用途。其中的一部分如下:
繳納什一奉獻和其他奉獻時我們是被祝福的
主應許我們,如果忠誠地付什一奉獻和各種捐獻,祂就會祝福我們。祂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3:10)
在教約64:23,我們被告知什一奉獻的另一項祝福:「這實在是犧牲的日子,而且是我人民繳納什一奉獻的日子;因為繳納什一奉獻的人在祂來臨的時候必不被火焚。」
我們所被應許的是物質和靈性雙重的祝福。只要我們自願地奉獻,天父就會在奉獻日常所需的食衣住方面幫助我們。祂也會幫助我們在「對神的知識方面,在見證方面,在遵守福音並感動家人也生活在福音中方面都有所長進」(郭禧伯著,福音標準,英文本,第58頁)
繳納奉獻的人是蒙厚福的。他們幫助神建立祂在地上的國度,那麼將是多麼快樂的人啊!
補充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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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約119:1-4(什一奉獻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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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記14:19-20;阿爾瑪書13:13-16(亞伯拉罕也繳納什一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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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代志下31:5-6,12;尼希米記10:37-38(以色列的子孫也付什一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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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腓三書24:8-10(人能掠奪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