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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家庭責任


第37章

家庭責任

圖像
An Asian family gathered for scripture study. They are sitting on sofas and the floor.

父母的責任

  • 丈夫和妻子在養育兒女方面共同分擔哪些責任?

每個人在自己的家庭裡都佔有重要的地位。主透過眾先知說明父親、母親和子女應當互相對待的方式,以及對彼此應有的感覺。我們身為丈夫、妻子和子女的人,需要知道主期望我們履行哪些家庭責任。我們如果都盡到自己的責任,就能在永恆中團聚在一起。

在親職的神聖責任中,「父母有義務……互相協助,是平等的夥伴」(「家庭:致全世界宣言」,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109頁)。他們應該一起努力,為家人提供靈性、情感、智能和身體上的需要。

有些責任必須由夫妻一起承擔。父母應該教導子女明白福音。主警告,父母如果不教導兒女明白信心、悔改、洗禮和聖靈的恩賜,罪就會落在父母頭上。父母也應該教導兒女祈禱和遵守主的誡命。(見教約68:25,28。)

父母教導兒女最好的一個方法就是以身作則。夫妻應當在言語和行為上表示對伴侶和子女的愛與尊重。很重要的一點是,要記住,家中的每個成員都是神的孩子。父母應該用愛和尊重來對待子女,態度要堅定但和善。

父母也應當了解,兒女即便學習了真理,有時候還是會作錯誤的選擇。這時候,父母千萬不要放棄,應該繼續教導他們,表達對他們的愛,為他們作好榜樣,並且為他們禁食、祈禱。

摩爾門經談到一位父親的祈禱如何讓他叛逆的兒子回到主的道路上。小阿爾瑪背離他正義的父親阿爾瑪的教導,甚至企圖破壞教會。這位父親用信心為兒子祈禱。小阿爾瑪在一位天使向他顯現後,悔改了自己邪惡的作為,成為教會一位偉大的領袖。(見摩賽亞書27:8-32。)

父母如果用愛來教導和帶領兒女,就可以在家中營造出虔敬的氣氛。父母也應該為兒女提供快樂的經驗。

  • 丈夫和妻子如何在彼此的角色上互相支持?單親父母可以向何處尋求支援?

父親的責任

  • 你看過哪些父親教養兒女的好榜樣?

「依照神的安排,父親應在愛與正義中主領家庭,負責提供生活所需並保護家人」(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109頁)。身為教友的配稱父親有機會持有聖職,讓他成為家中的聖職領袖。他應該用謙遜和慈愛來帶領家人,而不是用強迫或暴力。經文教導說,持有聖職的人應當用勸說、溫柔、愛和慈愛來帶領他人(見教約121:41-44以弗所書6:4)。

父親要和家中成員分享聖職的祝福。一個男人持有麥基洗德聖職時,可以藉著施助病人和給予特別的聖職祝福來分享這些祝福。他可以在主領的聖職領袖的指示下,祝福嬰兒、施洗、證實和執行聖職的教儀。他應當遵守誡命,為家人樹立良好的榜樣。他也應當確使家人每天一起祈禱兩次,並且舉行家人家庭晚會。

父親應花時間與每個孩子個別相處,應當教導兒女正確的原則,和他們討論他們的問題與顧慮,親切地給他們勸告。在摩爾門經中可以找到許多很好的例子(見尼腓二書1:14~3:25阿爾瑪書第36~42章)。

父親的責任也包括供給家人身體所需,確使他們得到必要的飲食、居所、衣物和教育。就算他無法獨力供給一切所需,也不能推卸責任,不照顧家人。

母親的責任

  • 你看過哪些母親教養兒女的好榜樣?

大衛奧‧麥基會長曾說,母職是最高貴的召喚(見總會會長的教訓:大衛奧‧麥基,第156頁)。這是一項神聖的召喚,是與神的合夥關係,把祂的靈體兒女帶到這世上來。養育兒女是最偉大的祝福之一。家中如果沒有父親,就由母親主領家庭。

培道‧潘長老讚揚那些自己沒有兒女卻盡力去照顧其他人的婦女。他說:「我所講的母親,不單是指那些生過小孩的母親,也包括那些撫養他人子女的婦女,和那些自己不能生育卻作別人子女的母親的許多婦女」(Mothers [1977], 8)。

近代眾先知教導說:「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109頁)。母親需要花時間陪伴兒女,教導他們明白福音。她應當和他們一起遊戲和工作,讓他們去探索周遭的世界。她也需要幫助家人知道如何把家變成一個舒服怡人的地方。如果她的個性溫暖慈愛,兒女就會對自己有自信。

摩爾門經描述了一群年輕人,有2000多人,他們因為母親的教導而成就了偉大的事(見阿爾瑪書53:16-23)。他們在先知希拉曼的帶領下,奮勇抗敵。他們從母親身上學到要誠實、勇敢、值得信賴。他們的母親也教導他們,如果他們不懷疑,神必拯救他們(見阿爾瑪書56:47)。他們全都從戰爭中倖存下來。他們相信母親的教導,說:「我們不懷疑我們的母親知道這道理」(阿爾瑪書56:48)。每位有見證的母親都能對自己的孩子產生深遠的影響。

子女的責任

  • 子女要如何協助父母建立快樂的家庭?

子女要與父母共同分擔建立快樂家庭的責任。他們應該遵守誡命,並與其他家人合作。主並不喜歡子女吵架爭執(見摩賽亞書4:14)。

主命令作子女的要孝敬父母。祂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20:12)。孝敬父母的意思是要愛和尊敬他們,也意味著要服從他們。經文告訴作子女的:「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以弗所書6:1)。

賓塞‧甘會長說,子女應該學會工作,分擔家裡和庭院中的責任。應該給他們維持居家整潔的任務。(見總會會長的教訓:賓塞‧甘,第120頁。)

  • 子女應當如何孝敬和尊重他們的父母?

  • 你的父母做過哪些事讓你孝敬並尊重他們?

承擔責任帶來祝福

  • 家中的每個成員要如何使家成為一個快樂的地方?

一個充滿愛心又快樂的家並不是偶然產生的,需要家中的每個成員都盡到自己的責任。主給父母責任,也給子女責任。經文教導我們待人要親切、愉快和體貼。不論我們說話、祈禱、唱歌或一起工作時,都能享受家庭和諧的祝福。(見歌羅西書第3章。)

  • 有哪些傳統和作法可以讓家成為一個快樂的地方?

其他經文和資料

  • 箴言22:6(教養兒童)

  • 以弗所書6:1-3(子女要服從父母)

  • 教約68:25-28以弗所書6:4(父母的責任)

  •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可在LDS.org取得,或在下列教會出版品找到: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108-109頁;聖徒之聲鞏固青年:履行我們對神的職責〔36550 265〕,第44頁;以及聖徒之聲鞏固青年:履行我們對神的職責〔36550 265〕,第44頁;以及忠於信仰:福音參考資料〔36863 254〕,第73-75頁)

  • 家庭指導手冊(31180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