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篇
一八三八年七月八日,在 密蘇里, 遠西城,透過先知 約瑟 · 斯密給予的啟示,顯明前面第一一九篇的啟示中提到的處理什一奉獻財產的方法〔 教會史,3:44〕。
1 主實在這樣說,現在時候已到,a那些財產應由一個議會來處理,該議會由我教會的總會會長團、主教和他的議會,以及我的高級諮議會組成;並由我向他們發出的聲音來處理,主說。正如這樣。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