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義和聖約​

第一百二十​篇

一八三八​年​七月​八日,​在​ 密​蘇​里​,​ 遠西​城,​透過​先知​ 約瑟 · 斯密​給予​的​啟示,​顯明​前面​第一一九​篇​的​啟示​中​提到​的​處理​什一奉獻​財產​的​方法​〔 ​教會​史​,3:44〕。

  主​實在​這樣​說,​現在​時候​已​到,​那些​財產​應由​一個​議會​來處​理,​該​議會​由​我​教會​的​總會會長團​、​主教​和​他​的​議會,​以及​我​的​高級諮議​會​組成;​並​由​我​向​他們​發出​的​聲音​來處​理,​主​說。​正如​這樣。​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