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義和聖約​

第八十​篇

一八三​二年​三月,​在​ 俄亥俄​,​ 海蘭​透過​先知​ 約瑟 · 斯密​給予​的​啟示​〔 ​教會​史​,1:257〕。

1–5,​司​提​反 · 班​尼​和​伊甸 · 斯密​蒙​召​到​他們​選擇​的​任何​地方​去​傳教。

  實在​的,​主​這樣​對​我​僕人​司​提​反 · 班​尼​說:​你​要​去,​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聽到​你​聲音​的​萬民​聽。

  由於​你​想要​同伴,​我​就​把​我​僕人​伊甸 · 斯密​給​你。

  因此,​你們​要​去​傳​我​的​福音,​無論​去​南​方​或​北​方,​去​東方​或​西方,​都​沒關係,​因為​你們​不會​走錯。

  所以,​去​宣講​你們​聽到​、​確實​相信​並​​知道​是​真實​的​事。

  看啊,​這​就​是​​召喚​你們的,​你們的​救贖主,​即​耶穌基督​的​旨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