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是神性的一項特質。寬恕是原諒一個人,不責備他的過犯和罪行。經文用兩種方式來看寬恕。主命令我們要悔改我們的罪,並且尋求祂的寬恕。祂也命令我們要寬恕那些冒犯或傷害我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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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主的寬恕

罪是沉重的負擔。罪帶來強烈的罪惡感和痛苦,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作為違反了天父的旨意。罪帶來揮之不去的懊悔,因為我們了解到由於我們的行為,我們可能已傷害了別人,使自己因此無法獲得天父準備好要賜給我們的祝福。

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我們可以透過真誠且徹底的悔改,得到罪的寬恕。犯罪帶來痛苦和折磨,但主的寬恕帶來紓解、安慰和歡樂。主已應許:

「看啊,凡悔改自己的罪的,就被寬恕,我,主,不再記住那些罪」(教約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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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經文

馬太福音 6:14-15; 18:21-22
 
尼腓一書 7: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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