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母親的教導:2011年4月總會大會


給父母的忠告

  • 「我們很多時候並未從日常實際的……服務中去體會那種滿足。有時候,我們把指派任務看成是一種負擔。……切莫讓自己過著充滿疲倦、憂慮和埋怨的生活。忠信的……服務──尤其是自己家中做的……服務──會帶來豐盛的喜悅,如果我們讓世俗的障礙阻止我們享有這種喜悅,就是辜負了我們的特權。神將快樂、平安和喜悅的饗宴慷慨賜予祂忠信的……僕人,如果我們未能領受這樣的饗宴,就是辜負了我們的特權」(迪特‧鄔希鐸,「你們的潛能與特權」,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偉大的幸福計畫』以家庭生活為中心。丈夫帶領家庭,妻子則是家中的核心,彼此在婚姻中是平等的夥伴。後期聖徒男性是顧家的人,忠於福音,也是有愛心、全心付出的丈夫和父親,並且敬重女性。作妻子的要支持自己的丈夫。父母雙方都要教養子女,使孩子的靈性得以成長」(培道‧潘,「由聖靈帶領」,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要從你們的兒女身上開始做起。各位身為父母的主要責任之一,就是鞏固兒女的信心。即使在你們面對艱鉅考驗時,也要讓兒女們感受到你們的信心。你們的信心要放在慈愛的天父及祂的愛子,主耶穌基督身上。要用堅定的信念教導兒女具有這樣的信心。教導每個珍貴的男孩和女孩,讓他們知道自己是神的孩子,是依照神的形像創造的,具有神聖的目的和潛能。每個人來到世上都需要克服難關和培養信心」(羅素‧納爾遜,「以信心面對未來」,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身為教會成員,我們很容易會過於強調奇妙而戲劇化的屬靈顯現,以至未能珍惜、甚至忽略聖靈完成其使命的慣用模式。我們很容易獲得一些微小而日益加增的靈感,並且這些靈感經過一段時間後,逐漸顯明我們所渴望的答案或我們所需的指引,但是因為『這個方法簡單』(尼腓一書17:41),因此可能使得我們『看目標看過了頭』」(摩爾門經雅各書4:14)(大衛‧貝納,「啟示之靈」,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父母如果不想讓孩子受到撒但和其徒眾無情的擺佈而徬徨迷失,可以而且也必須糾正孩子,甚至加以管教。培道‧潘會長曾說,一個人若有責任提出糾正但卻沒有去做,那麼這樣的人是在顧慮自己。要記住,指正必須即時,而且要明確、清楚:『當被聖靈感動時,適時嚴加訓誡;事後對你訓誡的人表示更多的愛,免得他把你視為敵人』(教約121:43)」(陶德‧克理斯多,「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我們作父母的人會發現,我們最大的希望是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我們希望孩子長大後能負起責任,過正義的生活。要是我們沒有以身作則,這樣的希望很容易就會破滅。單有希望並無法保證我們的孩子就會在正義中成長。我們必須花時間跟孩子一起舉行家人家庭晚會,從事有意義的家庭活動。我們必須教導孩子祈禱,也必須和他們一起讀經文,教導他們重要的福音原則。」(史帝文‧舒,「希望」,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羅素‧培勒長老曾教導我們了解救主所說的『看你們的小孩』這項訓誡的重要。他說:『注意祂不是說「瞧他們一眼」或「偶而看一下他們」,或者「有時朝他們的方向看一下」。祂說要他們。對我來說,那代表我們應當用我們的眼睛和心去擁抱他們;我們應該看他們、欣賞他們,因為他們真正的身分是天父的靈體孩子,具有神聖的特質』(「看你們的小孩」,1994年10月,聖徒之聲,第40頁)。沒有任何地方比在自己家中更適合看我們的小孩。家是我們可以互相學習、一同成長的地方」(琴恩‧史提芬,「變得像小孩一樣」,2011年4月總會大會)。

作好榜樣

  • 「主照顧貧困者的方式為父母提供了一個機會,來造福自己的子女。某個星期天,我在教堂看到了這樣的例子。主教在聖餐聚會前進入會堂時,有個小孩把裝著他們家奉獻的信封交給主教。我認識這個家庭和那位小男孩。他們聽說支會中有人需要幫助。那位父親慷慨地在信封中放了比平時還要多的禁食捐獻,告訴這位小男孩:『我們今天為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作禁食祈禱。請把這個信封交給主教。我知道他會用來幫助比我們更有需要的人。』那位男孩不會記得那個星期天挨餓的情形,但是他會記得他在那一天所感受到的溫暖與快樂。我可以從他的笑容以及緊握信封的模樣看出來,他感受到父親非常信任他,才會讓他拿著要去幫助貧困者的捐獻。等他成為執事後,他會記得這一天,或許永遠都會記得這一天」(亨利‧艾寧,「行善的機會」,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最近有三個小孩帶著裝有美味晚餐的盒子來到我家門口。他們的父母知道我們需要幫忙,便給孩子機會來為我們服務。這對父母樂善好施的服務造福了我們家庭。他們選擇讓子女來參與服務,讓祝福延伸到了未來的孫子女身上。這三個小孩離開我們家時臉上的笑容,更讓我確信必會如此。他們的父母看到了行善的機會,也看到了把快樂傳給後代子孫的機會」(亨利‧艾寧,「行善的機會」,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父母們,現在就要教導孩子,要藉著參加聖餐聚會,為信徒作榜樣。到了星期日早上,幫助孩子放下工作好好休息,穿著適當的服裝,在靈性上準備好去領受聖餐,接受聖靈的啟迪、教導和聖化。在你們整天守安息日為聖,並在未來一週體驗守安息日所帶來的靈性祝福時,要讓你們的家中充滿愛。邀請你們的兒女藉著守安息日為聖而『起來發光』,『使[他們]的光成為各國的大旗』」(多馬‧貝利,「安息日和聖餐」,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由於聖靈對我們低語時是輕聲細語的,因此不難理解我們為何應該避開不當的媒體、色情以及會使人上癮的有害物質和行為。敵對者的這些技倆會損害我們、最終也會毀掉我們,讓我們無法認出和回應神藉著聖靈的力量所傳達的那些細微敏銳的信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認真地思考、虔敬地沉思該如何抗拒魔鬼的誘惑,並在個人生活和家庭中正義地『應用』這啟示之靈」(大衛‧貝納,「啟示之靈」,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從我的外祖父母惠騰夫婦身上,我們學到什一奉獻實際上不是錢的問題,而是信心的問題──即是否對主有信心。只要我們遵守祂的誡命,祂應許會給予祝福。約翰惠騰夫婦在繳付什一奉獻上,顯然展現出極大的信心。讓我們繳付什一奉獻,來展現我們對主的信心。一有收入就繳付,而且誠實繳付。教導我們的子女即使是零用錢或其他收入,都要繳付什一奉獻,然後帶著他們跟我們一起參加什一奉獻結算面談,讓他們曉得我們的榜樣及對主的愛」(卡爾‧普瑞特,「主的上好祝福」,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在我們的家庭中,在充滿愛的氣氛中,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和珍惜祂靈體兒女的神聖特質。在自己的家庭中,我們的心會軟化,我們會變得謙卑,進而渴望去改變,變得更像小孩一樣。這是我們可以變得更像基督的必經過程。生命中的某些經歷是否已經使你失去了相信的心與孩子般的信心?若然如此,請看看你生活中周遭的孩子。然後再仔細看著他們。這些孩子可能是你們家中的小孩,住在對街,或是自己支會初級會裡的兒童。只要我們有心去學習並願意效法孩子們的榜樣,他們的神聖特質會像鑰匙般為我們開啟靈性成長的大門」(琴恩‧史提芬,「變得像小孩一樣」,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誰能夠精確衡量母愛的正義影響力?母親在孩子對妳信賴有加的心靈沃土上,細心地栽種,用愛心培育真理的種子時,最後會得到哪些永恆果實?身為母親的妳,已經被賦予神聖的本能,幫助妳察覺孩子的特殊才藝和獨特能力。妳可以和丈夫一起滋養、強化那些特質,使其開花結果」(李察‧司考德,「婚姻的永恆祝福」,2011年4月總會大會)。

家人家庭晚會

  • 「因此,如果你們正竭盡心力做到最好──例如,雖然一些小搗蛋把家裡搞得亂哄哄的,但你們還是盡力開家人家庭晚會──那麼,當我們談到這個主題時,你們可以給自己打上不錯的分數,然後聽聽其他演講是否談到你們需要改進的地方。如果我們憑著聖靈教導,而你們也藉著聖靈傾聽,演講者當中便會有人談到你們的狀況,給予你們先知般的信息」(傑佛瑞‧賀倫,「列國的旌旗」,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我們學到,孩子們事後可能不記得那一週的家人家庭晚會上了什麼課程,但是他們會記得我們開過家人家庭晚會。我們也學到,孩子們到了學校後可能不記得當天研讀的經文或祈禱的內容,但是他們會記得我們讀了經文,也做了禱告。弟兄姊妹們,在家中建立這些神聖的傳統會為我們自己和年輕的一代帶來極大的力量和保護」(理查‧梅恩,「建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2011年4月總會大會)。

家庭經文研讀與祈禱

  • 「家庭研讀經文時,要從當天研讀的內容中找出一些好品格的例子,並加以討論。因為基督般的品格是來自神的恩賜,沒有祂的幫助,是無法培養的。要在家庭和個人的祈禱中,祈求這些恩賜。在餐桌旁,偶爾也可以談談一些好品格,尤其是當天早上在研讀經文時看到的一些品格。『你今天怎麼樣作別人的好朋友?你用什麼方法來表達愛心?信心怎麼幫助你面對今天的挑戰?你怎麼讓自己成為可靠的人?誠實的人?慷慨的人?謙卑的人?』經文中談到的許多品格都是需要教導和學習的。教導……最重要的方法就是我們要成為像天父那樣的父母,像祂對待我們那樣去對待我們的孩子。神是最完美的父母,祂和我們分享了祂的親職手冊,也就是經文」(林恩‧羅賓,「你們應當是怎樣的男人和女人呢?」,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我和梅恩姊妹剛結婚時,便著手建立一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我們從中學到了一些重要的原則。從一開始我們就聽從教會領袖的忠告,每週把孩子聚在一起舉行家人家庭晚會,並且每天一起祈禱和研讀經文。這些事做起來並不見得都那麼容易、方便或順利,但是經過一段時間,這些簡單的活動便成為彌足珍貴的家庭傳統」(理查‧梅恩,「建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每天作家庭祈禱、研讀經文、作家譜、經常花時間去聖殿崇拜的謙卑成員,會成為聖徒」(便雅憫‧何歐斯,「奉召作聖徒」,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我們必須每天固定做一些必要的小事情。祈禱、研讀經文和福音、參加教會聚會、去聖殿、作家庭探訪、作家庭教導和其他指派工作,都能穩固我們的信心,邀請靈進入我們的生活。要是忽略其中任何一件事情,就會有失去見證的危險」(小西梭‧薩姆森,「見證」,2011年4月總會大會)。

養育子女

  • 「我要向各位見證,天父愛祂的兒女。主對我們說的話,只有用心才能聽見。若想更清楚地聽到主的聲音,最明智的作法是降低生活中各種世俗噪音的音量。我們若因為任何理由而忽略或拒絕傾聽靈的提示,那些提示就會變得越來越難察覺,到最後我們什麼也聽不到。讓我們學習去聆聽靈的提示,並且渴望去聽從」(迪特‧鄔希鐸,「在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等待」,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純正的愛是一股無可比擬而強大的良善力量。正義的愛是美滿婚姻的基礎,是子女健全發展的主因。誰能夠精確衡量母愛的正義影響力?母親在孩子對妳信賴有加的心靈沃土上,細心地栽種,用愛心培育真理的種子時,最後會得到哪些永恆果實?身為母親的妳,已經被賦予神聖的本能,幫助妳察覺孩子的特殊才藝和獨特能力。妳可以和丈夫一起滋養、強化那些特質,使其開花結果」(李察‧司考德,「婚姻的永恆祝福」,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父母如果不想讓孩子受到撒但和其徒眾無情的擺佈而徬徨迷失,可以而且也必須糾正孩子,甚至加以管教。培道‧潘會長曾說,一個人若有責任提出糾正但卻沒有去做,那麼這樣的人是在顧慮自己。要記住,指正必須即時,而且要明確、清楚:『當被聖靈感動時,適時嚴加訓誡;事後對你訓誡的人表示更多的愛,免得他把你視為敵人』(教約121:43)」(陶德‧克理斯多,「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先驅祖先們的生活中有一項突顯的特質,就是姊妹們所展現的信心。婦女的神聖本質使她們擁有更大的恩賜,對於家庭以及在家中和其他場合教養子女方面,也負起更大的責任。就這一點來說,姊妹們願意離鄉背井、橫越草原,前往未知的境地,所展現的信心的確令人振奮。如果非得找出她們所具有的最重要特質,那就是她們對主耶穌基督復興福音不可動搖的信心。先驅婦女在橫越草原時犧牲奉獻、貢獻良多,她們的英勇事蹟是教會無價的傳承」(昆丁‧柯克,「後期聖徒婦女卓越不凡!」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貼心服從的子女讓父母修的是親職初級班課程。如果你有幸養育一個考驗你的耐心極限的孩子,那麼你修的就是親職高級班課程。切勿懷疑你是否在前生犯了什麼錯,因此罪有應得,反而要把這個難帶的孩子看作是讓你變得更像神一樣的祝福和機會。這兩種孩子,哪一個比較會試鍊、培養和陶冶你的耐心、恆久忍耐及其他基督般的美德呢?有沒有可能你需要這孩子,就像他需要你一樣呢?」(林恩‧羅賓,「你們應當是怎樣的男人和女人呢?」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我們都聽過要『譴責罪行,而非罪人』這項忠告。同樣地,孩子犯錯時,我們必須很小心,不要說一些話會讓他們以為他們的本質就像他們做錯的事那樣糟糕。『千萬不要讓錯誤的行為變成身分認定』,給他們貼上『愚蠢』、『遲緩』、『懶惰』或『笨拙』的標籤。我們的子女都是神的孩子,這才是他們真正的身分和潛力。神的計畫是要幫助祂的兒女克服錯誤和罪行,幫助他們進步,成為像祂一樣。所以,要把令人失望的行為看作是暫時的,不是永久的;是一種行為,而不是一種身分認定。因此,我們在管教的時候要很小心,不要講『你老是……』或『你從來都不……』這種收不回來的話,像是『你從來都沒有想到我的感覺』,或者『你為什麼老是讓我們等?』,這樣的話都會讓行為變成一種身分認定,對孩子的自我形象和自我價值都有不利的影響」(林恩‧羅賓,「你們應當是怎樣的男人和女人呢?」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孩子不守規矩,比方說,他們吵架時,我們通常會錯誤地按照他們出來的事或我們看到的吵架情形來處罰他們。但是……他們的行為只是心裡面看不到的動機的外在表現。我們應該問自己的是:『要是這個孩子能懂的話,哪些品格可以導正他以後的行為?使他在心煩氣躁的時候,還能有耐心,原諒別人呢?使他願意做個有愛心的和事佬呢?讓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怪罪別人呢?』作父母的要如何教導子女培養這些品格呢?教導孩子最好的方式莫過於讓他們在我們的管教中看到基督般的品格。管教(discipline)與門徒(disciple)源自同一個字根,指的是我們自己的耐心和教導方式。我們不應該在發怒時管教,反而要像教義和聖約第121篇所教導的那樣,『藉著勸說、恆久忍耐、溫和、溫柔,和不虛偽的愛;藉著慈愛和純正的知識』(第41-42節)來管教。……透過管教,子女會學到事情的後果。在這樣的時刻,把負面的情況轉成正面的教育是很有幫助的。如果孩子承認犯錯,要嘉許他們有勇氣認錯。問他們從錯誤或不良的行為中學到了什麼,這會讓你,更重要的是,讓聖靈有機會來感動和教導子女。我們藉著聖靈教導子女明白福音教義時,那項教義就有力量隨著時間來改變他們的本性」(林恩‧羅賓,「你們應當是怎樣的男人和女人呢?」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教導孩子要成為怎樣的人,最重要的方法就是我們要成為像天父那樣的父母,像祂對待我們那樣去對待我們的孩子。神是最完美的父母,祂和我們分享了祂的親職手冊,也就是經文」(林恩‧羅賓,「你們應當是怎樣的男人和女人呢?」2011年4月總會大會)。

保護家庭

  • 「要很謹慎地透過祈禱來選擇伴侶;結婚之後,彼此就要絕對忠實。我曾經在一個叔叔嬸嬸家看到一幅裱框的字畫,上面有一句十分寶貴的忠告,說:『擇你所愛;愛你所擇』。這句話蘊藏著莫大的智慧。信守婚姻的承諾是絕對必要的。關於婚姻,豪惠‧洪德會長曾說過這段話:『幸福、成功的婚姻大多並非取決於是否與對的人結婚,而是取決於是否讓自己成為那個對的。』我喜歡這個說法。『盡一切所能刻意經營婚姻才是成功最重要的條件。』你們之中若有人在婚姻中碰到難題,我勸告你們要竭盡所能去作一切必要的修補,使你們能像剛結婚時那樣快樂。我們在主的殿裡結婚,是為今世和全永恆結婚,之後我們必須作一切必要的努力來成就這樣的婚姻」(多馬‧孟蓀,「聖職能力」,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婚姻和家庭是天父幸福計畫裡的兩大支柱。由於這兩者是如此重要,以致撒但無所不用其極地想要破壞家庭,貶損聖殿教儀的重要,因為這些教儀能使家人永遠在一起。隨著人生歲月向前推移,聖殿印證的意義也隨之愈發重要;它會使你們的關係更加親密,並且在塵世生活中獲得更大的喜樂和成就感」(李察‧司考德,「婚姻的永恆祝福」,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最後,我要再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不論目前是已婚或單身的所有男女,都應該懷有一個最高願望,也就是每個人都應當渴望擁有永恆的婚姻,並認真地為此事努力。已經締結聖殿婚姻的人應當盡一切努力去維護這婚姻。單身的人應當渴望擁有聖殿婚姻,並視為第一優先,盡最大努力去獲得。男女青年和年輕單身成人應當摒棄這種看似聰明的世俗做法,但在永恆中卻是錯誤的觀點,認為結婚和生小孩不重要」(達林‧鄔克司,「願望」,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由於聖靈對我們低語時是輕聲細語的,因此不難理解我們為何應該避開不當的媒體、色情以及會使人上癮的有害物質和行為。敵對者的這些技倆會損害我們、最終也會毀掉我們,讓我們無法認出和回應神藉著聖靈的力量所傳達的那些細微敏銳的信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認真地思考、虔敬地沉思該如何抗拒魔鬼的誘惑,並在個人生活和家庭中正義地『應用』這啟示之靈」(大衛‧貝納,「啟示之靈」,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只要你們適當地尋求,並應用這啟示之靈時,我應許你們會『在主的光明中行走』(以賽亞書2:5;尼腓二書12:5)。有時,啟示之靈會立即強烈地發揮作用;有時則是隱約地緩緩出現,而且常常如此細微,以至你甚至無法察覺到祂的存在。不過,不論你用哪一種方式獲得這項祝福,它的光都會照亮並擴大你的靈魂,啟發你的悟性(見阿爾瑪書5:732:28),並指引和保護你和你的家人」(大衛‧貝納,「啟示之靈」,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弟兄姊妹們,在家中建立這些神聖的傳統會為我們自己和年輕的一代帶來極大的力量和保護。在家中學習、教導和實踐耶穌基督的福音,有助於建立一個能有聖靈同在的生活環境。透過在家中建立這些神聖的傳統,我們就能克服世上的錯誤傳統,並學會把他人的需求和關心的事放在首位」(理查‧梅恩,「建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我們了解並相信家庭是永恆的。這樣的了解和信念應當能激勵我們全力以赴,去建立一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理查‧梅恩,「建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2011年4月總會大會)。

教導子女

  • 「弟兄姊妹們,聖殿不光是石頭和水泥砌成的,其中還充滿了許多人的信心和禁食。聖殿是由考驗和見證建造成的,並經由人們的犧牲和服務而聖化」(多馬‧孟蓀,「神聖聖殿──世人的明燈」,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對於有幼兒的父母,我要與你們分享賓塞‧甘會長明智的忠告,他說:『如果……父母可以在屋子裡的每個房間放一張聖殿的圖片,讓〔他們的孩子〕從嬰兒時期開始就可以每天看到這張圖片,〔一直到〕聖殿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分。當〔他們〕到了需要〔自己〕作〔有關去聖殿〕的重要決定時,這決定早已經作了』」(多馬‧孟蓀,「神聖聖殿──世人的明燈」,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明智的父母會從其他人的需求中,看到機會可以把祝福帶進兒女的生活中。……這對父母樂善好施的服務造福了我們家庭。他們選擇讓子女來參與服務,讓祝福延伸到了未來的孫子女身上。這三個小孩離開我們家時臉上的笑容,更讓我確信必會如此。他們會告訴子女為主服務的喜悅」(亨利‧艾寧,「行善的機會」,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請家人和你們一起參與,讓他們在幫助別人的過程中學習彼此關懷。兒女如果可以和你們一起為有需要的人服務,他們將來就更有可能在有需要時互相幫助」(亨利‧艾寧,「行善的機會」,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首先,仁愛要從家裡開始。管理家庭最重要的一項原則,就是實踐主的訓誡──金科玉律──『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花一點時間想一想,假如有人對你說出無理的言語或做出輕率的舉動,你會有什麼感受。讓我們以身作則來教導家人彼此相愛」(羅素‧培勒,「經由愛心服務得到喜樂」,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神每位神聖兒女的未來,都會受到父母、家人、朋友及教師的影響。因此,我們現在的信心也會影響到後代子孫將來的信心。要從你們的兒女身上開始做起。各位身為父母的主要責任之一,就是鞏固兒女的信心。即使在你們面對艱鉅考驗時,也要讓兒女們感受到你們的信心。你們的信心要放在慈愛的天父及祂的愛子,主耶穌基督身上。要用堅定的信念教導兒女具有這樣的信心。教導每個珍貴的男孩和女孩,讓他們知道自己是神的孩子,是依照神的形像創造的,具有神聖的目的和潛能。每個人來到世上都需要克服難關和培養信心。在主的神聖聖殿中能獲得最偉大的聖職祝福。忠於在聖殿中締結的聖約會讓你和家人有資格獲得永生的祝福」(羅素‧納爾遜,「以信心面對未來」,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建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這項責任落在父母和子女身上。父母有責任在愛與正義中教導子女。將來在主面前,父母要為他們如何履行這些神聖的責任負責。父母經由言教和身教來教導子女」(理查‧梅恩,「建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要達成自立,必須過著節儉的生活,並在經濟上自我節制。教會向來都教導家庭需要盡其所能,為自己的屬世福利負起責任。每個世代都需要再次學習自立的基本原則:避免負債,生活簡樸,為艱困時期作好準備,聽從活著先知的話語,培養自制力以明辨需要和想要之間的差別,然後奉行這些原則」(大衛‧柏頓,「使人聖化的福利事工」,2011年4月總會大會)。
  • 「在我們的家庭中,在充滿愛的氣氛中,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和珍惜祂靈體兒女的神聖特質。在自己的家庭中,我們的心會軟化,我們會變得謙卑,進而渴望去改變,變得更像小孩一樣。這是我們可以變得更像基督的必經過程」(琴恩‧史提芬,「變得像小孩一樣」,2011年4月總會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