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12歲的執事
4月 2008


12歲的執事

我們每個人都是神的兒子,有能力完成我們的使命和命運。

各位親愛的聖職弟兄,我今天的演講是要針對每一位參加這場總會聖職大會的12歲執事講話!不論你們身在何處,我都感謝你們的出席,我要告訴你們,或者說是提醒你們,戈登‧興格萊會長在他12歲時,像各位一樣擔任執事時的經驗。

我們從他的傳記中讀到:「他被按立為執事後不久,跟著父親出席他第一次的支聯會聖職大會。當他在第十支會會堂的後排座椅上坐下時,覺得有點不自在,那時(〔他父親〕是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正坐在台上。聚會開始時,那三四百位出席的弟兄們全站起來,一起唱威廉‧斐普的勝利頌......『讚美與耶和華相通達的人!/耶穌膏立他為先知先見。/蒙神祝福最後福音期開啟,/萬王稱頌全民內心敬重。』」

興格萊會長在回憶這次的經驗時,說道:「當我聽到這些忠信的弟兄唱歌時,有些東西在我心裡產生變化,歌聲感動了我的心,給我一種難以形容的感覺。我深受感動,不只是情緒上的,還包括屬靈上的。在那之前,我在教會裡從未有過這樣的經驗。我的心裡產生了一種堅強的信念,就是他們所歌頌的那個人的確是神的先知。我當時藉著聖靈的力量得知,約瑟‧斯密的的確確是神的先知。」1

就像興格萊會長12歲擔任執事時的經驗「讓他畢生難忘」2一樣;我祈求,此刻你們所經歷的一切也會讓你們畢生難忘!

現在,我要邀請所有的人來看看這座傑出的青銅鑄像,它的標題是執事的長條椅!至於看不到影像的人,我來描述一下,這座執事的長條椅所呈現的,是五位執事坐在教堂的長條椅上,在無意之間被捕捉到的情景!

在你們注視這五位執事時,你們看到什麼?現在我要讀出本教會兩位前任總會會長的話,然後我會稍微改一下這個問題:你們可以看到什麼?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宣告說:「我們的年輕人......是來自天上的高貴人物,是精選的世代,有著神聖的使命。他們的靈體被保留到福音復興的今日才來到世上,是因為主需要勇敢的僕人,來推進祂在後期時代的偉大事工。」3

賓賽‧甘會長宣告說:「我們是在撫育優越的一代,......他們有特別的事情要去做。」4

想想這些先知的話語,如果我們把眼光放遠,超越這長條椅上的五位執事,把所有的亞倫聖職男青年都收入眼底,你們可以看到什麼?

我相信,也祈求我們都可以看到他們的神聖潛能;看到他們以神聖聖職持有人的身分出去,用傳教士的身分,「藉著聖靈」5向「世上的萬國」6宣講「永久的福音」7;看到他們成為忠信的丈夫和父親,是這後期時代神教會及國度中「勇敢的僕人」及「領袖」。

若要更具體地想像這「精選」及「高貴世代」的「神聖使命」,我們只需要想想12歲大的耶穌,跟著父母到耶路撒冷去慶祝逾越節的情景。8

這名12歲的男孩是誰呢?祂的使命和命運為何呢?祂又是如何來履行祂的使命呢?

我們所要宣告的,已在經文中證實了,那就是祂過去及現在都是耶穌基督,活神的兒子,9祂「來到世上,為世人被釘在十字架上,承擔世人的罪,聖化世界,洗淨世界一切的不義」;10「......使人類兒女得以經由對祂名的信心而得到救恩」;11祂年輕時,「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12祂「與祂弟兄們一起長大,漸漸強壯,等候主差祂做事工的時候來到」;13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14確實地,祂「受盡各種......試探,」15但祂「不予理會。」16當祂面對路西弗這位「萬謊之父」17和「一切罪惡的始作俑者」18時,耶穌不僅因經文的知識而受到保護,也因為祂絕對服從父的話語、行父的旨意而受到保護;19因此,祂下令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20

現在,關於祂如何完成使命,請想想耶穌的這些話,祂說:

「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

「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祂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做祂所喜悅的事。」21

我們每個人都是神的兒子,22有能力完成我們的使命和命運,因為主已經很明白地告訴先知約瑟‧斯密:「主實在這樣說:事情將是這樣,每個離棄他的罪,歸向我、呼求我的名、服從我的聲音、遵守我的誡命的靈魂,將......歸向父,而在適當的時候,獲得祂的完全。」23

我見證多馬‧孟蓀會長的確是神的先知,他與他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裡的弟兄們,都是先知、先見、啟示者,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註:

  1. In Sheri Dew, Go Forward with Faith: The Biography of Gordon B. Hinckley (1996), 35--36.

  2. 「戈登‧興格萊會長」,紀念:戈登‧興格萊,1910-2008(利阿賀拿增刊資料),第3頁。

  3.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70, 6.

  4. 賓賽‧甘,「男孩們需要近身的英雄典範」,1976年8月,聖徒之聲,第41頁。

  5. 見馬太福音10:19-20;路加福音24:32;教約42:14;43:15;50:13-22;84:85。

  6. 教約134:12;亦見啟示錄14:6;教約68:8;133:7-8。

  7. 啟示錄14:6;教約68:1;亦見教約133:7-8。

  8. 見路加福音2:41-42。

  9. 見馬太福音16:16;尼腓二書25:19-20;摩賽亞書3:8;4:2;阿爾瑪書5:48;希拉曼書5:9;尼腓三書5:13;11:10-11;20:31;教約14:9;68:6。

  10. 教約76:41。

  11. 摩賽亞書3:9;亦見摩賽亞書3:12;教約18:17-19,21-25。

  12. 路加福音2:52。

  13. 約瑟‧斯密聖經譯本,馬太福音3:24。

  14. 希伯來書4:15。

  15. 阿爾瑪書7:11。

  16. 教約20:22。

  17. 尼腓二書2:18;以帖書8:25;摩西書4:4。

  18. 希拉曼書6:30;亦見摩賽亞書4:14;。

  19. 見馬太福音4:1-10。

  20. 馬太福音4:10。

  21. 約翰福音8:28-29

  22. 詩篇82:6;約伯記1:6;38:7;何西阿書1:10;羅馬書8:16-17;希伯來書12:9;教約11:30;35:2;摩西書6:68。

  23. 教約93:1,19;亦見約翰福音14:6;教約76:92-95;尼腓二書31:7-16;尼腓三書12:48;27:27;摩羅乃書10: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