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達成婦女會的目的
10月 2008


達成婦女會的目的

婦女會是主建立的,為的是要組織、教導和啟發祂的女兒,幫助她們準備好獲得永生的祝福。

親愛的姊妹們,妳們看起來真是美極了;我們很感激能和大家共聚一堂,我們愛妳們,也深深感謝妳們。

今年總會婦女會會長團有機會走訪世界各地、探望各位。我們曾到德國、丹麥、澳洲和迦納,與妳們交換心得;也在新加坡、香港、印度和斯里蘭卡,與妳們一同祈禱;並在巴西、智利、波多黎各、加拿大和美國,與妳們一同受到鼓舞與啟發。

知道大家效法救主的榜樣,周流四方行善事,令我們感到十分欣喜。妳們的表現極為傑出,然而我們覺得有必要說,還有更多事情等著我們去做。我們一直祈求主賜給我們靈感,告訴我們該如何協助聖職來建立神在世上的國度。此時此刻正是婦女會達成其目的的最佳時機。為了向前邁進及達成主的心願,我們必須清楚了解婦女會的目的。

一開始,我會回顧婦女會的一些歷史片段,以說明婦女會成立的緣由。接著,我會概要說明婦女會每位姊妹所共同承擔的三項責任。最後,我會說明主期望我們在個人及團體方面該如何達成這些神聖任務。

一、為何要成立婦女會

如果不了解耶穌基督福音的復興,就難以了解教會中為何會成立婦女組織。主深知在這末後的日子裡會發生許多災難,因此對祂的僕人小約瑟‧斯密說話,「並賜給他誡命;……

「使信心……得以在世上增加;

「使〔祂的〕永約得以建立;

「也使〔祂〕圓滿的福音得以由弱小的人和單純的人傳遍世界各角落」。1

當主的福音「傳給各國、各族、各方、各民」,2而祂的永約也透過聖殿教儀訂立的時候,祂的事工即告完成。

如同救主邀請新約時代的馬利亞與馬大3參與祂的事工一樣,本福音期的婦女也肩負著正式的指派任務,要參與主的事工。從福音復興的初期開始,婦女們便積極地協助教會發展;她們支持傳道事工、為興建聖殿奉獻心力,並協助建立社區,讓聖徒可以聚在一起崇拜。婦女會於1842年成立,這個組織不僅全體婦女的力量得以動員起來,也讓婦女們有明確的指派工作來建立主的國度,就像聖職定額組的成立讓弟兄們負有明確的職責一樣。

婦女會自從成立以來,已逐漸拓展至世界各地,並被稱為是「無論從任何一方面來看,都是地面上最大及最偉大的婦女組織」。4透過先知約瑟‧斯密,我們知道婦女會是復興的福音中正規的一環,古代的教會也存在著類似的婦女組織。5約瑟F.‧斯密會長教導,婦女會「是由神設立、由神認可、由神制定、由神按立」,6並且「按照天上的律法」7協助主「促成人的……永生」。8

透過婦女會,婦女在教會裡有正式的任務,承擔重責大任,「包括在聖殿工作及教導福音」。9此外,婦女會是為了幫助婦女「培養、發展對〔耶穌〕基督、對福音的見證」,10「鞏固家人及家庭」,11以及「負起一切家庭責任」。12婦女會雖然有責任照顧「貧病困苦者」的需求,然而約瑟F.‧斯密會長說,婦女會的主要工作在於「照顧……教會中所有女性成員的……屬靈福祉與〔救恩〕」。13

總而言之,婦女會是主建立的,其目的是要組織、教導和啟發祂的女兒,幫助她們準備好獲得永生的祝福。我想再說一次,婦女會是主建立的,其目的是要組織、教導和啟發祂的女兒,幫助她們準備好獲得永生的祝福。

二、我們的責任

為了達成婦女會的目的,主已指示每位婦女會姊妹和這整個組織要同心協力地:

  1. 提升信心與個人正義。

  2. 鞏固家人與家庭。

  3. 為主及祂的兒女服務。

這其中的每一項責任都能支持和強化其他兩項。當我們提升信心時,這份努力的成果會鞏固家庭。當我們為主及祂的兒女服務時,我們的信心會提升,也會更有能力選擇正義。這三項責任是息息相關、密不可分的。讓我們先來談第一項責任。

1. 提升信心與個人正義。為了善盡我們在主計畫中的職責,我們必須提升信心與個人正義。成為教友需要有信心,而我們要在一生中用極大的「努力、耐心及恆久忍耐」14來滋養信心。在我們共有的傳承裡,教會的早期婦女為我們樹立了非凡的信心典範。早期的先驅者婦女由於自己的信仰,而被驅離家園、飽受迫害;有些人歷經烈火、洪水的磨難,有些人橫渡海洋,步行千里,跋涉泥濘,受盡病痛和饑餓的折磨煎熬,只為了協助建立主在世上的國度。她們許多人在旅途中埋葬了丈夫、兒女、父母和兄弟姊妹。她們為何要這麼做?那是因為她們的靈魂裡燃燒著熊熊的信心火焰。這些偉大的婦女不追求華美的服飾、更安逸的生活、世上的豪宅,或更多的財物。她們和妳們一樣,有著堅定的信念和見證,知道耶穌基督的復興福音是真實的,而且主需要她們善盡個人的責任來建立祂在世上的國度。她們日復一日地努力追求個人正義,透過悔改、研讀經文、禱告、服從誡命、追求各種「有品德、美好、受好評或值得讚揚」15的事,使自己變得更像救主。

2.鞏固家人與家庭。我們的第二項責任是鞏固家人與家庭。由於許多敗壞的風氣與謬誤的教導,全世界的家庭正飽受攻擊、日漸衰微。因此,不論我們是已婚或單身,是老或少,都有責任捍衛及實踐「家庭:致全世界文告」裡的真理。

總會會長團曾勸勉我們:「其他需求或活動,無論有多值得或多合適,也絕不可被允許來取代此項神所賦予的職責,而這職責唯有父母和家庭才能充分履行」。16出生在現代的兒女,將在日益邪惡的世界裡長大成人。我們的家必須成為他們的庇護所,幫助他們抗拒每日遭逢的邪惡。

婦女會應該妥善規劃、與其他組織同心協力、全力動員來鞏固家庭,並幫助家庭成為遠離世俗勢力的神聖庇護所。多年前我剛結婚的時候,學到了這個道理。當時我的父母原本住在我們家附近,但後來他們說要搬遷到另一個地方。我一向很依賴母親的教導以及她睿智、激勵人心的榜樣。如今,她卻要離開我好長一段時間。那時候還沒有電子郵件、傳真機、手機、網路攝影機等等這類東西,一般郵件的寄送速度緩如牛步、頗為人所詬病。在她離開之前的某一天,我流著淚和她坐一起,我問道:「以後誰來當我的母親呢?」母親認真地思索了一會兒,透過聖靈和啟示的力量(那種的力量總是會臨到像她這樣的婦女身上)對我說:「如果我一去不回,妳無法再見到我,如果我沒辦法再教導妳其他的事,妳要緊緊地依附著婦女會,婦女會就是妳的母親。」

母親知道,如果我生病了,姊妹們會來照顧我;在我生產時,她們會來幫忙。但是我母親最大的願望是,婦女會的姊妹們能夠成為有力的靈性領袖來幫助我。從那時起,我開始從許多高貴和充滿信心的婦女身上學習良多。

在我父母不在我身邊的那幾年,我的支會裡先後有三位姊妹擔任婦女會會長的召喚。愛妲‧張伯倫邀請我教導其他姊妹關於時間管理與家政,也許是因為她看到我需要改善這些技巧。琴妮‧洪恩鼓勵我完成首次嚴謹的摩爾門經個人研讀計畫。諾瑪‧希萊讓我在罐頭工廠裡有了第一份指派工作,我也從她身上學到了許多為人服務的道理。這些美好的婦女都了解婦女會的目的。

3.為主及祂的兒女服務。教會全體婦女的第三項責任是為主及祂的兒女服務。很有意思的是,母親不在我身邊的那幾年,我先後擔任支會的兒童會會長和女青年會長;我是支會議會的成員,在主教團的指示下行事。培道‧潘會長曾經教導我們:「正如〔許多亞倫聖職弟兄的服務〕會鞏固他們的高級聖職,無私地……〔在女青年及兒童會〕從事這樣的服務,也就等於獻身於婦女會」。17我們到另一個輔助組織服務時,並不表示我們就脫離了婦女會的姊妹圈子。由於我們並非加入或退出婦女會,因此永遠都與婦女會的目的和職責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也因而蒙福能有各種機會成為天父兒女的榜樣,成為充滿信心的牧羊人,牧養她們。

婦女會的指派任務中有著世上的絕佳服務機會,而所有的姊妹都有這樣的機會。當我走訪世界各地,發覺有成千上萬的姊妹目前未婚、或尚未有兒女,而妳們具有無比的信心、才能以及奉獻熱忱。沒有人比妳們更適合到聖殿服務、去傳教、教導新生代,以及扶助飽受壓迫欺凌的人。主需要妳們。

對於剛從女青年晉升到婦女會的姊妹們,妳們的青春活力也令我讚嘆不已。我看到妳們很有渴望能在世界上從事善舉、有一番不同凡響的作為。我常常想像,比方說,如果妳們能跟年長的姊妹(例如我啦!)分享科技方面的技能,那麼家譜事工的前景將會是多麼光明燦爛。如果讓妳們袖手旁觀,看著年長和經驗豐富的姊妹包辦婦女會裡的所有計畫、安排和種種工作,因而虛耗了妳們的青春活力,這樣的損失我們是負擔不起的。

三、達成目的

只要我們尋求個人啟示、接受啟示,然後據以採取行動,就可以按照主的方式從事祂的事工。如果我們沒有獲得個人啟示,這事工就無法順利進行;只要我們留意聽從個人啟示,我們必不會失敗。先知尼腓教導我們,聖靈必定會指示「〔我們〕所有當做的事」。18根據預言,主在末世時代會將祂的靈澆灌在祂的使女身上。19只要我們保持鎮靜、平靜的態度,就會聽到聖靈的聲音,這預言就會實現。尼爾‧麥士維長老教導我們,想為個人的召喚及生活獲得啟示,「需要在心智上付出真誠的努力。……啟示不是按一下鈕就能得到的東西,它需要我們自我砥礪,常常還得加上禁食、經文研讀和個人的沈思。

「最重要的是,啟示需要我們有足夠的個人正義,如此一來,啟示有時候便會主動臨到義人身上。」20

四、結論

賓塞‧甘會長多年前曾經說過:「這個組織裡有一股力量尚未完全發揮出來,那力量可以鞏固錫安的家庭,建立神的國度──然而除非姊妹和聖職弟兄都能清楚了解婦女會的願景,否則這股力量便無法發揮出來。」21婦女會是主建立的,為的是要組織、教導和啟發祂的女兒,幫助她們準備好獲得永生的祝福。我們的目標是協助教會婦女善盡個人的責任,確保我們的每個聚會、每個課程、每個活動都能幫助姊妹提升信心與個人正義、鞏固家人與家庭、為主及祂兒女服務。

我們唯有尋求個人啟示,接受啟示並據以採取行動,才能達成這項目標。在這個遍及全球、偉大的姊妹組織裡,真正的力量蘊藏在每位婦女身上。雖然我們可能自覺弱小、普通,但我們都有高貴的傳承,也能培養出和以往那些非凡、忠信的婦女們所具有的相同信心。在協助建立神的國度、為主的來臨作準備一事上,我們扮演著關鍵角色。事實上,如果沒有祂女兒們的幫助,主無法完成祂的事工。正因為如此,主期望我們奉獻更多心力,祂期望我們付出前所未有的努力來達成婦女會的目的。我滿心感激地見證,耶穌基督的復興福音是真實的,今日有一位活著的先知在帶領主的事工。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教約1:17,21-23。

  2. 教約133:37。

  3. 見路加福音10:38-42。

  4. 參閱培道‧潘,「姊妹圈子」,1981年4月,聖徒之聲,第158頁。

  5. See Eliza R. Snow, ”Female Relief Society,” Deseret News, Apr. 22, 1868, 1.

  6. Teachings of Presidents of the Church: Joseph F. Smith (Melchizedek Priesthood and Relief Society course of study, 1998), 184.

  7. 教約102:4。

  8. 摩西書1:39。

  9. 達林‧鄔克司,「聖職與輔助組織」,2004年1月10日,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第17頁。

  10. The First Presidency, ”Memorandum of Suggestions,” Mar. 29, 1940, 2.

  11. 2004年1月10日,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第17頁。

  12. 教約20:47;亦見第51節。

  13. 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F.‧斯密(1998),第185頁。

  14. 阿爾瑪書32:43。

  15. 信條1:13。

  16. 總會會長團信函,1999年2月11日。

  17. 參閱1981年4月,聖徒之聲,第160頁。

  18. 尼腓二書32:5。

  19. 見約珥書2:29。

  20. 尼爾‧麥士維,「啟示」,2003年1月11日,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第5頁。

  21. 參閱賓塞‧甘,「婦女會的應許與潛能」,1977年3月,聖徒之聲,第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