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神的愛
10月 2009


神的愛

愛是衡量我們信心的準繩、激勵我們服從的動力,以及顯明我們門徒身分的標竿。

我們如何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門徒?

為什麼我們應當愛神?

天父為何愛我們?

我們如何能增進對神的愛?

我們如何能傾聽天父的聲音?

為什麼愛是最大的誡命?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持續不斷地成長,在世界各地越來越廣為人知。雖然還是有人以刻板的負面印象看待我們的教會和教友,但大多數人都認為我們是誠實、樂於助人又勤奮的一群人。有些人對我們的印象包括穿著整齊的傳教士、充滿愛的家庭,以及不抽菸喝酒的好鄰居。人們也可能知道我們是一群每個星期日都上教堂聚會三小時的人,大家都以弟兄姊妹相稱,小孩子會唱「小溪輕聲說」、「杏樹長滿爆米花」的歌謠,而且各個都想成為太陽光。

弟兄姊妹們,在我們想要讓人們知道的事情當中,除了以上所提的以外,有哪些特質最能顯明我們是救主教會的教友呢?從半年前的總會教友大會至今,我就一直思考這個問題和其他類似的問題。今天我想和各位分享這些問題帶給我的一些想法和感受。第一個問題是:

救主以這段涵義深遠的話親自提供了解答:「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誡命。」1這就是成為門徒的精髓:凡接受耶穌基督的人,就當遵祂而行。2

不過有些人覺得有些為難,因為有許多「應該做」和「不應該做」的事。光是注意有沒有做到這些事就是一項挑戰。偶爾有人對神聖的原則過度詮釋,使事情變得更複雜,也使人為的加油添醋稀釋了神聖真理的單純性,因為有許多闡釋並非是受靈啟發而來。某個人可能有個好的想法,對他來說很管用,那種想法逐漸在心裡根深蒂固,而成為一種期許而並非忠告。漸漸地,永恆的原則可能就在眾多「不錯的想法」所形成的迷宮裡難以尋覓了。

這也是救主對當時宗教「專家」的一項批評。救主譴責那些專家只注意成千上百個繁文縟節,卻忽略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3

所以,我們如何能保持專注在這些「更重要的事」上?有沒有持久不變的指南針,能幫助我們劃定生活、思想、行為的優先順序?

救主再次向我們顯明道路。有人問祂最大的誡命為何,祂毫不遲疑地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4這條誡命和「愛人如己」5的第二大誡命就是我們的指南針,提供我們及教會在今生和來生所需的指引。

由於愛是最大的誡命,因此愛應當成為我們一切作為的核心,不論是在家庭、教會召喚及生活中。愛是醫治的油膏,能修復個人和家庭關係的裂痕。愛是凝聚家庭、社會和國家的力量。愛是熊熊的火焰,溫暖我們的生命,為我們帶來無比喜悅和神聖的盼望。愛應當在我們的言談舉止中展現出來。

當我們真正了解什麼是像基督愛我們一樣的去愛人時,就會茅塞頓開,使我們的優先順序符合主的旨意。我們身為基督門徒的行事為人就變得更加喜悅。我們的生命有了新的意義。我們與天父的關係變得更加深厚。服從不再是一項負擔,而是一種喜樂。

永恆的父神並不是因為需要我們去愛祂,才賜給我們那項最大的誡命。即使我們不尊敬祂、否認祂,甚至褻瀆祂的名,祂的力量和榮耀也不會有絲毫減損。祂的影響力和統治無遠弗屆,無論我們是否接受、認同或欽佩祂。

神根本不需要我們去愛祂,然而,我們是多麼需要去愛神啊!

因為我們愛什麼,就會追求什麼。

我們追求什麼,就會那樣思考和行動。

我們怎樣思考與行動,就會決定我們是怎樣的人──以及將來能成為怎樣的人

我們是按照天上父母的形像所造的,是神的靈體兒女。因此,我們很有能力去愛──這份能力是我們靈性傳承的一部分。我們所愛的事物和愛人的方式,不僅說明了我們是怎樣的人,也說明了我們是怎樣的教會。愛是身為基督門徒的重要特質。

從太初以來,愛一直是最高祝福的來源,也是最沉重的擔子。從亞當的時代到今日,你會發現痛苦不幸的源頭往往是愛上不對的事物;幸福喜悅的源頭則在於愛上良善的事物。

而神是一切良善事物中最美好的。

我們的天父已經賜予祂的兒女超過世人所能理解的一切。在祂的指導下,偉大的耶和華創造了這個奇妙的世界讓我們居住。父神看顧著我們,用難以言喻的喜樂洋溢我們的胸懷,在我們悲傷痛苦的時刻以平安撫慰我們,用寶貴的真理澆灌我們的心靈,在我們面臨困境的時刻保護我們,與我們一同歡欣,並回答我們正義的祈求。

父應許祂的子女會有榮耀無盡的生命,並提供了方法使我們能增進知識和榮耀,直到最後獲得完全的喜樂為止。祂已應許會賜給我們祂所擁有的一切。

如果這一切還不夠解釋為什麼我們要愛天父,也許我們可以從使徒約翰的這番話得到答案:「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6

想一想,你所能想像的最純潔、最令人動容、付出最多的愛是什麼。現在把這樣的愛乘以無限大的數目,那結果就是神對你的愛。7

神不看人的外在。8我相信祂一點也不在乎我們住的是城堡或農舍,我們的美醜,或我們的名氣聲望。我們雖不完全,但神卻以完全的愛來愛我們。我們雖不完美,但天父對我們的愛卻是完美的。我們雖感到迷失,失去指引,但神卻將我們緊緊地擁入祂的愛中。

祂愛我們,是因為祂充滿著無法衡量的聖潔之愛,難以形容。我們對神之所以重要,並不是因為我們在世上的資歷,而是因為我們是祂的兒女。祂愛祂每一位子女,甚至包括那些有缺點、被排斥、笨拙、憂傷或心碎的人。神的愛如此偉大,祂甚至也愛那些驕傲、自私、傲慢和邪惡的人。

這意謂著不管我們目前的狀況如何,總是有希望。不論我們有何痛苦、悲傷、錯誤,滿懷無限慈愛的天父仍希望我們靠近祂,這樣祂就能靠近我們。9

因為「神就是愛」,10所以我們愈靠近祂,就愈能深刻體會這股深厚的愛。11不過由於今生和天庭之間有一道帷幕,我們必須在靈裡尋求肉眼所看不到的事物。

有時,天堂似乎遙不可及;然而,經文給予我們希望:「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12

但專心尋求神指的不只是簡單地作個禱告,或以寥寥數語邀請神到我們的生活中。「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13我們可以大張旗鼓地說我們認識神。我們可以公開地宣告我們愛神。不過,我們若不服從神,所做的一切都是枉然,因為「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14

我們可以調整我們的思想行為來遵行主的話語,而增進和表達我們對神的愛。我們天父純正的愛會指引、鼓勵我們,使我們變得更純潔、更聖潔。這份愛啟發我們依義而行──不是出於懼怕或責任,而是出於真誠渴望變得像天父一樣。只要我們這麼做,就能「用血,即……獨生子的血來潔淨,而重生……;這樣好使〔我〕們從所有的罪中聖化,而在今生享有永生的話語,並在來生享有永生,即不朽的榮耀。」15

弟兄姊妹們,你們有時倘若跌倒受挫,切勿沮喪。也切勿垂頭喪氣,或絕望地認為自己不會有配稱成為基督門徒的一天。要依義而行的第一步就是試一試。我們務必要試著去相信。試著向神學習──研讀經文,研讀祂給末世時代的先知、先見及啟示者的話語,並選擇去做神要我們做的事。要試試看,一試再試,直到原本看來困難重重的事,現在變得有所展望;而現在看來似乎只能盼望的事,最後變成我們的習慣和內在品格。

只要你靠近天父,奉基督的名,向父祈求,祂必回答你。祂隨時隨地都會向我們說話。

研讀神記載在經文裡的話語,並傾聽祂的聲音。

在這次總會教友大會期間及之後,在你研讀本次大會的一切話語時,傾聽祂的聲音。

在你去聖殿或參加教會聚會時,傾聽祂的聲音。

傾聽父在美不勝收的自然界裡的聲音,以及聖靈的輕聲低語。

在你們日常與人互動時,在聖詩歌詞中,在兒童的笑聲中,傾聽祂的聲音。

你若傾聽父的聲音,祂必帶領你走在能夠體會基督純正的愛的道路上。

我們越靠近天父,就會變得越聖潔。我們變得越聖潔,我們就會克服不信,我們的靈魂就會充滿祂的光而蒙福。我們的生活與祂非凡的光芒和諧時,就會帶領我們遠離黑暗,邁向更燦爛的光。這道更燦爛的光會帶領我們獲得聖靈難以言喻的施助,而天地之間的那道帷幕也會變得很薄。

天父對祂子女的愛是這項幸福計畫的核心信息,這項計畫是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而促成的──是世人所知愛的極致表現。16

救主說愛的原則是所有其他誡命的總綱,17說得一點也沒錯。我們若不忽略這條偉大的律法──我們若真誠學習盡心、盡性、盡意地去愛天父和我們的鄰人──其他許多的事情都會水到渠成。

神美好的愛將平凡的舉動化為不凡的服務。愛是將簡單的文字化為神聖詩篇的動力。愛是將勉強服從天父的誡命化為神聖的犧牲、蒙福的奉獻之要素。

愛是一道指引的光,照亮門徒的道路,在我們平日所行中注入生命、意義和奇蹟。

愛是衡量我們信心的準繩、激勵我們服從的動力,以及顯明我們門徒身分的標竿。

愛是門徒的道路。

我見證神在天上。祂活著。祂認識你,並且愛你。祂看顧你,聆聽你的祈禱,並了解你心中的渴望。祂對你有著無限的愛。

我要以一開始的話作結尾,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應當有何品格來表明我們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友呢?

讓人們都知道我們是一群盡心、盡性、盡意愛主的人民,而且我們愛人如己。我們若在家中、在支分會裡、在國內及日常生活中明白及奉行這兩條偉大的誡命,就會開始了解成為耶穌基督真正門徒的意義。我為此作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約翰福音14:15。

  2. 見歌羅西書2:6。

  3. 見馬太福音23:23。

  4. 馬太福音22:37,38。

  5. 見馬太福音22:39。

  6. 約翰一書4:19。

  7. 見以賽亞書54:10;耶利米書31:3。

  8. 見撒母耳記上16:7。

  9. 見教約88:63。

  10. 約翰一書4:8。

  11. 見羅馬書5:5;約翰一書4:7,16。

  12. 耶利米書29:13。

  13. 約翰一書5:3;亦見約翰二書1:6。

  14. 約翰一書2:4;亦見以賽亞書29:13。

  15. 摩西書6:59。

  16. 見約翰福音15:13。

  17. 見馬太福音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