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適用於各種經濟狀況的兩個原則
10月 2009


適用於各種經濟狀況的兩個原則

我們往往要在逆境的考驗中,才會學到最重要的事情,而那些事會造就我們的品格和塑造我們命運。

無論是造訪世界各地的教友,或是透過既有的聖職管道,教會領袖都會得到立即的資訊,了解教友的情況和所面臨的種種挑戰。這些年來,我們有許多教友受到全球性的天災及人禍所影響。我們也了解,許多家庭必須縮衣節食,擔心著該怎樣度過這些艱難的時刻。

弟兄們,我們很能體會你們的感受。我們愛你們,也常常為你們祈禱。我一生中見過不少人生起伏,所以我知道,冬天會過去,新春的溫暖與希望必將來臨。我對於未來非常樂觀。弟兄們,我們應當做的是,務必要堅守希望、盡全力工作,並信賴神。

近來,我回想到自己生命中的一段時期,在那段歲月中似乎時時刻刻都在為不確定的未來煩惱和擔憂。那時我11歲,一家人住在德國法蘭克福附近一所農莊的閣樓上。就在短短幾年間我們全家二度成為難民,努力地想在距離前一個住處很遙遠的一個新環境安頓下來。那時的我們可以說是很窮,說窮可能還不足以形容實際的情形。我們全家擠在一個小房間裡睡覺,床和床之間幾乎沒有走動的空間。在另一個小房間裡,擺放幾件簡單的家具和家母用來煮飯的一個爐子。要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必須穿過一處農夫存放設備和工具的儲藏間。農場主人在屋樑上掛了各式各樣的臘肉和香腸。那些香味常常使我感到饑腸轆轆。我們沒有衛浴,但在屋外有一個洗手間──下了樓梯後,大約還要走15公尺的距離──到了冬天,感覺更是份外遙遠。

由於我是難民,說話又帶著東德口音,因此常被其他小孩嘲笑、辱罵,那對我的傷害很大。在我青少年的那幾年,我認為那是最令人感到沮喪的。

數十年後的今天,我可以透過經驗的柔光鏡來回顧那些歲月。儘管我還記得那些受傷和絕望的感覺,如今我卻能看出以前所看不到的一些東西,那就是,那段日子其實是我個人大幅成長的時期。在那段期間,我們一家人變得更團結。我能觀察我的父母,並向他們學習。我很佩服他們的決心和樂觀的態度。我從他們身上學習到,只要懷著信心、勇氣和堅忍向前邁進,便能夠克服逆境。

親愛的弟兄們,我知道你們當中有些人正經歷憂慮與絕望的時期,所以我今天想談談在我人生的發展階段裡,始終支持著我的兩項重要原則。

第一項原則:工作

直到今天我還深深記得我的家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失去一切的情況下,是怎麼工作的!家父是一個文人和公務員,我記得他做了許多艱難吃力的工作,包括煤礦礦工、鈾礦礦工、機工、卡車司機等等。他為了供養家庭,往往一大清早出門,忙到半夜才回家。家母開了一家洗衣店,用無數小時做著單調累人的雜務。她請我和妹妹幫她工作。我騎著腳踏車負責運送衣物;能夠為家庭幫上一點忙,讓我感覺很好。雖然我當時並不曉得,但體力上的勞動後來反而造福了我的健康。

那段日子並不容易,但工作使我們不會一直想著當時的困境。雖然我們的情況並非在一夕之間就獲得改善,但的確改善了。那就是工作的功效。只要我們持續努力,保持穩定並持之以持,事情必會好轉。

我非常敬佩那些知道如何工作的男人、女人和小孩!主是何等喜愛那些勞動的人啊!祂說:「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1「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2祂也賜下應許,「用你的整個靈魂揮動你的鐮刀,你的罪赦了」。3那些不怕捲起袖子、願意埋首追求有價值的目標的人,就是在造福他們的家庭、社區、國家和這教會。

主並不期望我們超出體力地辛勤工作。祂並沒有拿我們的努力與其他人的努力比較,而我們也不應當這麼做。我們的天父只要求我們盡力而為──無論我們的才幹是多或少,祂都希望我們在工作時能竭盡所能。

工作可以消除憂慮,撫慰悲傷,開創機會。我親愛的弟兄們,無論我們今生的遭遇如何,我們都要在所做的一切事情上,竭盡所能、努力培養出傑出卓越的名聲。讓我們將心思和身體投入在每天能夠工作的榮耀機會上。

當我們的馬車陷在泥淖裡時,神比較有可能會去幫助那位下來推車的人,而不是那個只是高聲祈禱的人──無論他的禱告多麼動聽。多馬‧孟蓀會長曾如此說道:「光是心裡想要努力,或說自己會努力,是不夠的。……要完成目標就要有所行動,而不止是光想而已。假如我們不斷拖延,就決不會看到目標完成。」4

工作可以使我們變得高貴,帶來成就感,但要記住,主警告我們不要「為不能令人滿足的事物勞碌。」5若致力於追求世上的財富、博取大眾認同的目光,以致犧牲了家庭和屬靈成長,我們必很快地發現,那其實是一項愚蠢的交易。我們在自己家庭的圍牆內所做的正義事工是最神聖的,其益處也是永恆的。這項責任無法委派他人代勞。這是我們聖職持有人所做的事工之基礎。

要記住,我們在這世上只是短暫的過客,切莫把神所賜的才能與精力單單用來建造世間的碇錨,而是要善用我們的時日來培育屬靈的羽翼。因為,身為至高之神的兒子,我們是被創造來翱翔更高的天際。

現在,我要對年高德劭的弟兄們講幾句話:退休並不是主幸福計畫裡的一部分。聖職責任是沒有退休制度的──無論年紀或體能狀況如何都一樣。你或許可以以過來人自居、用「去過了,做過了」的話來推辭滑板運動、謝絕騎摩托車,或略過餐廳裡的辣味咖哩,卻不能用這藉口來規避聖約的責任,而不去獻出時間、才能和資源,在神的國度裡工作。

有些人或許會以為,在為教會服務多年之後,就有資格休息一陣子,輪到別人去負起重任了。請恕我直言,弟兄們,這種想法與基督門徒的身分是不相稱的。我們在世上的事工,絕大部分就在於持守到底──每一天都喜悅地持守到底。

現在我也要對麥基洗德聖職中較年輕的弟兄們講幾句話,也就是那些正在致力達成正義目標,要完成教育、找到永恆伴侶的弟兄們。這些都是正確的目標,然而,我的弟兄們,切記在主的葡萄園辛勤工作必能大幅提升你的資歷,也會在這兩項有價值的努力目標上,大大增加你成功的機會。

無論你是最年輕的執事,或是最年長的大祭司,都有事工要做!

第二項原則:學習

在戰後德國那種艱苦的經濟條件下,受教育的機會不像今天那麼多。儘管能夠選擇的有限,但我總懷著滿腔熱忱,想要學習。記得有一天,我騎著腳踏車運送衣物時,進到我班上一位同學的家裡。在他們房間裡,靠牆擺著兩張小小的書桌。那是多麼美好的畫面啊!那些小孩多麼幸運,能有自己的書桌!我可以想像出他們坐下來打開書本,學習課程、做功課的模樣。我當時認為,能擁有一張屬於自己的書桌就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事了。

後來我等了好長一段時間,那個願望才實現。幾年後,我在一間研究機構獲得一份工作,而那個機構有一間很大的圖書室。我記得自己大半的閒暇時光都待在那個圖書室裡。因為在那裡,我終於可以坐在書桌,一張專屬我個人的書桌前,汲取那些書本裡的各項資訊和知識。我熱愛閱讀和學習!在那些日子裡,我親身體會到古諺裡的這句話:教育,不是注滿一桶水,而是燃起一把火。

對於本教會的教友而言,接受教育並不僅僅是個好的想法──更是一項誡命。我們應該學習「關於天上、地上和地下的事;過去的事、現在的事、不久必發生的事;國內的事、國外的事。」6

約瑟‧斯密雖然沒什麼機會接受正式教育,但是他熱愛學習。他在日記裡快樂地談到他整天研讀的那些時光,也經常表明他熱愛學習。7

約瑟曾教導聖徒,知識是我們塵世旅程必要的一環,因為「人的得救絕不能快於他獲得知識」8,而且,「我們在今生達到的任何智能水平,會在復活時與我們一起復活。」9在困難時期,學習更是重要。約瑟先知曾教導:「知識能去除黑暗、懸慮和懷疑;因為有知識的地方容不下這些。」10

弟兄們,你們有責任盡其所能去學習。請鼓勵你們的家人、你們定額組的成員和每個人去學習並接受更好的教育。如果無法選擇正規的教育,也不要讓這點妨礙你,卻要盡你所能地去獲取一切知識。在這種情況下,就某方面而言,最好的書籍可以成為你的「大學」──書是一間永遠開放、接納每一個人入學的教室。要努力增進知識、認識一切「有品德、美好、受好評或值得讚揚的事」。11要「藉著研讀也藉著信心」尋求知識。12要用一顆謙卑的靈和痛悔的心去尋求。13當你將信心的靈性層面運用在學習上,即使你讀的是屬世的事物,也會擴大你的智力,因為,「如果你們的眼睛專注於〔神的〕榮耀,你們全身必充滿光明,……了解萬事」。14

在我們學習的時候,請不要忽略了那啟示的泉源。經文及近代使徒先知的話語都是智慧、神聖知識及個人啟示的來源,能幫助我們找到人生一切挑戰的解答。讓我們學習基督的事;讓我們尋求那能引領我們找到平安、真理,和永恆奧祕的知識。15

結語

弟兄們,我回想起在德國法蘭克福那個11歲的男孩曾經擔憂未來、因他人冷酷的話語而深受傷害。但我對那段日子的回憶卻是苦中帶甜的。雖然我並不渴望回到那些受盡考驗艱難的日子,但我毫不懷疑,我那時所學到的事情,是在為獲取將來的機會作必要的準備。多年之後,如今我更加確定這點,那就是:我們往往要在逆境的考驗中,才會學到最重要的事情,而那些事會造就我們的品格和塑造我們命運。

我祈求,在未來的歲月中,我們都能將我們的時日用在從事正義的事工上。我祈求,我們都會努力學習並暢飲那純淨的真理之泉,以改進我們的心智和內心。我留下我的愛和祝福給你們。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創世記3:19。

  2. 教約84:79。

  3. 教約31:5。

  4. 多馬‧孟蓀,2007年11月,利阿賀拿,「有君尊的祭司」,第59頁。

  5. 尼腓二書9:51。

  6. 見教約88:79-80。

  7. See Journals, Volume 1: 1832--1839, vol. 1 of the Journals series of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ed. Dean C. Jessee, Ronald K. Esplin, and Richard Lyman Bushman (2008), 84, 135, 164.

  8. Joseph Smith, 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4:588.

  9. 見教約130:18-19。

  10. Joseph Smith, 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5:340.

  11. 信條第13條。

  12. 教約109:7。

  13. 見教約136:33。

  14. 教約88:67。

  15. 見教約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