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9年
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10月 2012


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我們要放棄自己一切的罪──不論罪的大小──以得到父所賜的永生酬賞。

救主曾經向祂的門徒提出這個問題:「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1

這是我父親多年前教我仔細思考的一個問題。小時候,我的父母就會指派我做一些家事,然後按照我的工作付給我零用錢。我每個星期會有比五毛多一點點的錢,我常把這些錢拿來看電影。那個時候,11歲的孩子看電影只要兩毛半。這樣,剩下的兩毛半可以讓我買每塊五分錢的糖。有電影看還有五塊糖可以吃!沒有比這更好的事了。

一切都沒有問題,直到我12歲的時候。一天下午,我正排著隊,發現12歲的票價是三毛半,也就是說我要少吃兩塊糖了。我還沒有準備好作這樣的犧牲,所以就在心裡對自己說:「你看起來跟上個禮拜沒什麼差別。」接著我便走上前買了一張兩毛半的票。售票員眼睛眨都沒眨。於是我買了平常會買的五塊糖,而不是三塊糖。

我為自己的成就感到沾沾自喜,之後便很快衝回家,想告訴爸爸我如何大賺一筆。我急切地告訴他所有的細節,他則一語不發。我講完之後,他只是看著我,然後說:「兒子,你會為了一毛錢出賣你的靈魂嗎?」他的話讓12歲的我深感內疚。這是我永遠不會忘記的教訓。

多年之後,我向一位較不活躍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提出相同的問題。他是個很好的人,也很愛他的家人。但是,他已經很多年沒來教會了。他的兒子很有天分,在一個旅行至各地比賽的職業菁英運動團隊中打球,並且在星期天練習、出賽。這個團隊已經贏得好幾次全國冠軍。我們見面的時候,我提醒他,身為一個聖職持有人,他已經蒙得應許,如果他光大聖職的誓約和聖約,他就會得到「〔我們的〕父所有的」。2然後我問他:「全國冠軍的頭銜比父所有的更有價值嗎?」他輕聲地說:「我知道你的意思。」然後他就和主教約了時間見面。

我們在今日很容易迷失在世俗的各種噪音裡──縱使心懷好意也不免迷失。世人會向我們施壓,要我們「〔看〕目標看過了頭」。3最近有人問我:「一杯酒真的有什麼關係嗎?」你看得出那正是敵人會提出的問題嗎?該隱問道:「主是誰?而我應認識祂嗎?」4然後他就失去了自己的靈魂。當我們為小罪自圓其說時,撒但就勝利了。長子名分和繼承權都曾因為一瓶牛奶5、一個拼錯的名字6、一碗湯7而被出賣或交換了。

當我們思考自己生活中一毛錢或全國冠軍這樣的交換時,我們可以像該隱一樣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或是順服神的旨意。我們面對的問題不是自己的行為是否需要受到修正,因為我們的行為總是需要受到修正。我們的問題卻是:當我們的靈魂蒙召喚去按父的旨意行時,我們會「退縮」,還是會「完成」這樣的召喚?8

主喜愛我們行事為人正義,但祂也要我們不斷地悔改、順服。我們在聖經中讀到一個遵守誡命的富有年輕人跪在救主面前,問祂要做什麼事才能得到永生。救主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9,他聽到之後,就轉身憂憂愁愁地走了。

另外,還有一個富有卻愛好世俗的人,他也針對永生提出了相同的問題,他是拉曼人的國王,拉摩那的父親。他說:「我該如何才能從神而生,根除心中這個惡靈,蒙得祂的靈……?……只要能得到這寶貴的快樂……,我願放棄我的王國。」10

各位記得主透過祂的僕人亞倫賜給這位國王的答案嗎?「如果你願悔改一切的罪,跪在神前,憑信心呼求祂的名,相信自己必能得到,那麼你必能得到你殷切希望的。」11

當國王了解到他需要做出哪些犧牲後,他就謙抑自己、俯伏在地,祈求說:「神啊,……我願拋棄一切罪惡認識您。」12

這就是救主要我們所作的交換:我們要放棄自己一切的罪──不論罪的大小──以得到父所賜的永生酬賞。我們要揚棄自圓其說、各種藉口、合理化的辯詞、防衛心理、拖延戰術、表面工夫、個人驕傲、論斷人的思想,不再按自己的方式行事。我們要脫離一切世俗,並在容貌上蒙得神的形像。13

弟兄姊妹們,請記得,這項要求並不只是不做壞事而已。面對攻勢不斷的敵人,我們也必須採取行動,不能「麻木不仁」14地坐以待斃。在容貌上蒙得神的形像就是要彼此服務。罪可以是實際犯下的罪以及疏忽造成的罪;這兩者我們都必須克服。

我在非洲擔任傳道部會長時學到這個令我永難忘懷的寶貴真理。我在前往開會的路上看見一個小男孩,他獨自一人在路旁歇斯底里地大哭。我心裡有個聲音說:「停下來幫助這個男孩。」我一聽到這聲音,立刻想到一個藉口:「你不能停下來,你會遲到。你是主領職員,你不可以遲到。」

到達教堂之後,我又聽到那個聲音說:「去幫助那個男孩。」於是,我把車鑰匙交給一個名叫阿法西的教會成員,請他去把那個男孩帶到我這裡。大約20分鐘之後,有人拍我的肩膀。那個男孩人在外面。

這個男孩大約10歲。我們得知他的父親已經去世,母親被關在監獄裡。他住在阿克拉的貧民窟,跟一個照顧他、給他食物及住處的人住。為了賺取食宿,他必須在街上賣魚乾。但是,在叫賣了一整天之後,他伸手進去口袋裡,摸到了一個破洞。他所賺的錢全都不見了。我和阿法西立刻了解到,如果他沒有帶錢回家,他就會被罵是騙子,很有可能會被打一頓,然後被趕到街上。我最先遇到他的那一刻,正好是他感到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們安撫他、使他不再感到恐懼,給他錢來取代他遺失的收入,然後送他回去他住的貧民區,交給照顧他的人。

當晚我回家時,體認到兩項真理。第一,我比以前更加知道神顧念我們每個人,而且永遠不會離棄我們。第二,我們必須時時傾聽心中聖靈的聲音,不論這聲音要我們到哪裡去,都要「立刻」15前往,並且將自己的恐懼或不便置之度外。

有一天,門徒問救主,天國裡誰是最大的。救主告訴他們要回轉、變得像小孩子一樣謙卑、順服。然後祂說:「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16祂用這句話來闡明我們的使命。我們要去救援迷失的人以及被認為最後或最不重要的人。光是避免作惡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承受祂的十字架」17並且「〔行事〕熱心」,18幫助他人歸信。我們要懷著憐憫與愛心,以此擁抱回頭的浪子19,並且回應孤兒激動的哭喊、身處黑暗絕望之人的懇求20以及貧困家庭在困苦中所發出的呼求。尼爾‧麥士維長老曾說:「撒但不需要讓所有人都變得像該隱或猶大一樣。他只要讓有能力的人……自詡為世故的中立者就可以了。」21

最近一場支聯會大會結束之後,一位青少年上前來問我:「神愛我嗎?」願我們以服務為畢生職志,以此時時堅定地向世人確證:神不會離棄任何人。

「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撒但希望我們在面對這個問題時為了世上的糖和冠軍頭銜出賣自己的生命。救主則不求代價地呼籲我們放棄自己的罪,蒙得祂的形像,並幫助我們影響所及的人也這麼做。這樣,我們才能得到神所有的一切;而我們已被告知,那將比世上所有的財寶加起來還多。22各位想像得到嗎?

我最近前往尼加拉瓜的時候,拜訪了一個家境小康的家庭,我在他們家中看到一塊牌子,上面寫著:「我的見證是我最寶貴的財產。」我深表同感。我的見證是我靈魂的寶藏,我誠心地留下我的見證:本教會是神真正的教會,我們的救主是這教會的元首,祂透過由祂揀選的先知領導著這教會。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馬太福音16;26

  2. 教義和聖約84:38

  3. 摩爾門經雅各書4:14

  4. 摩西書5:16

  5. 一瓶牛奶和這瓶牛奶製作出的乳脂(較濃稠)成為多馬‧馬西的妻子和哈里斯太太爭執的起點。她們同意共享資源,一起製作乳酪。哈里斯太太指控馬西太太沒有把乳脂留在牛奶裡,卻私藏乳脂,哈里斯太太對此多所抱怨,這兩位女士因而吵了起來。多馬‧馬西將此事交給主教處置,主教支持哈里斯太太。後來,這件事情從主教那裡交給高級諮議會處理,然後再交由總會會長團處置,而他們全都同意馬西太太有錯。這件事使多馬‧馬西和總會弟兄產生嫌隙。不久之後,多馬‧馬西就在密蘇里州地方官員面前指證摩爾門教徒對密蘇里州懷有敵意。(See George A. Smith, “Discourse,” Deseret News, Apr. 16, 1856, 44.)

  6. 先知約瑟‧斯密召喚西門‧雷德(Simonds Ryder)擔任傳教士時,雷德發現自己的名字在印出的啟示中被拼成「Rider」。他覺得受到冒犯,而這導致了他的叛教,他最後還參與暴行,在先知身上塗滿焦油並灑上羽毛。雷德並不知道,約瑟‧斯密通常只是向抄寫員口述啟示,他沒有參與拼寫字句的部分。(See Milton V. Backman Jr., The Heavens Resound: A History of the Latter-day Saints in Ohio, 1830–1838 [1983], 93–94; Donald Q. Cannon and Lyndon W. Cook, eds., Far West Record: Minutes of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 1830–1844 [1983], 286.)

  7. 我們從創世記第25章得知,以掃為了「餅和紅豆湯」將他的長子名分賣給雅各(第34節)。

  8. 教義和聖約19:18–19

  9. 馬可福音10:21–22

  10. 阿爾瑪書22:15

  11. 阿爾瑪書22:16

  12. 阿爾瑪書22:18

  13. 阿爾瑪書5:14–19

  14. 阿爾瑪書60:7

  15. 馬可福音1:18

  16. 馬太福音18:11

  17. 摩爾門經雅各書1:8

  18. 教義和聖約58:27

  19. 路加福音15:11–32

  20. 約瑟‧斯密──歷史1:15–16

  21. Neal A. Maxwell, Deposition of a Disciple (1976), 88.

  22. 教義和聖約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