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9年
藉著悔改獲得潔淨
2019年4月總會大會


藉著悔改獲得潔淨

由於神的計畫和耶穌基督的贖罪,我們可以藉著悔改的過程獲得潔淨。

在今生中,我們受到人的律法與神的律法所約束。我曾有過根據這兩種律法,審判嚴重不當行為的不尋常經驗——在過去,是以猶他州最高法院法官的身分;現在,則是以總會會長團成員的身分。我體驗到人的律法與神的律法之間的差異,這加深了我對耶穌基督贖罪的真實性和力量的感謝。按照人的律法,犯下極嚴重罪行的人可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然而,在慈愛天父的慈悲計畫中,則有所不同。由於救主為「所有懷著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的人」的贖罪犧牲,我曾目睹相同的嚴重罪行可在今生獲得寬恕(尼腓二書2:7)。基督救贖世人,祂的贖罪是真實的。

唱詩班剛剛唱的這首美好聖詩,表達了我們救主的慈愛憐憫。

來近主耶穌;你在黑暗中,

迷失了路途,主必照顧;

偉大的愛心會從黑暗中,

把你帶領到光明。1

耶穌基督的贖罪犧牲開啟了一扇門,「讓全人類可以悔改而歸向祂」(教義和聖約18:11;亦見馬可福音3:28尼腓一書10:18阿爾瑪書34:8,16)。阿爾瑪書記載了人民的悔改與寬恕,當中甚至包括那些曾經是邪惡和嗜血的人(阿爾瑪書25:1627:27,30)。今天,我的信息是為我們所有的人帶來希望,包括那些因開除教籍或除名而失去教會成員身分的人。我們都是罪人,可以藉由悔改而獲得潔淨。羅素·納爾遜長老曾在過去的總會大會上教導:「要悔改遠離罪並不容易,但其酬賞是值得付出代價的。」2

一、悔改

悔改是以我們的救主作為開始,那是一種快樂,而非負擔。在去年十二月的聖誕祈禱會中,納爾遜會長教導:「真正的悔改並非是個單一事件,而是一項永遠不終止的特權,是獲得進步,擁有平安、安慰和喜樂的基礎。」3

關於悔改最偉大的一些教導,可在摩爾門經中阿爾瑪對教會成員的講道找到,他後來形容這些人是在「不相信的狀態中」、「驕傲而自大」,而且「把心放在財富和世俗無益的事物上」(阿爾瑪書7:6)。這復興的教會中的每位成員,都能從阿爾瑪受靈啟發的教導當中獲益良多。

我們以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作為開始,因為「就是祂要來除去世人的罪」(阿爾瑪書5:48)。如同阿爾瑪所教導的,我們必須悔改,因為「你們若不悔改,就絕不能承受天國」(阿爾瑪書5:51)。悔改是神的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由於所有的人都會在今生中犯罪,而從神面前被隔絕,因此人若不悔改就無法「得救」(阿爾瑪書5:31;亦見希拉曼書12:22)。

從太初起便教導了這件事。主命令亞當:「要教導你的兒女:各地所有的人都必須悔改,否則他們絕不能繼承神的國,因為沒有不潔的東西能住在那裡,或住在祂面前」(摩西書6:57)。我們必須悔改我們所有的罪——悔改所有與神的誡命相違背的行為或怠惰,無人例外。納爾遜會長剛在昨天晚上向我們提出一項挑戰。他說:「弟兄們,我們都需要悔改。」4

我們若要藉著悔改獲得潔淨,就必須棄絕罪並向主認罪,並在必要時,向祂在這世上的法官認罪(見教義和聖約58:43)。阿爾瑪教導,我們也必須「做正義的事」(阿爾瑪書5:35)。這些都屬於經文中那項常見的邀請,也就是歸向基督。

我們每個安息日都需要領受聖餐。我們在聖餐教儀中訂立聖約,獲得祝福來幫助我們克服不配稱的行為與渴望,使我們能依照救主的邀請,成為完全(見馬太福音5:48尼腓三書12:48)。當我們「摒棄一切邪惡,盡能、盡意、盡力愛神」,我們就能「在基督裡成為完全」,並藉著祂所流的血被「聖化」,「成為神聖而沒有污點」(摩羅乃書10:32-33)。這是多麼大的應許!多麼大的奇蹟!多麼大的祝福啊!

二、負起責任與世上的審判

神的計畫提供了今生的經驗,目的之一是要「驗證」我們,「看〔我們〕是否願意做主〔我們〕的神命令〔我們〕的所有事情」(亞伯拉罕書3:25)。這計畫的其中一部分,是我們要對神和對祂所揀選的僕人負責,而這當中涉及了世上的審判和神的審判。

在主的教會中,對成員及準成員的世上審判,是由教會領袖執行,這些領袖要尋求神的指引。他們的責任是審判那些在通往永生的聖約道路上,努力歸向基督,以獲得祂贖罪大能的人。世上的審判決定一個人是否已準備好受洗。一個人是否配稱獲得聖殿推薦書,進入聖殿?一位從教會紀錄中被除名的人,是否已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充分悔改,得以再次受洗?

當神所召喚的世上法官核准某人可進行下一步,例如接受聖殿教儀時,他並非表示那人是完美的,也不是在寬恕任何罪。賓塞·甘長老曾教導,在免去世上的懲罰後,那人「也必須向天上的神尋求並獲得最終的悔改,只有祂能赦罪。」5如果在最後的審判前,仍然未悔改有罪的行為和渴望,則未悔改的人仍然是不潔的。最終,我們要負起的責任,包括獲得悔改所帶來的最後潔淨,是我們每個人與神之間的事。

三、復活與最後的審判

經文中最常被提及的審判,是復活後的最後審判(見尼腓二書9:15)。許多經文指出「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羅馬書14:10;亦見尼腓二書9:15摩賽亞書27:31),「按照必死之身的所作所為接受審判」(阿爾瑪書5:15;亦見啟示錄20:12阿爾瑪書41:3尼腓三書26:4)。所有的人都會「按照他們的行為」(尼腓三書27:15),和「他們心中的渴望」(教義和聖約137:9;亦見阿爾瑪書41:6)受審判。

最後審判的目的,是為了判定我們是否達成阿爾瑪所描述的,那種心中「巨大的改變」(見阿爾瑪書5:14,26),成為新的人,「不再想作惡,只想不斷行善」(摩賽亞書5:2)。執行這項審判的法官,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見約翰福音5:22尼腓二書9:41)。在祂的審判之後,我們都會承認「祂的審判是公義的」(摩賽亞書16:1;亦見摩賽亞書27:31阿爾瑪書12:15),因為祂通曉萬事(見尼腓二書9:15,20),知道我們一切的行為和渴望,包括正義的或已經悔改的,以及未悔改或未改變的行為和渴望。

經文中描述了最後審判的過程。阿爾瑪教導,對神的公道而言,在復活時,「萬物回復到原來的狀態」是必要的(阿爾瑪書41:2)。這意謂著「假如他們今生的行為是好的,心中的願望是好的,在末日,他們〔將〕回復到好的」(阿爾瑪書41:3)。同樣地,「假如他們的行為〔或他們的願望〕是壞的,他們就必回復到壞的」(阿爾瑪書41:4-5;亦見希拉曼書14:31)。同樣地,先知雅各教導,在最後的審判時,「凡正義的必仍正義,凡污穢的必仍污穢」(尼腓二書9:16;亦見摩爾門書9:14尼腓一書15:33)。這就是來到摩羅乃所稱的「活人和死人的永恆法官,偉大的耶和華的可愛的審判欄」前,在此之前會發生的過程(摩羅乃書10:34;亦見尼腓三書27:16)。

為了確保我們將潔淨地站在神前,我們必須在最後的審判之前悔改(見摩爾門書3:22)。如同阿爾瑪對他有罪的兒子所說的,我們無法在神前隱藏自己的罪行,「除非你悔改,否則你的罪必在末日成為對你不利的見證」(阿爾瑪書39:8)。在透過悔改而達到所需的潔淨這件事上,耶穌基督的贖罪為我們提供了唯一的方法,而今生就是悔改的時候。儘管我們受到教導,有些悔改可以在靈的世界發生(見教義和聖約138:31,33,58),但那不是一件有把握的事。密文·培勒長老曾教導:「當身體與靈合而為一時,要克服困難和事奉主便容易許多。此時人比較容易被塑造、比較容易受影響。……今生是悔改的時候。」6

當我們悔改時,主保證,我們的罪——包括我們的行為和渴望——會得到潔淨,而我們慈悲的最終法官將「不再記住那些罪」(教義和聖約58:42;亦見以賽亞書1:18耶利米書31:34希伯來書8:12阿爾瑪書41:6希拉曼書14:18-19)。我們若藉著悔改獲得潔淨,就有資格獲得永生。便雅憫王描述那是「在無窮幸福的狀態中,與神同住」(摩賽亞書2:41;亦見教義和聖約14:7)。

神「復原的計畫」(阿爾瑪書41:2)的另一個部分,是復活將使「萬物都……回復到原來而完美的軀體上」(阿爾瑪書40:23)。這包括我們今生中所有身體上的缺陷和畸形,包含天生的或因創傷或疾病而導致的,都會變得完全。

這種復原是否能使我們的不聖潔,或尚未克服的渴望或習癮,變得完全呢?並不能。我們從近代的啟示得知,我們將按自己的渴望以及行為受審判(見阿爾瑪書41:5教義和聖約137:9),甚至連我們的思想都會定我們的罪(見阿爾瑪書12:14)。我們絕不可「將〔我們〕悔改的日子拖延到〔死亡之時〕」(阿爾瑪書34:33)。艾繆萊克教導,那在今生佔據我們身體的靈,不論是主的靈或魔鬼的靈,「也會有能力在永恆世界中佔據〔我們〕的身體」(阿爾瑪書34:34)。我們的救主有能力,也隨時願意潔淨我們脫離邪惡。現在就是尋求祂的幫助,悔改我們邪惡或不當的渴望和思想,使我們能成為潔淨,並準備好在最後的審判站在神面前的時候。

四、慈悲的臂膀

神的計畫和祂所有的誡命,都涵蓋在祂對我們每個人的愛之下,這份愛「比一切都令人渴望……而且最能讓靈魂快樂」(尼腓一書11:22-23)。先知以賽亞甚至向惡人保證,只要他們「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並〕廣行赦免」(以賽亞書55:7)。阿爾瑪教導:「看啊,祂向所有的人伸出慈悲的臂膀邀請他們」(阿爾瑪書5:33;亦見尼腓二書26:25-33)。復活的主告訴尼腓人:「看啊,我慈悲的臂膀已伸向你們,凡願意來的,我必接納他」(尼腓三書9:14)。從這些以及其他許多經文的教導中,我們知道慈愛的救主張開祂的雙臂,在祂所指定的慈愛條件下,接納所有男人和女人,來享有神給祂兒女最偉大的祝福。7

由於神的計畫和耶穌基督的贖罪,我懷著「完全光明的希望」見證,神愛我們,我們可以藉著悔改的過程獲得潔淨。我們獲得應許,「如果〔我們〕努力前進,飽享基督的話,並持守到底,看啊,父這樣說:你們必得永生」(尼腓二書31:20)。願我們都會這麼做,我如此懇請和祈求,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來近主耶穌」,聖詩選輯,第64首。

  2. 羅素·納爾遜,「悔改與歸信」,2007年5月,利阿賀拿,第102頁。

  3. 羅素·納爾遜,「耶穌基督賜予的四份禮物」(2018年總會會長團聖誕節祈禱會),broadcasts.ChurchofJesusChrist.org

  4. 羅素·納爾遜,「我們可以做得更好,變得更好」,2019年5月,利阿賀拿,第69頁。

  5. The Teachings of Spencer W. Kimball, ed. Edward L. Kimball (1982), 101.

  6. Melvin J. Ballard, in Melvin R. Ballard, Melvin J. Ballard: Crusader for Righteousness (1966), 212–13.

  7. See Tad R. Callister, The Infinite Atonement (2000), 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