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轉播的政策和指導方針
最後更新:2023年2月4日
教堂網路轉播應當在支聯會會長及區域會長的指示下管理運作。 教堂網路轉播應當僅用於教會舉辦的會議或活動。 請檢閱下方有關角色、職責、費用分擔和使用方式的進一步說明。
教會官方通訊
有關於在會堂中使用照相機、錄音機和科技的一般指示,可見指導手冊第二冊: 管理教會(2010),18.3.1;21.2.10。
角色和職責
要順利使用網路轉播,可能需要許多人的協助。 下表列出一些主要參與者的角色和職責。 有些職責可以根據當地的情況加以調整。
角色 | 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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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會長或區域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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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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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經理(F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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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服務中心(GS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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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和費用
區域會長團可決定由當地單位的運作經費或由其它的區域基金,來支付教堂網路轉播的零件(例如:攝影機、纜線、混音器和三腳架)。
網路轉播時所使用的標準教堂配備(包括編碼器、投影機、可攜式投影機螢幕和布簾)是教堂標準組態設定的一部分,應當由負責該教堂的設施經理視預算許可來購買、安裝和盤點庫存。
使用方式指導方針
指導手冊第二冊: 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21.2.10指出,在會堂內舉行的聚會及其他活動,皆不可經由網際網路轉播。 除非獲得支聯會會長的核准進行網路轉播(見18.3.1)。 網路轉播不應用來轉播教儀,例如洗禮或主理聖餐。
教堂網路轉播的目的是將教會某建築物的活動,轉播至教會的另一幢建築物。 只有在該活動的主領當局人員的指示下,才能轉播至其他非教會建築物的地點。
錄製
有關在會堂內照相和錄影的政策,不適用於支聯會大會這類可以進行串流轉播的活動。 可以使用教堂網路科技來進行串流轉播;但是支聯會技術專員應確保在會堂舉行的這類活動不會被錄製下來。 也絕不可將有總會持有權柄人員參與的活動錄影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