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舉行議會
2018年1月


舉行議會

將更多的力量帶進麥基洗德聖職和慈助會的聚會

圖像
在聖職定額組議會會議中的弟兄

前言: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培勒長老

我擔任使徒期間一直強調議會的力量和重要,包括支聯會議會、支會議會、輔助組織議會和家庭議會。我相信,要獲得真正的結果,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透過議會。

我們在這個月要針對麥基洗德聖職定額組成員和慈助會成員每星期日在各自聚會時研讀的課程進行簡單卻重要的改變。我們除了研讀活著的眾先知在最近一次總會大會上說的話,也要一起「舉行議會」(教約107:89),討論我們面對的議題和需求。

我們只要學會更有效地共同商議,神就會祝福我們,賜給我們更豐富的啟示、理解和更強大的力量,去完成祂的事工。

天父在創造這個世界之前,便透過議會來完成祂的事工(見教約121:32)。從亞當和夏娃開始,神的子民就一直在議會中尋求祂的忠告。神其實也稱自己為「忠告之人」(摩西書7:35)。約瑟·斯密在本福音期早期便開始復興「古代諮議會體制」。1今日的教會是由各層級的議會來管理的。

總會領袖最近幾個月都在共同商議要如何加強麥基洗德聖職和慈助會的星期日聚會。他們討論的結果,是推出一套稱為來跟從我——供麥基洗德聖職和慈助會使用的新課程。這套課程採用更多總會大會信息,將共同商議的力量延伸到聖職定額組和慈助會。

主導此次變更的七十員小克里斯·戈登長老說:「我們過去有很不錯的成效,但是主希望我們向前進。改為研讀活著的眾先知的話語和舉行議會之後,我們會更進步。」

不久前,總會慈助會會長團和七十員成員舉行議會,討論如何透過商議邀來啟示,促進團結,並帶來力量。他們提出下列原則,期望各位根據這些想法找出適合你們和貴支分會、定額組或慈助會的解決方案。

目標的力量

「你們已……聚在一起,對這件事都同意,並奉我的名求問父,所以你們必獲得。」(教約42:3

我們透過議會這個管道「共同尋求主的旨意」。2換句話說,光是提出想法並不夠,我們還要藉著共同商議邀來啟示,了解主希望我們如何處理所遇到的狀況。我們若記住以下幾點,在獲得啟示的過程中會有較成功的經驗:

1.聚焦——從明確、有意義的一個議題或需求開始。將焦點集中在單一問題或需求上能使我們更有能力進行有意義的改進。聚焦也能幫助我們看到眼前事件(正在發生的事件)的背後真相,並設法了解根本的原因(事件對大家造成影響的原因和方式)。比方說,我們會共同商議該如何指導青少年去感受來自高天的影響,而不要只討論他們在螢幕前花了多少時間。

2.透視——將議題或需求以問題的形式表達出來。以問題形式提出的主題可以激發有教義根據的見解。我們可以問:「我們如何用有幫助且能治癒人的方式來處理這個情況?」或「有哪一項教義,只要大家更了解的話,就能有助於處理這個議題?」

3.力量——尋求啟示。議會雖然可以激發出解決方案,但議會的目標是要得知神的旨意,不要只是列出最好的做法或是說:「我上一個支會就是這樣做的。」正如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大衛·貝納長老所教導的,我們需要的不是會議,而是獲得啟示的經驗。3共同商議能揭示有力的解決方案,並引導大家採取行動。

參與的力量

「在你們當中指定一位教師,不要讓大家同時作發言人;一次只讓一人發言,而大家都要聽他說話,好讓大家說完後,所有的人都能彼此啟發,而每個人都能有平等的特權。」(教約88:122

議會能以獨特的方式兼顧個人和組織(支會或分會)的利益,尤其是參與者了解以下原則時:

1.每位議會成員都舉足輕重。議會成員應該積極參與,但不支配議會的進行。正如保羅所教導的:「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哥林多前書12:21-22

2.議會成員要尋求讓議題更明朗。先知約瑟·斯密教導:「每個人在反對議會討論的任何事項之前,應確定自己的話能使該主題更明朗,而不是更模糊,並確定自己的反對是基於正義的理由。」4

3.議會成員要尋求合一。議會成員雖然會有不同的看法,但也要合一,尋求「來自聖靈的指引」。5約瑟·斯密曾經在一個議會中說:「為了接受天上的啟示和祝福,我們需要將心思放在神身上,並運用信心,成為一心一德。」6

圖像
慈助會議會會議

行動計畫的力量

「讓每個人能按照我給他的道德選擇權,在與未來有關的教義和原則下行動。」(教約101:78

一個議會如果沒有計畫去按照所接受的啟示行動,就不算完整。應該邀請參與議會的人作明確的承諾去採取行動。總會慈助會會長琴恩·賓翰姊妹說:「在議會最後,應該要有指派任務。最重要的工作都是在兩個會議之間進行的。」

領袖要指導會議,達成理解和共識,然後開始分派並記錄任務,待日後追蹤進展。總會慈助會會長團第一諮理雪倫·尤班克姊妹也說:「我們擁有力量。只要我們約束自己去行事,主就會聖化我們的努力(見教約43:9)。每個人對任務的主動性和所作的回報才是承諾採取行動的核心所在。」

領袖的角色

「傳道的人並不優於聽道的人,教導的人也不優於學習的人;大家一律平等。」(阿爾瑪書1:26

要改善議會,就要避免世俗的領導觀念。在主的國度中,領袖是「眾人的僕人」(馬可福音10:44)。同樣地,議會的領袖,不論是主領持有權柄人員或是教師,都要讓會議聚焦,而不是讓自己成為會議的焦點。他(她)要避免使用專斷的語氣,也不能還沒聽取議會的意見,就表明自己的立場。

議會領袖的重要角色在於訂定目標、促進討論,並邀請參與者承諾採取行動。議會領袖能夠做到傾聽、引導、邀請、保護和認可的話,議會的運作就會更加順利。

1.傾聽。好的領袖會傾聽別人說話,也會聽從聖靈。貝納長老說:「我相信當我們在傾聽而不是在說話,辨別的恩賜就能發揮更大的功效。」7

2.引導。議會領袖會引導發言,讓想法具體成型。領袖會在必要時重整所作的討論,或者親切地重新導正討論方向。

3.邀請。主會讓議會中的成員得到啟示。邀請每個人——包括不太說話的人——提供意見,提高了解主旨意的機會。

4.保護。議會領袖要營造可以安心和合適說話的環境,關心發言者,保護大家不受批評和論斷。敏感的話題需要謹慎引導,機密事物也不作討論。

5.認可。參與者說出想法和意見後,領袖要表示謝意並整合相關的意見,以肯定所提之建議。這種肯定能幫助參與者覺得自己是獲得啟示過程的一部分,並自我督促確保提出有用的意見。

新課程,新承諾

隨著新的一年和新課程而來的是新的承諾。我們蒙福能有耶穌基督的復興福音,也有責任和特權去尋求祂的指引,從事祂的事工。麥基洗德聖職和慈助會星期日聚會往前邁進的一步,不只是在上課時討論這事工,更要我們「舉行議會」,並促成正義的行動——會「敦促許多人去錫安,……有永恆快樂之歌」(教約66:11)的行動。■

註:

  1. Joseph Smith, in “Minutes, 17 February 1834,” josephsmithpapers.org.

  2. 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2010),2.4.4。

  3. 見大衛·貝納,「專題小組座談會」(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2010年11月),broadcasts.lds.org

  4. 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第286頁。

  5. 指導手冊第二冊,3.3.2。

  6. Joseph Smith, in “Minutes, 27–28 December 1832,” 3, josephsmithpapers.org.

  7. 大衛·貝納,「專題小組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