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
第102課:教義和聖約98:23-48


第102課

教義和聖約98:23-48

導言

1833年8月6日,密蘇里州聖徒遭受的迫害轉為暴力事件之後大約兩週,先知約瑟·斯密獲得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98篇的啟示。這項啟示給予遭受苛待的聖徒指引。主在其中教導聖徒應該如何回應他們的敵人。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98:23-32

主啟示聖徒要如何回應迫害

上課前,在白板上畫三個欄位,並標示以下的標題:主的報復律法(教約98:23-32);主的戰爭律法(教約98:33-38主的寬恕律法(教約98:39-48

請學生描述一般人在被人冒犯或傷害時,可能會有哪些反應。說明,主在教義和聖約第98篇的啟示中教導的原則,能幫助我們在遭到他人的言語或行為傷害時,知道如何回應。鼓勵學生在今天的課程中找出這些原則。

提醒學生,記載在教義和聖約第98篇的啟示是在1833年獲得的,就在密蘇里州聖徒遭受的迫害轉為暴力事件之後不久。請學生回想前一課提到聖徒受到不公平對待的詳細情況。

請學生將白板上的圖表畫在他們的隨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98:23-27。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針對報復一事對聖徒的教導。請他們注意主在這幾節經文中一再重複的忠告。

  • 哪些重複出現的句子教導了有關報復的原則?(可以建議學生把第23-27節出現的「不辱罵」和「耐心忍受」劃記下來。)

  • 如果聖徒耐心忍受迫害,不尋求報復,主應許他們什麼?

  • 我們可以從主在第23-27節說的話當中學到哪個原則?(幫助學生找出以下原則:如果我們耐心忍受不公平的對待,不報復,主就會酬賞我們。請一位學生在主的報復律法這個標題下寫出這個真理。)

說明1833年7月20日星期六那天,暴徒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集結時,他們的意圖不只是要破壞財產而已,更圖謀傷害教會成員。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歷史事件,並請全班仔細聆聽,看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賓夕法尼亞州27歲的歸信者查理·艾倫如何面對迫害。

圖像
百翰·羅伯茲

「暴徒捉住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查理·艾倫,將他們拖行到公眾廣場,瘋狂的群眾則在一路上羞辱、辱罵他們。暴徒給他們兩個選擇:否認他們相信摩爾門經,或是離開傑克森郡。他們既不願意否認摩爾門經,也不同意離開傑克森郡。裴垂治主教獲准開口時說,聖徒從古至今都必須遭受迫害,而他願意像過去的聖徒一樣為基督的緣故受苦。他未曾得罪過什麼人,如果他們施暴於他,就是傷害無辜。這時,他的聲音被群眾的叫囂聲淹沒,許多人高喊:『叫你們的神來救你罷……!』裴垂治和艾倫這兩位弟兄被剝去衣服,身上被塗抹混和了石灰、珍珠灰或其他具腐蝕性酸性物質的焦油,再被撒上大量的羽毛。他們如此順從、溫和地忍受著這些殘酷的羞辱和凌虐,使得群眾不住噤聲,為眼前所見感到驚訝不已。這兩位弟兄被允許安靜地離去」(B.H.Roberts, A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the Church, 1:333;亦見圓滿時代的教會歷史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3,第133頁)。

  • 對於查理·艾倫和裴垂治主教回應迫害的方式,哪些事情令你印象深刻?

概述教義和聖約98:28-32,說明主勸告聖徒,如果敵人傷害他們三次都沒有招致神的報復,那麼他們應奉主的名警告敵人不得再傷害他們。如果敵人受到警告後繼續傷害他們,那麼聖徒「按照他的行為回報他」是正當的。不過,聖徒也被告知,如果他們在可以正當報復的情況下饒恕敵人,那麼他們就會因正義而獲得酬賞。

教義和聖約98:32-38

主說明戰爭何時是正當的

請學生思考他們是否知道主針對戰爭說了哪些話。你可以問以下的問題:

  • 你認為主的戰爭律法是什麼?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98:32-34。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給予古代先知有關戰爭的指示是什麼。

  • 根據第33節,古代的眾先知獲賜的律法是什麼?(學生回答時,將他們的答案寫在白板上主的戰爭律法標題下。指出主這個律法是賜給特定的一群人的,他們生活在與我們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文化。雖然這項律法的原則是真實的,然而今日的我們也必須服從我們居住的國家的法律。)

  • 如果有人向古代的先知宣戰,他們應該怎麼做?(把答案加在白板上主的戰爭律法標題下。)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98:35-38,並請全班找出主告訴古代先知,如果他們的和平提議不被接受,他們該怎麼辦。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 我們可以從這幾節經文學到主的戰爭律法是什麼?(學生也許會提出各種不同的原則,但務必要強調下列原則:在主明定的情況下,戰爭可以是正當的。將這項原則寫在白板上主的戰爭律法標題下。)

說明,大多數人不需要決定是否去攻打另一個國家。然而,這些教導可以幫助我們知道如何處理個人的人際關係,像是我們與他人意見不和的時候。

  • 根據我們學到的有關主對戰爭的忠告,我們和他人意見不和的時候應該怎麼辦?(幫助學生找出以下這項真理:我們應當尋求和平地化解分歧。

  • 努力尋求和平化解分歧,會有什麼祝福?

教義和聖約98:39-48

主教導聖徒應該如何面對他們的敵人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的故事

圖像
奇斯·麥克慕林主教

「二次大戰期間,荷蘭的卡斯帕·彭家庭提供自己的住宅作為納粹追捕人士的藏匿處所。這是他們信奉基督的生活方式。這個家庭有四個人因為提供避難所而喪生。柯麗和蓓西兩姊妹在聲名狼藉的拉文布克集中營度過了恐怖的幾個月。蓓西死在集中營,而柯麗倖存了下來。

「柯麗和蓓西在集中營裡學到了神會幫助我們去寬恕。戰爭結束後,柯麗決定與人分享這個信息。有一次,她剛好對一群在德國飽受戰爭蹂躪的人們演說。她的信息是:『神寬恕世人。』柯麗·彭的忠信在那時帶來了祝福。

「一名男子走向她。她認出那人就是集中營裡最殘酷的守衛之一。那名男子說:『你在演講中提到了拉文布克集中營,我曾是那裡的守衛。……但在那之後,……我成了一名基督徒。』他說他曾祈求神寬恕他過去所做的殘酷惡行。他伸出手來,問道:『你願意原諒我嗎?』

「柯麗·彭說:

「『他站在那裡伸出手——不過是幾秒鐘的時間,對我而言卻好像幾個小時,我內心掙扎,這是我所做過最艱難的一件事。

「『……神寬恕世人的這項信息附帶了一個……條件:就是我們要寬恕曾經傷害我們的人。……

「我默默祈禱,『……神啊,請幫助我!讓我能舉起手來,做到這件事。請您讓我有寬恕的感覺。』

「『我僵硬地、機械式地將我的手塞進面前伸出的手。當我這樣做的時候,不可思議的事發生了。一股暖流從我的肩膀升起,迅速的流到我的手臂,湧入我們相握的雙手中。就在那時,那股治癒的暖流彷彿充滿我的全身,使我熱淚盈眶。

「我哭著說:『這位弟兄,我全心全意地原諒你。』

「『有好長一段時間,我們彼此——當初的守衛和囚犯——緊握著雙手。我從不曾像那時那般深刻地體會到神的愛』〔Corrie ten Boom, Tramp for the Lord (1974), 54–55〕」(奇斯·麥克慕林,「我們的職責」,2010年5月,利阿賀拿,第13頁)。

學生讀完之後,提出下列問題:

  • 這個故事的哪個部分讓你印象深刻?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98:39-40,並請全班找出主的寬恕律法。

  • 根據這些經文,有人請求寬恕的時候我們該怎麼做呢?

  • 根據第40節,我們應該寬恕悔改後請求我們原諒的人幾次?(「直到七十個七次」意味著別人冒犯或傷害我們之後,只要他們悔改並請求我們原諒,無論多少次,我們都要寬恕他們。雖然神命令我們要寬恕,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應該讓別人繼續傷害我們。)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98:41-43。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對於不願悔改的敵人,主教導聖徒哪些真理。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 為什麼了解這些真理對於密蘇里州的聖徒來說非常重要?

  • 你會如何摘要說明主的寬恕律法?(幫助學生找出以下的這項誡命:主命令我們要寬恕所有的人。將這個誡命寫在白板上主的寬恕律法標題下。)

  • 你認為,為什麼即使他人沒有請求原諒,我們仍被命令要寬恕他人?

概述教義和聖約98:44-48,說明主應許,如果聖徒的敵人悔改,就能避免祂的報復。(注意:第44節中提到「你們就不要寬恕他」,意思是加害者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起完全的責任,而不是說聖徒應該繼續心懷怨懟。)

結束時,鼓勵學生遵守主的寬恕律法,不管是誰傷害他們或是他們關心的人,都應該寬恕他們。

注釋及背景資料

教義和聖約第98篇。瑪麗安·羅林斯和卡洛琳·羅林斯挽救誡命書散頁

七十員會長團的史帝文·舒長老分享瑪麗安·羅林斯和卡洛琳·羅林斯的故事:

圖像
史帝文·舒長老

「瑪麗安·羅林斯和卡洛琳·羅林斯這對年輕的姊妹花在1831年秋天與母親搬到密蘇里州獨立城,並很快就體驗到當地聖徒所面臨的艱困生活和迫害。有天晚上,一群憤怒的暴徒攻擊他們的家;還有一次,她們目睹威廉·斐普住家樓上剛完工的印刷廠遭到破壞。

「印刷廠〔在1833年7月20日〕遭到破壞時,暴徒將斐普一家趕出他們家門,並把他們的家當丟到街上。暴徒然後開始摧毀樓上的印刷設備,把尚未裝訂成冊的原稿丟出屋外。有些人拿出好幾大張紙說:『這就是摩爾門教的誡命書!』〔“Mary Elizabeth Rollins Lightner,” The Utah Genealogical and Historical Magazine, July 1926, 196〕。當時,先知約瑟·斯密已經獲得了許多神聖的啟示,有些是早在1823年,天使摩羅乃向少年先知顯現時所賜的啟示。約瑟親手寫下了許多啟示,但文字內容尚未編輯好分發給教會成員,造福他們。密蘇里州的聖徒滿心期待這些啟示以『誡命書』的形式發行。印刷廠遭暴徒襲擊時,這個工作正在進行當中。當時15歲的瑪麗安說明事情的經過:

『妹妹卡洛琳〔13歲〕和我在籬笆的角落裡看著他們;當他們談到誡命書時,我便決心要拿一些回來。妹妹說如果我想去拿,她也要去,但是她也說:「他們會殺了我們的」〔“Mary Elizabeth Rollins Lightner,” 196〕。

「暴徒在房子的一頭忙著時,這兩位女孩跑過去撿起寶貴的書頁抱在懷裡。暴徒看到後命令她們站住。瑪麗安回憶說:『我們使盡全力快跑。有兩個暴徒開始追我們。我們看見籬笆上有個洞,就從那裡鑽進一片廣大的玉米田,把書頁放在地上,趴下來用身體蓋住。玉米叢約有五、六英尺高,很濃密;他們大範圍地搜尋,離我們很近,卻找不到我們』〔“Mary Elizabeth Rollins Lightner,” 196〕」(“Treasuring the Doctrine and Covenants,” Ensign, Jan. 2009, 50)。

教義和聖約98:23-27。「不辱罵你們的敵人,仍耐心忍受」

雖然我們應該耐心忍受不公平的對待,不要報復,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應該讓別人虐待或傷害我們。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提到,「絕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虐待。虐待或施暴於配偶、孩子、家人或他人者,違反了神和人的律法」(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201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