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
第139課:教義和聖約132:3-33


第139課

教義和聖約132:3-33

導言

教義和聖約第132篇記載與婚姻的新永約有關的啟示。雖然這項啟示於1843年7月12日被記錄下來,但是其中部分真理早已由先知約瑟·斯密在1831年揭示及教導。這項啟示將分為兩堂課討論。在本課中會討論婚姻的新永約的條件,以及給予敬重這項聖約之人的應許。下一課將會討論多重婚姻的原則。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132:3-18

主規定新永約的條件

注意:第140課涵蓋了教義和聖約132:1-2,做為多重婚姻相關討論的一部分。

上課前,將以下這些問題寫在白板上:

為什麼聖殿婚姻對你而言很重要?

你從今天起會開始做哪些事,來準備好自己進入聖殿,並締結今生和全永恆的婚姻?

服從神的律法在聖殿中印證的人,在今生中會獲得哪些祝福?

請學生今天在研讀教義和聖約第132篇時,沉思這些問題。

提出以下的問題來開始:

  • 何謂新永約?

為了幫助學生了解「新永約」這句話的意義,讀出以下約瑟·斐亭·斯密會長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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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斐亭·斯密會長

「現在關於新永約有一個明確,詳細的定義了。它就是一切——圓滿的福音。所以正當舉行的婚姻,洗禮,按立聖職,一切其他的——屬於耶穌基督福音的一切契約,一切義務,一切行動,即按照祂在此賜與的律法而為應許的神聖之靈所印證的,就是新永約的一部分」(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共三卷〔1954-1956〕,第一卷,第155頁)。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32:3-5,找出拒絕新永約的後果,其中包括高榮婚姻的聖約。

  • 拒絕新永約的後果是什麼?(學生回答這個問題時,你可以說明,定罪一詞意指在永恆進步中受到阻擋。)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32:6。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應許給忠於新永約之人的祝福。

  • 根據第6節,如果我們忠於新永約,我們會獲得什麼?(學生回答這個問題時,你可以指出被定罪,或說進步受到妨礙,和接受〔主〕圓滿的榮耀兩者之間的對比。)

指出人與人之間往往會簽訂合約或協議。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32:7。指派一半的班員找出在人死後,這些由人所制定的合約會有什麼結果。請另一半的班員找出要符合哪兩項條件,才能讓聖約在我們死後仍具效力。

  • 由人所制定的合約會發生什麼情況?(在死亡時結束。)

  • 根據第7節,哪兩件事必須發生才能讓聖約在我們死後仍具效力?(聖約都必須透過聖職權柄,也必須「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同意和印證」。)

說明「聖靈就是應許的神聖之靈。……應許的神聖之靈向父見證,各項救恩教儀皆適當執行,而與其有關的聖約都遵守了」(經文指南,「應許的神聖之靈」scriptures.lds.org)。然後請學生再讀一次第7節,用一句話概述教義。將他們的回答寫在白板上。例如,你可以寫下類似以下的內容:聖約除非透過適當的聖職權柄訂立,並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否則就會在死亡時結束。

為了幫助學生進一步了解這項教義,請他們以正面的方式重新表述。將他們的回答寫在白板上。例如,你可以寫下類似以下的內容:一項聖約若透過適當的聖職權柄訂立,並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就能持續到永遠。

概述教義和聖約132:8-14,說明主不斷地宣布祂律法和教儀的條件。祂宣告說祂建立的一切事物將會永遠留存,而其他所有的事物最終會遭致毀滅。

請四位學生輪流讀出教義和聖約132:15-18。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一男一女進入婚姻的兩種不同方式。接著,讀出以下例子。在每個範例之後,問學生在那樣的情況下,可應用教義和聖約132:15-18教導的哪些真理。

範例1:一對男女彼此相愛,並遵守貞節律法,由當地政府單位證婚,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他們並未在聖殿中印證。他們在婚禮上的誓言提到「至死方休」。幾年後,丈夫死於意外。可應用教義和聖約132:15-17教導的哪些真理?(這對夫妻的婚姻不再具有效力。)

範例2:一對男女結婚。他們互相承諾要永遠相愛並且永遠在一起,但他們並未在聖殿中印證。他們相信,神會因為他們對彼此的愛,而讓他們永遠在一起。可應用教義和聖約132:18教導的哪些真理?(他們的婚姻死後不再繼續。)

教義和聖約132:19-33

主應許要給予服從高榮婚姻律法的人祝福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七十員的安瑞克·法拉貝長老所分享的經驗。請全班仔細聆聽,找出有哪些因素令法拉貝長老夫婦感到難過,哪些因素令他們感到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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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瑞克·法拉貝長老

「我傳教返鄉後,遇見了一位美麗的年輕女子,……當我第一次見到她時,就已情不自禁地愛上她。

「我太太那時設立目標要在聖殿裡結婚——雖然在當時,離我們最近的一座聖殿遠在6,400公里之外。

「我們的民俗婚禮既歡樂又感傷,因為這場婚禮所締結的是今世的婚姻。主持人在宣讀『我現在宣布你們為丈夫和妻子』之後,又緊接著說,『至死方休』。

「因此,我們作了一些犧牲,存夠了錢,買了一張飛往亞利桑那州梅薩聖殿的單程機票。

「我們跪在聖殿裡的祭壇前,聽見持有權柄之神的僕人宣讀我渴望已久的字句——宣布我們締結為今世和全永恆中的夫妻」(參閱「家是生活的學校」,2013年5月,利阿賀拿,第102頁)。

  • 為什麼法拉貝長老夫婦不滿意他們的民俗婚禮?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32:19-21。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應許給忠於婚姻新永約之人的祝福。因為這段經文比較長,有點難以了解,你可能需要暫停下來幾次,提供解釋和回答問題。以下資訊可以幫助你:

abide意指接受或繼續,因此「繼續在我的誓約中」(第19節)以及「遵守我的律法」(第21節)這兩句是指忠於主的聖約和律法。

第19節記載要給予以下之人的應許,若一個男人「藉著新永約娶妻,……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為他們印證那約」,然後他們「將在第一次復活中出來;……並將繼承寶座、國度、公國、能力」,只要他們「繼續在〔那〕誓約中,不犯謀殺以流無辜人的血」(亦見教約132:27)。

「後裔的眾多與延續,永永遠遠」(第19節)與「他們繼續」(第20節)指我們的家人或後裔可以在永生中持續獲得這項應許。

在白板上寫下如果,那麼。請學生完成句子以概述教義和聖約132:19-21所作的應許。將他們的回答寫在白板上。學生可能會找出像是以下的原則:

如果一對男女遵守婚姻的新永約,那麼他們必會獲得超升與榮耀。

如果一對男女遵守婚姻的新永約,他們的後裔必會綿延到永遠。

如果一對男女遵守婚姻的新永約,那麼他們的婚姻在全永恆中必具有效力。

如果一對男女遵守婚姻的新永約,那麼他們必會變得像神一樣。

讀出以下範例:

範例3:一對年輕夫妻在神聖聖殿中由聖職權柄印證在一起。他們兩人都過著忠信的生活並且遵守聖約。教義和聖約132:19-21教導的哪些真理可應用在他們死亡之後?(他們的婚姻會持續到永遠。他們會變得像天上的父一樣,蒙福獲得榮耀、超升和永恆的家庭。)

  • 你認為一對夫妻必須怎麼做才能遵守婚姻聖約?(答案可能包括跟隨神的話語,服從所有救恩的教儀,成為有美德和配稱的人,彼此相愛,通力合作成為好父母,在愛與正義中教養兒女,一起定期去聖殿。)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32:22-25,特別留意主對引到超升的「門」和「路」的描述。在他們閱讀之前,說明第22節中的這個字指狹窄或精確,讓你不可能偏離道路。

  • 寬大的門和路的圖像如何代表今日社會對夫妻關係和婚姻的看法?這些看法為何與婚姻的新永約背道而馳?

  • 根據第22節第25節,為什麼許多人無法走上那引到超升的窄路?(他們不接受耶穌基督、不來認識祂,也不守在祂的律法中。)

  • 根據第21-24節,我們必須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用下列寫在白板上的原則為學生的回答作總結:為獲得超升與永生,我們必須認識天父和耶穌基督,變得像祂們一樣,並且遵守祂們的律法。

概述教義和聖約132:29-33,說明我們讀到亞伯拉罕十分忠信,並且服從主永恆婚姻的律法,因此他獲得後裔必會綿延到永遠的應許。

見證當我們遵守神的律法,我們就能與祂同住,獲得永生。

提到你上課前寫在白板上的問題。請學生在自己的隨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這些問題。給予充分的時間後,你也可以邀請一、兩位學生與全班分享他們的感覺。

結束時,展示你的家庭照片。分享你對永恆婚姻的祝福的感覺和見證。鼓勵學生現在就要為去聖殿締結永恆婚姻作好準備。針對教義和聖約第132篇中的應許祝福,以及來自為聖殿婚姻作準備的喜悅作見證。

注釋及背景資料

教義和聖約132:5。婚姻是「從世界奠基以前就已制定的」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納爾遜長老分享了以下有關婚姻與家庭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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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素·納爾遜長老

「之所以創造大地、揭示福音,都是為了要使家庭得以組成、印證,並在永恆中得到超升。……

「……聖殿婚姻不只是夫妻之間的事,也同時與神有著夥伴關係。

「……當一個家庭在聖殿中印證後,那個家庭本身就能像神的國度一樣永恆」(「高榮婚姻」,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93頁)。

納爾遜長老也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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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素·納爾遜長老

「人類的一切關係中,最有可能帶來幸福的,莫過於婚姻了。……

「婚姻是社會秩序的鑄造廠,美德的泉源,也是獲得永恆超升的基礎」(「滋養婚姻」,2006年5月,利阿賀拿,第36頁)。

教義和聖約132:7。應許的神聖之靈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教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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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斐亭·斯密會長

應許的神聖之靈就是聖靈,祂給予每一項教儀——洗禮、證實、按立、婚姻——認可的印記,那應許是,藉著忠信可以得到祝福。

「一個人若違反某條聖約,無論是洗禮、按立、婚姻或其他任何聖約,聖靈就會撤回許可的印記,那人就得不到祝福。

「每一項教儀都印證了一個應許,人們按其忠信程度獲得酬賞。神聖之靈在聖約被違背的地方,撤回許可的印記〔見教約76:52-53132:7〕」(參閱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共三卷〔1954-1956〕,第一卷,第44-45頁)。

教義和聖約132:19-20。「然後他們將成為神,……因為他們繼續」

十二使徒定額組帕雷·普瑞特長老,談到當他獲得對永恆婚姻教義的了解時,他的生命如何因此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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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雷·普瑞特

「約瑟·斯密教導我如何珍視父親與母親、丈夫與妻子、兄弟姊妹及兒女間的親情關係。

「他也教導我,我的愛妻在今世及全永恆都可以歸屬於我。讓我們彼此相親相愛的那份真心體恤與愛情,是源自於神的永恆之愛。從他那兒我得知,我們可以培養這些情感,從中不斷成長增進,一直到全永恆,而我們永無止盡的結合,其結果是孕育出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一樣多的子嗣。

「我從他那兒學到,神的兒子真正的尊榮和使命,是擁有永恆的聖職,並成為自己無數子嗣的教長及國王。我從他那兒得知,女性的最高尊榮是成為她丈夫的王后和女祭司,成為母后永遠統治著眾多而且仍不斷增加的子嗣。

「我以前也愛過,卻不明白為什麼。現在我以純潔、崇高、高貴的情懷去愛。這種愛能提升我的靈魂,超越這悲慘世界上那些短暫易逝的事物,使我的靈魂像大海般開闊。我感覺到神確實是我天上的父親,耶穌是我的兄長,而我的愛妻是我不朽的永恆伴侶,是仁慈的施助天使,賜給我作為我的安慰、我永遠的榮耀冠冕。簡單來說,我現在可以用靈性,也可以用理解去愛。

「……約瑟·斯密……揭開幔子的一角,〔讓〕我一瞥永恆」(Autobiography of Parley P. Pratt, ed. Parley P. Pratt Jr. [1938], 297–98)。

1916年,約瑟F.·斯密會長和他在總會會長團的諮理們,以及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成員一同宣告:

「我們從神對永恆進步的各階段所給予的神聖啟示中了解到,唯有復活而榮耀的人才能成為靈體子女的父母。唯有這種超生的靈魂才是在指定的永生旅程中達到了成熟的階段;並且他們在永恆世界中所生的靈,也將像他們榮耀的父母一樣,必須依照適當的順序,經歷數個階段或時期,才能達到超升」(「“The Father and the Son: A Doctrinal Exposition by the First Presidency and the Quorum of the Twelve Apostles,” quoted in Ensign, Apr. 2002, 18)。

教義和聖約132:22-25。什麼是「生命的延續」和「死亡」?

布司·麥康基長老教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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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司·麥康基長老

「那些獲得永生(超升)的人,同時也獲得永恆的生命,也就是說,在復活時,他們享有永恆的『增加』,『子孫……延續』,『生命的延續』。他們靈的後裔『都會繼續,像眾星那樣數不清;或者,如果你們要數海邊的沙,你們也無法數』(教約131:1-4132:19-25,30,55)」(Mormon Doctrine, 2nd ed. [1966], 238;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2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330頁)。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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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斐亭·斯密會長

「〔教義和聖約132:25〕這裡所提及的『死亡』一詞,意指剪除那些拒絕此婚姻的新永約的人,他們因此被剝奪超升的能力和子孫的延續。被剝奪子孫和家庭的組織,會導致『死亡』,或者說來生的增加也就終止了」(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2 vols. [1953], 2:360,2:360;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3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