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
第5單元:第1天,教義和聖約第17篇


第5單元:第1天

教義和聖約第17篇

導言

先知約瑟·斯密翻譯摩爾門經時,得知會有三位證人被允許「藉著神的大能」觀看這些頁片(見尼腓二書27:12-14以帖書5:2-4)。當奧利佛·考德里和大衛·惠特茂知道這件事時,他們兩個人都感受到一股受靈啟發的渴望,想要成為證人。在前一則啟示(教約第5篇)中,主告訴馬丁·哈里斯,如果他充分地謙卑和服從,他會獲准看到這些頁片。奧利佛·考德里、大衛·惠特茂和馬丁·哈里斯請先知求問主,他們是否被允許有此機會。今天你要學習的這一則啟示,教義和聖約第17篇,證實了如果這三個人運用足夠的信心,他們會被允許觀看這些頁片和其他相關的物件。

教義和聖約第17篇

主告訴奧利佛·考德里、大衛·惠特茂和馬丁·哈里斯,如果他們有足夠的信心,他們會被允許看到這些頁片和其他神聖的物件

摩爾門經中有兩處地方包含了關於這些證人的預言,他們會看到包含這紀錄的頁片,並為之作見證。閱讀尼腓二書27:12-14以帖書5:2-4,並思考成為金頁片的證人會是什麼樣子。根據你從這些經文中所學到的,這紀錄會如何向三位證人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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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證人

奧利佛·考德里、大衛·惠特茂、馬丁·哈里斯

藉由啟示,主對約瑟·斯密說,奧利佛·考德里、大衛·惠特茂和馬丁·哈里斯三人被允許可以看到這些頁片。閱讀教義和聖約17:1。除了這些頁片外,這些證人還能看到哪些其他東西?(註腳1h包含了說明「神奇導向器」的參考經文出處,包括尼腓一書16:10,16,26阿爾瑪書37:38-47。)

想一想這些神聖的物件(例如拉班劍和利阿賀拿)如何能提供進一步的證據,證明摩爾門經中所記載的人物及事件的真實性。

閱讀教義和聖約17:2-3。主說在這些證人能看到頁片之前,他們還需要什麼?

  1. 回答以下的問題,寫在你的經文研讀日記裡:你認為為何這些證人需要先有信心,才能看到金頁片?

雖然我們可能沒有像這三位證人一樣獲得那樣的見證,但我們也可以對我們渴望知道的真理獲得見證。思考關於我們要如何獲得自己對福音真理的見證,教義和聖約17:1-3教導了什麼。然後根據你從這幾節經文中所學到的,完成以下的原則:如果我們我們就能獲得對我們渴望知道的真理的見證。

  1. 在你的經文研讀日記中,說明你如何運用了對神的信心,獲得了對摩爾門經和其他福音真理的見證。或者,如果你覺得自己尚未獲得這項見證,說明你要如何運用信心,使你能獲得對摩爾門經的見證。

約瑟·斯密的母親露西·麥克·斯密,寫下了關於馬丁·哈里斯如何被告知他能成為三位證人中的一位。在花了一整晚的時間閱讀剛翻譯完成的摩爾門經手稿後,「隔天早上,在做完平常的崇拜活動,也就是閱讀經文、唱詩和祈禱後,約瑟跪下後站起身來,以莊嚴的態度走向馬丁·哈里斯,那份莊嚴至今回想起來仍使我熱血沸騰,他說:『馬丁·哈里斯,今天你必須在神前謙抑自己,好使你能獲得罪的赦免。如果你這麼做,神的旨意是你要和奧利佛·考德里及大衛·惠特茂,一起看到頁片』」(History of Joseph Smith by His Mother, ed. Preston Nibley [1958], 151–52)。

思考下列問題:

  • 你認為為何我們在尋求神的寬恕時,謙卑是必要的?

  • 你認為為何當我們想要從神那裡得到對真理的見證時,我們需要尋求神的寬恕?

想像一下你被揀選擔任三位證人的其中一位,獲准「藉著神的力量」看到頁片。在你獲得這樣的經驗後,你覺得自己有什麼責任?主談到他們有責任為這些頁片作見證。閱讀教義和聖約17:3-5,找出在三位證人看過頁片後,主命令這三位證人去做的事。

思考在主賜給我們對於神聖真理的見證後,我們所負的責任。不妨將第3節裡教導下列原則的詞句劃記下來:在我們獲得對真理的見證後,我們就有責任要為它作見證。思考一下你為真理作見證的樂意程度,也顯示出你對耶穌基督有多少信心。

  1. 在你的經文研讀日記中,列出你知道是真實的一些福音教義和原則。與父親、母親或一位兄弟姊妹,分享你對這些原則的見證、感受或想法。

在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7篇中的啟示後不久,先知約瑟·斯密、大衛·惠特茂、奧利佛·考德里和馬丁·哈里斯到惠特茂家附近的樹林裡,「藉著熱切、謙卑的祈禱,試著獲得」神所應許的見證。約瑟·斯密記載,在嘗試了兩次沒有成功後,「馬丁·哈里斯提議自己應該退出,因為,他自己說,他相信他在場是我們不能如願以償的原因。所以他退出了,然後我們又跪下來,只祈禱數分鐘就看見我們的上空有無比的光輝,有一位天使站在我們面前。他手裡拿著我們所祈求要看的頁片。他一頁一頁地翻開來,連上面鐫刻的文字也看得很清楚。……我們……聽到從上方光中有聲音說:『這些頁片是藉著神的力量顯示,並藉著神的能力翻譯。你們所看到的翻譯是正確的,我命令你們對現在所見到和聽到的事作見證。』

「然後我離開大衛和奧利佛去找馬丁·哈里斯,結果我發現他在相當遠的地方,正在熱切地作祈禱。但是不久以後他對我說,他還沒有獲得主回答,並懇切地懇求我與他一起祈禱,以便他也能獲得和我們剛才獲得的一樣的祝福。因此我們一起祈禱而終於得遂所願。我們還沒有祈禱完,先前同樣的異象展開在我們眼前,至少它重現於我眼前,而我再次看到和聽到這同樣的事物;就在這個時候馬丁·哈里斯大叫起來,顯然高興極了:『夠了,夠了,我親眼看到了,我親眼看到了!』」(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1:54–55)。

想一想,你被託付的某項重要信息,但是你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准告訴別人。當你最後被允許可以告訴別人時,你的感覺如何?想一想,這麼多年來約瑟·斯密是摩爾門經頁片的唯一證人,那會是什麼樣的感覺。如果你處在他的立場,你會有什麼樣的感覺?約瑟·斯密知道在他的見證之外,其他人現在可以加上他們的見證,你認為他的感覺會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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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麥克·斯密

從約瑟·斯密的母親露西·麥克·斯密以下的記載,描述了這三位證人看過頁片後,約瑟的感覺:「他們回到家時,差不多是下午三、四點左右,那時惠特茂太太,我和外子,我們三個人正坐在臥室裡聊天。約瑟一進門,就衝到我身邊,非常激動地說:『爸、媽、你們知道我有多快樂啊;除了我以外,主已把頁片顯示給三位證人看。他們看到了一位天使向他們顯現,並向他們見證摩爾門經的真實性,同時吩咐他們必須見證我所說過的話都是真實的。他們現在真正地明白,我並沒有到處欺哄人。我現在感到如釋重負,我的靈魂歡欣雀躍,因為在這世上我不再是孤單的了。』就在這時候,馬丁·哈里斯走進來:他看起來幾乎喜不自勝,並且勇敢地見證他所看到和聽到的事情。大衛和奧利佛也是如此,他們表示言語無法形容他們心中的喜悅,以及他們所看到和聽到之事的偉大」(History of Joseph Smith by His Mother, 152–53)。

  1. 在經文研讀日記中,描述在你周遭的人也獲得見證,明白你所知道的事是真實的的這種感覺。他們的見證對你有何幫助?

七十員樂倫·鄧長老談到證人在主的事工中的重要性:「見證人律法一直是主在世上事工的一部分。這項律法說『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哥林多後書13:1;亦見申命記6:1719:15馬太福音18:15-16約翰福音8:12-29)。見證人證實某些事件發生,以及神所賜的教義和原則是真實的」(“Witness,” Ensign, Nov. 1995, 28)。主用見證人律法來證實頁片的真實性。

在金頁片藉著神的力量給三位證人看過的幾天後,先知約瑟·斯密被允許把頁片給「依照神的旨意,……少數幾個要為祂的話向人類兒女作見證的人」看(尼腓二書27:13;亦見以帖書5:2)。閱讀「三位證人的證詞」和「八位證人的證詞」(可在摩爾門經緒言後找到)。注意他們的經驗的不同之處,和他們的見證的相似之處。並注意八位證人描述這些頁片「看來像金製的」和其上鐫文的「看起來像是古代作品」。因為他們不知道這些頁片是否真金製的,以及其上的鐫文是否真的是古代的寫作,他們只是對他們誠實地知道是真實的事作見證。

  1. 想像一下,你對摩爾門經的見證可以被加到每一本摩爾門經上。在你的經文研讀日記中的一張空白頁面,建立你自己的個人見證頁面。寫上關於摩爾門經你知道是真實的事,而且你希望其他人也都能知道。

教義和聖約17:6包含了救主對摩爾門經的見證。把祂在這節經文中給世人的見證劃記下來,或在你的經文研讀日記中寫下祂的見證。你也可以把耶穌基督見證摩爾門經是真實的寫在你的經文研讀日記中,或你的經文中靠近第6節的頁緣處。沉思主對摩爾門經的見證對你的見證產生什麼影響。

在得到非凡的經歷後,三位證人忍受嚴厲的考驗,他們對神的信心和對福音的見證都受到挑戰。在這些煎熬中,三個人都離開了教會,但是馬丁·哈里斯和奧利佛·考德里後來重返教會,並在餘生中保持忠信。然而,這三位證人從來沒有否認他們對摩爾門經的見證。

雖然我們並不了解這三位證人在經歷了如此有力的見證後,每個人離開教會的特定原因,但是記錄在教義和聖約3:4中主給先知約瑟·斯密的警告,能幫助我們了解為何這類的事情會發生:「雖然一個人可能蒙得許多啟示,並有能力行許多奇事,但是如果他誇耀自己的力量,藐視神的勸告,順從自己的意思和肉慾的指使,他必墜落並招致公正之神的報復。」然而這三位證人的每一位仍在一生中,繼續忠信地為摩爾門經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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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利佛·考德里

奧利佛·考德里見證說:「約瑟藉著神的恩賜和力量,藉著烏陵和土明或那部書所稱的『神聖譯具』來翻譯,當它從先知約瑟·斯密的口說出來時,我用自己的筆寫下整本摩爾門經(除了少數幾頁以外)。我親眼看到,並用我的手拿過我所抄寫的金頁片。……那本書是真的,西德尼·雷格登並沒有抄寫;斯伯丁先生也沒有抄寫。當它從先知的口說出來時,是我親自抄寫。其中包含了永久的福音。它包含了救恩的原則;只要聆聽我說話的你們能依循它的光行走,並遵守其中的教訓,你們便會獲得永恆的救恩,在高天之神的國度中得救」(in “Last Days of Oliver Cowdery,” Deseret News, Apr. 13, 1859,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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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惠特茂

一份稱為里奇蒙民主報的報紙,記錄了大衛·惠特茂臨終前幾天對摩爾門經所作的以下見證:「星期天晚上,差不多5點30分(1888年1月22日),惠特茂先生召集他的家人以及一些朋友到他床邊來。……然後大衛·惠特茂對圍著他的人說了這些話:『你們都必須忠於基督。我要對你們每一個人說,聖經和尼腓人的紀錄(摩爾門經)是真實的,這樣你們能對其他人說你們聽到我臨死前所作的見證。每個人都要忠於基督,你們將根據你們所做的每一件事而獲得酬賞。願神祝福你們每一位。我永遠信賴基督,直到永永遠遠。阿們』」(Richmond Democrat, Feb. 2, 1888, quoted in Andrew Jenson, Latter-day Saint Biographical Encyclopedia, 4 vols. [1901], 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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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哈里斯

馬丁·哈里斯在去世不久前見證:「是的,我的確看到了記載摩爾門經的頁片;我的確見到了天使;我的確聽到神的聲音;我確確實實知道約瑟·斯密是神的先知,他持有神聖聖職的權鑰」(“The Last Testimony of Martin Harris,” recorded by William H. Homer in a statement sworn before J. W. Robinson, Apr. 9, 1927, HDC)。(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教會教育機構的課本,2001〕,第33頁。)

閱讀教義和聖約17:7-9,並把如果這三位證人忠信地向世人宣告他們的見證,主給他們的應許劃記下來。注意第9節中「正義的目的」一詞。思考主渴望這三位證人藉著向世人宣告他們對金頁片和摩爾門經的見證,來達成的正義目的。(思考這個問題時,你可以複習教義和聖約17:4。)

  1. 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以下的問題:主可能會為了什麼正義的目的,而把你渴望去認識的真理的見證賜給你?

要記住我們可以分享見證來獲得或鞏固見證。十二使徒定額組會長培道·潘會長曾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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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道·潘會長

「若有傳教士說,『在我得到見證以前,我如何能作見證?我如何見證神活著,耶穌是基督,福音是真實的?如果我沒有這樣的見證,那豈不是不誠實嗎?』

「哦,我希望我能教導你們這項原則。見證是要說出來才能得著的!在探索屬靈知識的過程中,會遇到哲學家所謂的『信心的躍進』這種情況。就是在你來到光的邊緣、踏進黑暗後,發現前方不遠處,又是一條明亮的路徑。誠如經文所說的『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箴言20:27。)

「從閱讀或他人的言語中得到見證(這是個必要的開端)是一回事;聖靈在心中確證所分享的見證是真實的,是另一回事。你看不出見證是愈分享愈多嗎?付出所有的,就會有更多的回饋!……

「說出見證是信心的考驗」(「耶和華的燈」,1988年12月,聖徒之聲,第52頁)。

沉思:你可以跟誰分享你的見證,讓這個人能因此受益。在這個星期內與這個人分享你的見證。

  1. 將以下句子寫在經文研讀日記中的今日作業下面:

    我已研讀教義和聖約第17篇,完成本課的日期為(日期)。

    我想和教師分享的其他問題、想法及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