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6章:婚姻──永恆的夥伴關係


第16章

婚姻──永恆的夥伴關係

「人生最重要的夥伴關係是婚姻;這項關係具有持久且永恆的重要性。」

豪惠‧洪德的生平

豪惠‧洪德20歲時,在加州洛杉磯的一次教會舞會中結識了克萊拉‧傑夫斯,當時她正在與豪惠一個朋友約會。舞會後,幾名年輕成人一起去海邊玩水。豪惠弄丟了領帶,克萊拉自告奮勇陪著他沿著沙灘尋找。豪惠後來說:「下一次我們出去時,就換我帶克萊拉,〔我朋友〕則去找別人了。」1

接下來一年,他們開始認真約會,並在認識將近三年後的一個春日晚間,豪惠帶著克萊拉去到一處可以俯瞰海景的美麗地方。他寫道:「我們〔看著〕太平洋的海浪在滿月的光輝中湧上來,在岩石上激起浪花。」那天晚上豪惠向克萊拉求婚,她接受了。他說:「我們談到我們的計畫,在那晚做了很多決定,也對我們的生活下定了一些決心。」2

1931年6月10日,豪惠與克萊拉在鹽湖聖殿結了婚。接下來52年,他們的愛日益加深,一起撫養孩子、在教會服務,用信心面對各項挑戰。

在他們家人眼中,他們夫妻是很快樂的。他們的長孫羅伯特‧洪德說:「想到洪德爺爺,最先想到的是,他是個充滿愛心的丈夫。……你確實可以感受到他們兩人之間有一種愛的連結。」3

洪德會長對妻子的愛在照顧妻子生命的最後十年時特別明顯,當時他妻子正和嚴重的健康問題搏鬥。1983年10月9日克萊拉過世,給洪德會長帶來「沉重的打擊」。4他寫道,妻子過世那天他回到家時,「屋子裡冷冷清清的,我四處走動,每一件事都讓我想起她。」5

獨居將近七年之後,洪德會長在1990年4月娶了依妮絲‧史坦頓,由戈登‧興格萊會長在鹽湖聖殿為他們舉行婚禮。依妮絲是洪德會長在擔任十二使徒定額組會長和總會會長時的一大安慰和力量來源。她多次陪伴洪德會長旅行,會見世界各地的聖徒。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雅各‧傅士德長老談到依妮絲帶給洪德會長的祝福說:「〔克萊拉〕離開後,他孤單地過了好幾年,才和依妮絲結婚。他們一起分享了許多快樂的回憶和經驗。」然後,他對洪德姊妹說:「依妮絲,我們說不出來多麼感激你陪伴、愛護、照顧洪德會長。你在他生命和使命的巔峰時期,使他的眼睛充滿光彩、帶給了他喜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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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聖殿前合影

「我們在聖殿裡接受到提供給世人的最高教儀,使夫妻能一起印證到永恆。」

豪惠‧洪德的教訓

1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的,目的是要成為永恆。

主為我們下了婚姻的定義。祂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馬太福音19:5)。7

人生最重要的夥伴關係是婚姻,並且這關係具有長久而永恆的重大意義。8

對救恩計畫有了基本的認識後,一位聖職持有人應視婚姻為一項神聖的殊榮和義務。不論男女都不宜獨居。男人沒有女人就不完整。少了另一半,沒有人可以完成創造的目的(見哥林多前書11:11摩西書3:18)。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的(見教約49:15-17)。唯有透過婚姻的新永約,我們才能獲得圓滿的永恆祝福(見教約131:1-4132:15-19)。9

婚姻往往被視為與神的合夥關係。這不光是一句比喻的話。如果這樣的合夥關係保持堅固有活力,夫妻雙方就會以愛神的方式彼此相愛,他們家裡會有一股甜美的愛,能帶來永恆的成功。10

第一樁婚姻是由主舉行的。那是永恆婚姻,因為在舉行那婚禮的時候,還沒有時間這東西。締結這婚姻的那一對新人那時還不會死,因此,在那情況下,他們的關係永遠不會終止。我們的第一對祖先墜落之後,就被趕出了伊甸園,成為會死的人,但也得到了復活的應許。神從沒說,他們的永恆婚姻會終止。11

我們在聖殿裡接受到提供給世人的最高教儀,使夫妻能一起印證到永恆。我們希望年輕人不會屈就於聖殿以外的婚姻。12

正如洗禮是主的一項誡命,聖殿婚姻也是。正如洗禮是進入教會的必要條件,聖殿婚姻也是在神面前獲得超升的必要條件。這是我們永恆目標的一部分。沒有聖殿婚姻,就無法達成我們最終的目標。切莫退而求其次,以此為滿足。

你們不會接受世俗的洗禮方式,不是嗎?神有祂的洗禮方式,就是由一位持有權柄的人執行浸沒洗禮。那麼,你會接受世俗的結婚方式嗎?神也有祂的結婚方式:就是聖殿婚姻。13

我祈求主祝福我們能了解存在的目的,明白通往超升和永生所必須做的一切事情。這永恆計畫的一部分,就是我們視為神聖的婚姻。只要我們願意服從,這教儀就會永遠有效。能有這樣的認識,有這些真理啟示給我們,是何等的榮耀啊!14

2

在決定和誰結婚時,要有耐心、有信心,並保持配稱,以便獲得神的協助。

在我看來,各位必須做的最重要決定,……就是那會永遠塑造你一生的決定,也就是你們的婚姻。相信各位會同意,這件事遠比各位在世上所做的任何事都重要,因為各位的工作、職業,或任何要做的事,都不會像永恆的價值那麼重要。……〔有關婚姻的決定〕會影響各位的永恆;也會影響各位在這世上的生活。15

不要未加審慎思考和尋求靈感,就和人貿然結婚。……虔誠地尋求主對這件事的指引。保持配稱,以獲得神的幫助。16

許多人……都擔心戀愛、結婚,以及開始建立家庭這些事。你可能不會在尼腓的異象、或在啟示錄中看到未來配偶的姓名;也可能不會從一位天使甚或你的主教口中得知對方姓名。有些事你必須自己解決。要有信心並服從,祝福就會來到。試著有耐心。試著不要被自己所沒有的東西蒙蔽,以致看不到自己有的東西。如果你太過擔心婚姻,可能就會毀了你的機會。一個人時就要充分地、忠信地好好生活,不要太過煩惱兩個人的生活。17

在等待應許的祝福時,切不可停滯不前,因為沒有進步就是退步。要熱心做好事,包括自我發展。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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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行的年輕成人

「在等待應許的祝福時,……要熱心做好事,包括自我發展。」

3

未婚但配稱的人絕不會失去任何祝福。

這是耶穌基督的教會,不是已婚者或單身之人、或任何團體和個人的教會。我們所傳的福音是耶穌基督的福音,包括了所有必要的救恩教儀和聖約,能夠拯救和提升每個樂意接受基督,遵守祂和天父誡命的人。19

配稱的人絕不會失去任何祝福,包括永恆婚姻和永恆家庭的祝福。對某些人而言,可能需要費時久些(或許需要等到今生結束之後)才能得到,但絕不會失去這些祝福。……

現在,我要說幾句忠告和關愛的話。

未婚男士:不要因為職業不夠好或經濟地位不佳,就拖延婚姻。……切記,身為聖職持有人,你有義務率先主動找尋永恆伴侶。

給未婚女士:神的先知一再向你們保證,主很在意你們;只要你們保持忠信,就能得到所有的祝福。今生未能結婚建立家庭只是一種短暫的情況,而永恆卻是漫長的。彭蓀會長曾提醒我們:「時間只對人有意義,神卻知道你的永恆前景。」(參閱1989年1月,聖徒之聲,第90頁)讓你的生活充滿有價值、有意義的活動。

離婚的人:切勿讓灰心或失敗的感覺使你對婚姻或人生有負面的看法。不要對婚姻失去信心,也不要讓怨恨腐蝕你的靈魂,毀了你或你所愛、以及曾經愛過的人。20

4

成功的婚姻需要付出最大努力來遵行福音原則。

〔婚姻〕……是一種靠學習而來的行為。婚姻是否成功是是靠著有意識的努力,而不是本能。其動力來自於仁慈、真實的情感,以及為彼此的幸福和福祉著想。

結婚前,我們用自己的觀點看人生,但跨過婚姻的門檻後,我們也開始用另一半的觀點看待人生。我們必須作出犧牲和調整,使對方安心並表達愛意。

人們常說,要獲得幸福、成功的婚姻,重點通常並不在於與對的人結婚,而是讓自己成為對的人。統計數字上的高離婚率,可能代表在選擇伴侶時不夠明智。如果他們與其他人結婚,可能就不會有那些特定的問題,但一定會有另一些問題。明智選擇伴侶是成功婚姻的一大要素,但有意識地努力善盡自己的本分,才是成功的最大因素。21

雖然配稱的夫妻確實可在高榮國度中獲得超升,但是每一位印證到永恆關係的男女都必須保持個人配稱,才能得到此一祝福。

永恆婚姻是由一對配稱的男女組成的;他們雙方都各自受過水和聖靈的洗禮,都各自到過聖殿接受個人的恩道門,都各自按著婚姻聖約,向神及配偶宣誓忠貞,也都各自遵守聖約,做神所期望的一切事。22

遵行福音原則會帶來幸福的婚姻。……兩個人都遵行福音原則時,婚姻就會甜蜜幸福。23

5

夫妻應攜手努力,鞏固婚姻。

以仁愛和耐心對待不完美

大多數的伴侶都有不完美的地方。……李察‧伊凡曾說:「也許我們每個人都能和完美的人相處,但我們的任務卻是要和不完美的人相處」〔Richard Evans’ Quote Book (1971), 165〕。我們了解,在婚姻中,我們不是和完美的人來往;我們都在追求完美,也希望能在這當中找到完美;但我們必須諒解、付出最大的努力,並創造美好的生活。……

……聖經告訴我們:「仁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見哥林多前書13:4)。這樣的愛,這種不會被輕看的愛,不會像用後即丟的塑膠製品那樣隨意終止、拋棄,卻會使兩個靈魂緊密相連、攜手面對人生中各樣微小的困難;這才是人類幸福的極致表現。24

內心合一

誠然,在最幸福的婚姻中,你的傷就是我的傷,我的痛就是你的痛,我的勝利是你的勝利,我的憂慮也是你的憂慮。在這世界上,要在內心、靈魂、肉體上都合而為一似乎比以往都困難了。人們似乎都在問:「這對我有什麼好處?」有太多的婚姻伴侶變成只是袖子上的裝飾品,而不是內心的一部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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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著嬰孩的年輕夫妻

當夫妻「以愛神的方式彼此相愛,……家裡會有一股甜美的愛,能帶來永恆的成功。」

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保持忠誠

聖職持有人應向妻子顯示自己在道德上完全忠誠,讓她沒有理由懷疑丈夫的忠信。丈夫要全心愛妻子,與她連合,沒有別人(見教約42:22-26)。賓塞‧甘會長解釋道:

沒有別人這幾個字排除了每個人和每件事物。因此配偶在其丈夫或妻子的生活中居優先地位,而社交生活、職業生活、政治生活,任何其他興趣、人、和事物都決不得優於其配偶」(參閱寬恕的奇蹟,第215頁)。

主和教會都禁止並譴責婚姻以外的任何親蜜關係。男人的不忠實會揉碎妻子的心,也會失去妻小對他的信任(見摩爾門經雅各書2:35)。

要在思想、言語、行為上忠於你的婚姻誓約。色情、挑逗和不潔的幻想會腐蝕人格,破壞幸福婚姻的基礎。婚姻中的和諧和信任也會因此被破壞。一個不控制自己思想,在心中犯姦淫的人,如果不悔改,必定不會有靈同在,卻會否認信仰、會害怕(見教約42:2363:16)。26

親蜜關係中的溫柔和尊重

切勿在夫妻溫柔的親蜜關係中做出任何跋扈或不配稱的行為。因為婚姻是神所制定的,夫妻之間的親蜜關係在神眼中是美好而高尚的。神命令他們要成為一體,生養眾多、遍滿大地(見摩西書2:283:24)。你要愛你的妻子,如同基督愛祂的教會,為教會捨己(見以弗所書5:25-31)。

溫柔、尊重、絕不自私,應當是夫妻間親蜜關係的指導原則。夫妻雙方必須體貼,敏於觀察另一半的需要及渴望。在夫妻的親密關係中,任何跋扈、無禮,或毫無節制的行為都會受到主的譴責。

任何男人在肉體或精神上虐待、貶抑自己的妻子都是犯了嚴重的罪,需要真誠、真心地悔改。夫妻應懷著愛心、仁慈及互相和解的精神,來處理一切差異。男人應一直以關愛、溫和的口吻與妻子交談,並極度尊重妻子。婚姻像一朵嬌嫩的花……,必須不斷地表達情愛來予以滋養。27

專心聆聽

只要能了解我們有時候必須聆聽,許多問題就可迅速得到答案、許多困難的情況也可以獲得解決。我們在學校若專心聽課,就會學到東西,若是不專心,就學不到。在婚姻中,除非我們願意聆聽,否則就完全無法了解。……當然,我們需要說話,但我們也必須聆聽另一半的觀點,才能充分增進自己的理解力,作出明智的決定。願意聆聽往往可以帶來改變。28

自私

友誼若是建立在自私的沙土上,就無法持久。婚姻若是除了肉體的吸引力以外,沒有其他根基,沒有以更深厚的愛和忠實為基礎,也不會持久。29

我們希望各位已婚人士都會記得,從前引領你們去到主的屋宇祭壇前的那種愛的感覺。知道許多人的愛日漸冷淡,或因為自私或違誡的緣故,而忘記、輕忽了在聖殿裡所立的婚姻誓約,我們非常傷心。我們懇請丈夫和妻子要彼此相愛、彼此尊重。事實上,我們最希望的是,每個家庭中的父母都會彼此表達愛意、會彼此尊重,也會一起努力鞏固婚姻,來使自己的家庭蒙福。30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問題

  • 在第1部分,洪德會長強調婚姻是神所制定的,目的是要成為永恆。知道這點對你與配偶的關係會有何影響?婚姻是「與神的合夥關係」,這對你而言有什麼意義?我們可以如何協助孩子和青少年準備好到聖殿結婚?

  • 你在研讀洪德會長有關決定結婚對象的忠告時,有些什麼想法和感覺?(見第2部分)

  • 洪德會長在第3部分的應許和忠告對還沒結婚的人有何幫助?我們可以如何應用洪德會長的這個信息:「這是耶穌基督的教會,不是已婚者或單身之人的教會。」

  • 在你看來,洪德會長所說,婚姻是一種「學習的行為」,是什麼意思?(見第4部分)你曾在何時見到遵行福音原則給婚姻帶來了幸福?如果你已婚,想想可以做什麼來更充分表達你對配偶的愛。

  • 思考洪德會長在第5部分的忠告。配偶可以如何對彼此的不完美培養出更大的耐心?配偶可以如何培養更深厚的「內心合一」?配偶可以如何透過思想、言語、行為,來表達對婚姻的忠實?

相關經文

創世記2:18,21-24摩爾門經雅各書2:27,31-33尼腓四書1:11教約42:22摩西書3:19-24;亦見「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129頁

研讀輔助說明

「當你藉著聖靈學習時,你的福音研讀是最有效的。每次開始研讀福音之前,都要先祈求聖靈幫助你學習」(宣講我的福音〔2004〕,第18頁)。

註:

  1. In Eleanor Knowles, Howard W. Hunter(1994), 72.

  2. In Knowles, Howard W. Hunter, 79–80.

  3. In Don L. Searle, “President Howard W. Hunter, Acting President of the Quorum of the Twelve Apostles,” Ensign, Apr. 1986, 24–25.

  4. Gordon B. Hinckley, “A Prophet Polished and Refined,” Ensign, Apr. 1995, 34.

  5. In Knowles, Howard W. Hunter, 270; see also 264, 267, 269.

  6. James E. Faust, “Howard W. Hunter: Man of God,” Ensign, Apr. 1995, 28.

  7.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ed. Clyde J. Williams (1997), 137.

  8.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30.

  9. 參閱「作個正義的丈夫和父親」,1995年1月,聖徒之聲,第54頁。

  10.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30.

  11.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32.

  12.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30.

  13.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31–32.

  14. “Divine Creation of Women” (address given at the Australia Area Conference, Adelaide, Australia, Nov. 30, 1979), 7, Church History Library, Salt Lake City.

  15.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41-42.

  16. 參閱「萬民的教會」,1990年8月,聖徒之聲,第68頁。

  17. “Fear Not, Little Flock” (address given at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Mar. 14, 1989), 4; speeches.byu.edu.

  18. 參閱「萬民的教會」,第68頁。

  19. 參閱「萬民的教會」,第66頁。

  20. 參閱「萬民的教會」,第66-68頁。

  21.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29-30.

  22. 參閱「萬民的教會」,第66頁。

  23.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37.

  24.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35-36.

  25.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37.

  26. 參閱「作個正義的丈夫和父親」,第59頁。

  27. 參閱「作個正義的丈夫和父親」,第60頁。

  28.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29.

  29.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67, 12.

  30.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