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尼腓三書27


第27章

耶穌命令他們用祂的名字稱呼教會——祂的使命與贖罪犧牲構成了祂的福音——祂命令世人悔改、受洗,以便由聖靈聖化——他們應和耶穌一樣。約主後34年至35年。

1事情是這樣的,耶穌的門徒巡迴傳講他們聽到和看到的事,並奉耶穌的名施洗時,事情是這樣的,門徒聚在一起,共同熱切祈禱並禁食

2耶穌再度向他們顯現,因為他們奉祂的名向父禱告;耶穌來站在他們當中,對他們說:你們希望我給你們什麼呢?

3他們對祂說:主啊,我們希望您告訴我們要用什麼名字稱呼這教會;因為人民為這事爭論。

4主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為什麼人民要為這事抱怨和爭論呢?

5他們沒有讀過經文嗎?經文說你們當承受基督的名,就是我的名。因為在末日你們必以這名被稱呼;

6凡承受我名並持守到底的,在末日必得救。

7所以你們無論做什麼,都要奉我的名;所以你們要用我的名稱呼這教會,奉我的名祈求父,求祂為我的緣故賜福給教會。

8不用我的名字稱呼的,怎會是我的教會呢?因為一個用摩西的名字稱呼的教會,是摩西的教會;用某人的名字稱呼的,是某人的教會;但是如果用我的名字稱呼,如果建立在我的福音上,那就是我的教會。

9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是建立在我的福音上的,所以無論你們稱呼什麼,都要用我的名字;所以如果你們為教會向父祈求,如果是奉我的名,父必垂聽你們;

10如果教會是建立在我的福音上,那麼父必在其中顯示祂的事工。

11但是如果不是建立在我的福音上,而是建立在人的事工上或魔鬼的事工上,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在他們的事工中,縱有一時的快樂,但不久死期來到,他們必被下來丟在火裡,再也不能回來。

12因為他們的行為跟隨著他們,他們是因為他們的行為而被砍倒;所以要記住我告訴你們的事。

13看啊,我已將我的福音賜給你們,這就是我賜給你們的福音——我來到世上行我父的旨意,因為我父派遣了我。

14父派遣了我,使我得被高舉於十字架上;我被高舉於十字架後,才能吸引所有的人接近我,我怎樣被世人舉起,世人也要照樣被父舉起,站在我面前,按照他們行為的好壞受審判——

15我被舉起為的就是這緣故;因此,我將憑藉父的大能,吸引所有的人接近我,使他們得以按照他們的行為受審判。

16事情將是這樣,凡悔改並奉我名受洗的,必被充滿;如果他持守到底,看啊,到我起來審判世人那天,我必在我父面前判他無罪。

17凡不持守到底的,也必被砍下來丟在火裡,由於父的公道,他們再也不能回來。

18這是祂賜給人類兒女的話。為此祂要實踐祂的話;祂不說謊,卻要實踐祂每一句話。

19絕無不潔之物能進入祂的國度;所以除了那些由於信心,悔改一切的罪,忠信到底,而在我的血中洗淨衣服的人外,任何人都不能進入父的安息

20這是誡命:大地各端的人啊,要悔改,歸向我,奉我的名受洗,使你們得以藉著接受聖靈而聖化,使你們得以在末日潔淨無瑕地站在我面前。

21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這就是我的福音;你們知道在我教會中必須做的事;因為你們看見我做的事工,你們也要做;因為你們看見我做的一切,就是你們當做的;

22因此,你們如果做這些事,就有福了,因為到末日你們必被高舉。

23你們看到聽到的事,除了不准寫的以外,都要寫下來。

24你們要把這人民將來的事寫下來,就像過去的事都寫了下來一樣。

25因為看啊,這人民將按那已寫和將寫的簿冊受審判,因為世人可由那些簿冊知道他們的行為

26看啊,萬事都由父寫下了;因此世人將按寫下的簿冊受審判。

27你們要知道,你們必按照我要賜予你們的公正判斷,作這人民的法官。因此,你們應當是怎樣的人呢?我實在告訴你們,應當和我一樣

28現在我要父那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都必賜給你們。

29因此,你們祈求,就必得著;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必得著;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30現在看啊,由於你們的緣故,也由於這一代的緣故,我非常快樂,甚至快樂十足;是的,由於你們和這一代的緣故,父很歡喜,所有的聖天使也如此;因為這一代沒有一個迷失。

31看啊,我要你們明白;因為我指的是這一代活著的人;他們沒有一個迷失;我因他們而快樂十足。

32但是看啊,我很為這一代以後的第四代憂傷,因為他們會被他誘俘,就像沉淪之子一樣;因為他們會為銀子和金子出賣我,為了那可蛀、賊可挖窟窿來偷的東西出賣我。到那日子我必降罰他們,使他們所做的,報應在他們自己頭上。

33事情是這樣的,耶穌講了這些話,就對門徒說: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引到生命的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到的人也少;但引到死亡的門是寬的,路是大的,走在其中的人也多,等到夜晚來臨,那裡就沒有人能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