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持有權柄的人執行浸沒水中的洗禮是福音的首要教儀,也是成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及獲得永恆救恩的必要條件。所有追求永生的人都必須藉著受洗並接受聖靈的恩賜來效法救主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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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洗禮方式

救主向先知約瑟‧斯密啟示了真正的洗禮方式,清楚說明了此項教儀必須由持有聖職的人執行,並且必須採用浸沒的方式:

「蒙神召喚並有來自耶穌基督的權柄為人施洗者,應和前來受洗的人走進水中,叫他或她的名字,說:我蒙耶穌基督的委派,奉父、子和聖靈的名,為你施洗。阿們。

「然後把他或她浸沒在水中,再從水中出來」(教約20: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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