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潔是性方面的純潔。貞潔的人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都保持道德的潔淨。貞潔指的是結婚前不發生任何性關係,也意味著結婚後對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完全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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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妻子間肉體上的親密關係是美好而神聖的,這是神為了創造兒女及表達婚姻中的愛意而制定的。

在今日世界中,撒但誘導許多人相信,婚姻以外的性關係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在神的眼光中,這卻是嚴重的罪,是濫用祂賜予我們藉以創造生命的能力。先知阿爾瑪教導說,除了謀殺和否認聖靈之外,性罪比任何其他的罪都還要嚴重(阿爾瑪書39:3-5)。

有時人們企圖說服自己,只要當事人兩情相悅,婚姻以外的性關係是可以被接受的。這是不對的。違反貞潔律法並鼓勵另一人做相同的事,並不是愛的表現。彼此相愛的人絕不會為了個人一時的滿足而危及彼此的幸福與安全。

當人們因為彼此深切關懷而遵守貞潔律法時,他們的愛、信任和承諾都會增加,也會更幸福、和諧。相反地,彼此的關係若是建立在不道德的性關係上,就會很快變質惡化。行為淫亂的人往往會感到恐懼、罪惡和羞愧。怨懟、猜忌和恨意很快就會取代他們彼此之間曾有過的所有正面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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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經文

出埃及記 20:14
 
哥林多前書 6:18-20
 
阿爾瑪書 38:12
 
尼腓三書 12: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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