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與教師

教會領袖在會議中討論

總會會長團已經邀請聖職領袖與教會中的其他領袖,要尋求「更有創意的方法,為患有生理、心理或情緒障礙的成員,提供宗教方面的訓練」(總會會長團聲明Church News,1989年4月29日,第7頁)。如此能促使支聯會與支會裡的家庭之間的關係更緊密,尤其是當領袖和成員都知道身心障礙成員的需求,以及他們所做的貢獻時,更是如此。

教會領袖有責任去關心會眾中的每位成員,包括身心障礙成員。一個典型的支會裡會有罹患不同身心障礙且分屬不同年齡層的成員。雖然成員在智能和體能上有所不同,但每一個人都能從福音中獲得益處。約瑟‧斯密教導說:「神差遣進入這世界的所有心智和靈都是可以擴大的」(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第210頁)。

教會領袖和教師在幫助支會中的身心障礙者,並致力增進支會成員對身心障礙的認知和了解時,應將下列事項牢記在心:

  • 找出方法幫助身心障礙者感受到愛、接受和歸屬感。找出他們及其家庭的需求,並加以因應。
  • 在提供幫助之前,要先小心、充滿愛心地去了解當事人的需求。培養信賴的關係。
  • 幫助支會成員了解當事人的障礙和需求。這樣會幫助支會成員變得更有愛心、更體諒他人,並讓他們得到啟發,知道要如何支持身心障礙者及其家人。
  • 讓支會中的身心障礙者盡可能獨立。妥善運用福音中的自立原則,就能造福所有人的生活,包括身心障礙者。由教會主導的協助計畫應符合教會指導手冊中列出的教會政策。

亦見:

協助方法

  • 尋求並討論有哪些方法可以促進大家對身心障礙的了解。可以在支聯會和支會議會中進行討論,或在其他領導人會議中商議。
  • 考慮應如何調整或者補充定期舉行的教會活動,才能有助於滿足有身心障礙成員的需要。教師在進行調整時應該取得他們的聖職領袖及輔助組織領袖的同意。
  • 要透過祈禱找出哪些成員患有身心障礙。思考身心障礙者和他們家人有什麼需要,他們的需要可能包括安慰、聖職祝福,以及在生理、情緒、智能和靈性上的支持。
  • 和主教或者分會會長一起商量如何按照他們的需要,並在聖靈的指引下,給予他們屬世的援助。儘可能排除妨礙有身心障礙的成員參加教會聚會和活動的因素。
  • 要記住每一個人都能貢獻一己之力,來建立神的國度。教會的每一位成員都需要有朋友、事工召喚,以及用神的話來滋養。

供大家參考的構想

  • 教會設施應該為所有成員提供一個會帶來虔敬、平安感覺的崇拜場所。方便進出的空間、扶手、視聽器材,以及特別的停車位,都能促進成員完全的參與。
  • 領袖透過討論、研究、祈禱、禁食以及聖靈的提醒,就能對有身心障礙的成員的個別需求,獲得額外的認識。
  • 藉由信心和聖職的力量,聖職持有人可以祝福有身心障礙的成員,讓他們按照神的旨意獲得安慰和醫治。
  • 信心、希望以及對福音的了解,就能帶來安慰與平安。
  • 友誼和關懷能讓身心障礙者的家人感到被了解和接納。
  • 為每一位成員提供有關身心障礙的資訊,將能幫助他們更了解身心障礙,及其對個人和家庭所帶來的影響。其他人了解的越多,就越有可能接納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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