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是為我們所得到的祝福或益處而懷著感激和感謝的心情。當我們培養感恩的態度時,我們就更可能快樂,並且在靈性上堅強。我們應時常為神賜給我們的祝福向祂表達感謝,並為他人對我們的善舉而感謝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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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已應許:「凡以感謝接受一切的,將成為榮耀的」(教約78:19)。感恩是一種振奮人心、令人喜悅的態度。人們心存感激時通常會比較快樂。我們充滿感激時,絕不會抱怨連連、憤恨不平或心懷詭詐。

我們要感謝自己所擁有的美好祝福,要感謝我們所獲得的大好機會。我們可以感謝自己的雙親、家人、朋友,和老師。我們應向每一位以任何不同方式幫助我們的人表示感激。

我們應該感謝天父對我們的仁慈。我們可以用下列方式向神表達感恩:在一切事情上感謝祂的扶持、感謝祂所賜的一切事物、遵守祂的誡命,以及為他人服務。也要感謝天父賜予祂的愛子耶穌基督;感謝救主偉大的榜樣、祂的教導、祂的提攜和援助,和祂無限的贖罪。

──見忠於信仰(2004),第130頁

參考經文

詩篇 100:3-4
 
路加福音 17:11-19
 
摩賽亞書 2:19-22
 
阿爾瑪書 34:38
 
教義和聖約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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