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的啟示談到地獄時至少有兩種意義。第一,它是靈監的另一個名稱,是那些在今生不認識真理而死去或不服從的人在來生中的暫時去處。第二,那裡是撒但、他的徒眾和沈淪之子,即不被耶穌基督的贖罪救贖的人,索永久居住的地方。

額外資料

靈監是一個暫時的狀態,在那裡的靈會受到福音的教導,有機會悔改和接受在聖殿中為他們執行的救恩教儀(見教約138:30-35)。那些接受福音的人可以住在樂園中,直到復活為止。他們在復活並接受審判之後,會獲得他們配得的榮耀程度。那些選擇不悔改但並非沉淪之子的人會留在靈監中,直到千禧年的終了,屆時他們會從地獄和懲罰中被釋放出來,復活至低級榮耀(見教約76:81-85)。

那些不被贖罪救贖的人就在外層黑暗,那裡是魔鬼、他的徒眾和沉淪之子居住的地方(見教約29:36-38;76:28-33)。沈淪之子「在今世或來世都得不到寬恕──他們接受了神聖之靈又加以否認,並且否認父的獨生子,在心中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公然羞辱祂」(教約76:34-35;亦見教約76:31-33,36-37)。這樣的人無法繼承任一榮耀國度中的地方;他們仍處於地獄之中(見教約76:38;88:24,32)。

亦見不同榮耀的國度;撒但

──見忠於信仰(2004),第21-22頁

額外的學習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