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園是靈的世界的一部分,離開今生的正義者的靈魂在那裡等待復活。那是一種幸福與平安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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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文中,樂園一詞有許多不同的用法。首先,如上所述,它指的是來生在靈的世界中一處平安和幸福之地,是為了那些已經受洗並保持忠信的人所預留的(見阿爾瑪書40:12摩羅乃書10:34)。在靈監中的人有機會學習耶穌基督的福音,悔改他們的罪,並且透過我們所做的聖殿事工來接受洗禮和證實的教儀(見教約138:30-35)。當他們接受福音,且他們的聖殿事工已完成之後,就可以進入樂園。

樂園一詞的第二個用法出現在路加對於救主被釘十字架所作的記載。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時,一個同被釘十字架的盜賊說:「耶穌啊,您的國降臨的時候,求您記念我」(路加福音23:42)。根據路加福音23:43 所述,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先知約瑟‧斯密解釋說,這翻譯是錯誤的;主其實是說,那名盜賊將與祂一同在靈的世界裡。

樂園一詞也出現在哥林多後書12:4,此處的樂園指的應該是高榮國度。在信條第10條當中,樂園一詞描述的是千禧年間大地的榮耀。

亦見死亡,肉體的救恩計畫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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