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神就是向祂獻上我們的愛、虔敬、服務和熱誠。主命令摩西:「崇拜神,單要事奉祂」(摩西書1:15)。祂也命令我們:「你要盡心、盡能、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並奉耶穌基督的名事奉祂」(教約59:5)。崇拜不只顯示出我們對神的愛和對祂的承諾,也使我們有力量能遵守祂的誡命。藉著崇拜我們能增加知識且更為忠信。如果我們愛任何人或事物甚於愛神,就是在崇拜那件事物或那個人。這就是所謂的偶像崇拜(見出埃及記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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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是崇拜天父的一種方法。阿爾瑪教導他的兒子希拉曼:「為你所需要的一切援助呼求神;是的,讓你所做的一切都為了主,無論你到那裡去,都在主裡面;是的,讓你所有的思想都對準主,是的,讓你心中的愛永遠放在主身上」(阿爾瑪書37:36)。

另一個崇拜天父的方法是與其他人一起崇拜祂。摩爾門經啟示:「神的兒女受命令要經常聚在一起,為那些不認識神的人的靈魂的福祉,一同禁食,懇切祈禱」(阿爾瑪書6:6)。主在更近代的啟示中命令:「為了更完全地保守自己不為世俗所玷污,你要在我的聖日到祈禱之家獻上你的聖餐;因為這實在是指定給你們放下工作而休息,並向至高者表達崇敬的日子」(教約59:9-10)。

參與聖職教儀也是崇拜的一部分。當我們虔敬地領受聖餐和參與聖殿教儀時,就是紀念並崇拜天父,以及向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表達感激。

除了顯示出崇拜的外在表現之外,不論我們去哪裡、做什麼事,也應該要有崇拜的態度。阿爾瑪對一群被趕出他們崇拜場所的人教導了這項原則。他幫助他們明白真正的崇拜不限於每週一天(見阿爾瑪書32:11)。阿爾瑪的同伴艾繆萊克對同樣這一群人說話時,鼓勵他們要「不論身在何處,都用心靈和誠實崇拜神」(阿爾瑪書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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