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我們的品格取決於我們的行為
10月 2001


我們的品格取決於我們的行為

「在大部分的事件中,我們的反應都可決定我們會有什麼樣的經驗。」

許多年前,我們全家去渡假,那時有個經驗教了我重要的一課。有個週末,內人和我決定帶孩子去兜風,並買點東西。開車的路上,孩子都睡著了,為了不想叫醒他們,我自願留在車內,讓內人到店裡購物。

我等待的時候,瞄到了停在我前方的一部車。車裡都是小孩,一個個全注視著我。我的視線恰與一個六、七歲的小男孩的目光相遇。我們四目交接的時候,他立刻對我吐了吐舌頭。

我第一個反應是對他吐舌頭。我心想,我憑什麼要受到這種待遇?幸虧我在作出反應前,想起了一週前的總會教友大會上,艾希頓馬文長老所教導的一項原則(see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0, 36--38; or Improvement Era, Dec. 1970, 59--60);他教導說,重要的是要對我們週遭的事件採取行動,而不是消極反擊。因此我對小男孩揮揮手。他又對我吐舌頭。我微笑,又再向他揮手。這次,他也向我揮手了。

不久,他的小弟弟和小妹妹也和他一起熱烈揮手。我變換著各種方式向他們這樣揮揮手、那樣揮揮手,直到手都酸了。然後我把手臂靠在方向盤上,繼續用各種我所能想到的新穎方式揮手,一心希望他們的父母或我的妻子能快點回來。

他們的父母終於來了。他們把車開走時,我的新朋友還繼續揮著手,直到看不見他們了。

這是個小小的經驗,但卻說明了在大部分的事件中,我們的反應都可決定我們會有什麼樣的經驗。我很感謝自己對那位小朋友幼稚的行為,選擇了友善的回應,而不是還以顏色,這樣就避免了隨著天性去做所會產生的不好的感受。

救主在給尼腓人的指示中教導說:「所以,無論在什麼事情上,你希望人怎樣待你,你也必須怎樣待人」(尼腓三書14:12)。

想想看,如果每個人都奉行此「金科玉律」,對這世界會造成怎樣的影響!但這樣做似乎違反了人的天性。班傑明王曾說:「自然人是神的敵人」,而且一直都是如此,除非他「服從聖靈的誘導,脫離自然人」,並學習變得「服從、溫順、謙恭、有耐性,(並)充滿著愛」(摩賽亞書3:19)。

在今天這瞬息萬變的世上,人們似乎越來越傾向於彼此挑釁。有些人很容易動怒,對別人真正觸怒他或自以為遭到羞辱的事怒氣相向。我們也都經歷過,或聽過公路上的暴力行為,或其他粗魯的事例,或不體諒人的行為。

不幸的是,有些這樣的行為已滲入了我們的家中,在家人之間製造出摩擦和緊張氣氛。

面對事情時,以其人之道還諸其人,似乎是很自然的事,然而卻不一定要如此。范克維多在回憶戰時的恐怖經驗時曾說:「我們住在集中營的人都會記得那些穿梭在各營房之間,安慰他人,又捐出自己最後一塊麵包的人。他們的人數也許極少,卻充分證明了,一個人什麼都可以被奪走,惟有一件是奪不走的:那就是人有決定的自由──在任何情況下都能自由選擇自己的態度,選擇自己的方式」(Man’s Search for Meaning [1985], 86; emphasis added)。

那是一種高尚的行為,也是極高的期許,但那正是耶穌對我們的期望。「要愛你的仇敵,」祂說,「為詛咒你的人祝福,為恨你的人做良好的事,並為輕蔑地使喚你和迫害你的人禱告」(尼腓三書12:44;見馬太福音5:44)。

有首深受大家所喜愛的聖詩強調了這項教導:

要控制情感,弟兄們;

鍛鍊你靈魂自然流露出的熱情。

情緒切莫置之不理,

且讓智慧來約束。

(“School Thy Feelings,“ Hymns, no. 336)

我們所做的決定,以及我們的方式與態度,終究會塑造出我們的品格。賀爾查理斯用以下的話,適當地描述了這過程:「我們種下思想的種子,就收割行為的果實。種下行為,就收割習慣。種下習慣,就收割品格。種下品格,就收割命運」(quoted in The Home Book of Quotations, sel. Burton Stevenson [1934], 845)。

我們在家中的行為最為重要。我們在家中的行動最具影響力,可引導向善,也可導致為惡。有時候,我們在家時太過鬆懈,沒有留意自己的言詞,忘記了應有的禮貌,一不留心,就可能養成彼此挑剔、易於動怒,和自私任性的習慣。我們的配偶子女因為愛我們,可能很快就原諒了我們,但他們往往默默承受了看不見的傷害,以及沒說出來的痛心。

在太多的家庭裡,孩子畏懼父母,或妻子畏懼丈夫。我們的領袖提醒我們,「父親應在愛與正義中主領家庭」,又警告說,「虐待配偶兒女⋯⋯的人,有一天要在神前為此負責」(「家庭:致全世界文告」,1998年10月,聖徒之聲,第24頁)。魔鬼知道他若能在家庭中蘊釀出紛爭、衝突和恐懼的氣氛,就會使主的靈悲哀,同時削弱家庭中應有的凝聚力。

復活後的主曾親自宣告:「實實在在的,我對你們說,凡具有紛爭之靈的,他決不是屬於我的,乃是屬於魔鬼的,魔鬼是紛爭之父,他煽動人心,使他們用憤怒來彼此紛爭」(尼腓三書11:29)。

我們在自己的家庭中感到憤怒或不和時,就應該立刻體認出是什麼力量控制了我們的生活,也要知道撒但在力圖做什麼。所羅門給了我們這個明智的箴言:「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言15:1)。

我們的家庭理想上應該是個避風港,使家裡每個人都能感到安全、穩妥、被愛,並且不致受到世俗常見的嚴苛批評與紛爭的侵擾。

基督立下了完美的榜樣,祂在各種場合中都能控制情緒。祂曾被帶到該亞法和彼拉多面前,遭受拷問祂的人的毆打、掌摑、吐唾沫,又受到嘲弄(見馬太福音第26章,路加福音第23章)。極為諷刺的是,這些人所貶抑的是他們的創造主,而祂忍受這一切是出於對他們的愛。

面臨這種不公平的虐待時,耶穌仍保持冷靜,拒絕做出不仁慈的舉動。即使在十字架上,在莫名的極大痛苦中,祂仍祈求:「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34)。

祂也如此期望我們。祂對那些要跟隨祂的人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5)。

願我們都能用親切仁愛的方式鞏固家庭,藉以顯出我們的門徒身分。願我們能記住,「回答柔和,使怒消退」,並努力在我們的人際關係和所遭遇到的事件中,塑造出自己的品格,而能獲得救主的讚許。

耶穌基督是我們完美的榜樣。祂是我們的救主與救贖主,我為祂作見證!我們今日有活著的先知引導我們,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