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資源
第9課:「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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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

目標

提醒學員當世上父母迎接天父的子女進入他們家中時,他們便承擔了愛他們、珍惜他們,以及引導他們走向永生的職責。

準備

  1. 準備教導時,找出方法應用「你身為教師的職責」(本手冊第ⅸ-ⅹⅰ頁)中所提到的原則。

  2. 閱讀課程中的粗體字標題,這些標題列出本課程所提到的教義和原則。準備課程時,要包括在一週中沉思這些教義和原則。尋求聖靈的指引來決定你應強調哪些部分以符合學員的需要。

  3. 事先請一些初級會的小朋友到班上來,在課程開始前唱「我是神的孩子」(兒童歌本第2-3頁聖詩選集第187首),或準備好和學員一起唱這首歌。

  4. 事先邀請一兩位學員準備好簡短地談談他們的孩子為他們的生活帶來了哪些喜悅。建議他們分享個人的經驗。尋找適合這項指派的人選時,要尋求聖靈的指引。

課程發展建議

天父將祂的靈體兒女交託給世上的父母。

請事先找好的初級會小朋友唱「我是神的孩子」(見「準備」,第3項)。讓他們唱完後立刻回初級會。如果你並未請初級會的小朋友到班上來,邀請學員和你一起唱這首歌。

  • 這首歌教導了什麼真理?

  • 我們可以從這首歌中學到父母有什麼職責?(考慮指出這段歌詞:「領我,導我,與我同在,/助我行正路。/教我所有應做事/他日與神同住。」)

    第十五任總會會長戈登興格萊會長提出忠告:「千萬別忘了:這些小孩都是神的兒女,而你們只是負有監護之責。祂在你們成為父母之前,便已是一位父親;而祂對這些小孩所負有的親職權利和關心不曾稍減。所以你們要愛他們、照顧他們。作父親的要控制脾氣;現在要這樣,將來也當如此。作母親的要控制嗓門,把聲音壓低;用愛心、用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他們;好好照顧你們家,全心全意養育他們、愛護他們。」(「戈登興格萊會長的真知灼見」,1998年5月,聖徒之聲,第26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培勒長老教導:「每個人都是神靈體的兒女,來到世上以前和天父同住。祂將祂靈體的兒女交付世上的父母,讓他們藉著生育的奇蹟賦予孩子肉身,並賜給他們神聖的機會及責任,關愛、保護、教導孩子,用光和真理教養他們,使他們將來能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復活,再回到天父面前。」(見1991年7月,聖徒之聲第73頁)。

  • 這樣的認知和了解如何影響父母對待他們子女的方式?

讀出下面由羅拔海爾斯主教在擔任總主教時所提出的忠告:「在養育、愛護和教導子女的過程中,塵世的父母有許多地方都代表著天父。子女很自然的會由父母那兒學到天父的一些特性。他們學會敬愛塵世的父母,並對他們有信心後,就會不自覺地也對天父產生同樣的感覺。」(見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8頁)。

邀請學員沉思為人父母的態度和行為如何能影響子女對天父的感覺。

父母應努力滿足每個孩子個別的需要。

說明每個孩子都有他或她自己的渴望、才能,和需要。父母努力了解每一個孩子個別的能力和需要是很重要的。

很多孩子和他們的父母相當不同。他們的性情可能不一樣,擁有不一樣的優缺點。這些差異性可能讓父母感到很受挫折,也可能會發現他們必須引導和幫助這些子女度過他們自己未曾有過的經歷。但父母們應記得天父已將這些特別的孩子交託給他們,祂會幫助他們知道如何引導每個孩子,發揮他或她的神性潛能。前任總會初級會會長葛絲莉姊妹說:

「我們需要真正認識孩子,需要知道他們的興趣、憂慮,也要了解他們怎樣使夢想成真。他們的夢想幾乎總是如此美好。讓小孩表現真正的自己,不要期望他們成為父母的複製品。讓他們有不同的經驗,以便能發現自己的興趣,然後鼓勵他們發展適當的興趣和才能──即使和你的不同」(「看你們的小孩」,1994年10月,聖徒之聲,第50頁)。

  • 為什麼父母了解每個孩子的特質和需要是很重要的?

  • 當父母強迫孩子從事不符合他們天份和興趣的活動或經歷時,會帶來何種傷害?

  • 父母可以做些什麼事,來培養每個孩子的天份和能力?

幫助學員運用這些原則,請他們列出同一家庭中,子女互不相同,也和父母不同的情形。在這麼做的時候,學員可能會提及他們身為父母的經驗或他們和自己父母與兄弟姊妹的經驗。將他們的想法寫在黑板上。然後討論所列出的幾項特定的才能或特質。針對下列的問題來討論這些才能或特質:

  • 父母能做什麼來鼓勵孩子繼續發展這項才能?

  • 如果孩子有這樣的特質,父母如何教導他或她愛人和仁慈?

  • 有這方面才能的孩子如何在家人家庭晚會中加以發揮?

指出父母若能了解每個子女的能力和特質,比較能夠管教他們的子女。邀請一個學員讀出雅各傅士德長老還在十二使徒定額組服務時所給的下面這段忠告(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第49頁):

「父母最難的一項挑戰就是適當地管教兒女。教養孩子的方法因人而異,每個孩子都獨特不同,適用於這個的不見得適用於另一個。我不知道除了愛自己兒女至深的父母外,還有誰能明智地決定何者管教過嚴、何者管教過鬆。這也是父母應審慎辨識的問題。無論何者,管教孩子務須出於愛心,而非懲罰。」(見1991年1月,聖徒之聲,第31頁)。

  • 哪些經驗幫助你明白,必須按照每個孩子的需要和狀況加以管教?

孩子有權擁有和睦的親子關係。

指出父母所能做的最重要的事之一,是在家中營造充滿愛、友誼和快樂的氣氛。分享以下的話:

當還在十二使徒定額組服務時,戈登興格萊長老說:「孩子能感受到父母的愛護,是何等幸運、何等蒙福。那樣的溫情,那樣的愛會在將來結出甜美的果子。」(見1979年2月,聖徒之聲,第24頁)。

七十員馬林簡森長老說:「正如生命中有許多寶貴的事物一樣,家庭往往是最能滿足我們友誼方面需求的地方。如果孩子們能在家中感受到彼此間的友誼、與父母間的友誼,他們就不會渴望在家庭以外的地方尋求別人的接納」(見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69頁)。

  • 你回憶童年,什麼樣的事讓你覺得被愛?這些愛的感覺,如何在你一生中影響你?

  • 父母能在家中做什麼,來幫助他們的子女知道他們愛他們?

指出身為父母的在努力和孩子建立起一種愛的關係時,良好的溝通是不可或缺的。羅素培勒長老提出忠告:「對於家人關係而言,再沒有比開放、誠實的溝通更重要的事了,對那些想要教導子女福音原則和標準的父母而言更是如此。能夠和年輕人一起討論──或許更重要的是,能夠真正傾聽他們的感受,是建立良好關係的基礎。通常我們眼睛所看到和內心所感受的,會比所聽到的或說出的話更具溝通效果」(見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95頁)。

  • 父母要如何以好好地與子女溝通?(答案可能包括下列幾項。)

    1. 當個不會煩厭的聽眾。若有必要,就你的了解重述孩子所說的話。這樣做,就是在向他們顯示你真的在傾聽,也幫助你確定你了解。

    2. 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即使在他們開口說話之前,也花時間和他們說話,並傾聽他們。

    3. 對他們的想法表示興趣。

    4. 吃飯時打開話題。

    5. 花時間和他們一對一談話。

    強調父母應該花時間和每一個孩子相處。分享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拔海爾斯長老下面的忠告:「花時間跟〔你的〕孩子個別相處,讓他們決定要做什麼活動或談什麼話題。並排除一切干擾」(見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35頁)。

若需要更多有關良好溝通的原則,見第5課的第24-26頁。

虐待兒童就是冒犯神。

和學員一起讀出馬太福音18:6。說明父母絕不應以任何方式虐待他們的子女。

  • 虐待兒童有哪些形式?(考慮將學員的回答列在黑板上。答案可能包含下列幾項。)

    1. 暴怒

    2. 吼叫

    3. 威脅

    4. 體罰

    5. 任何有性意味的接觸或不當的撫摸

    6. 貶低的評語

    7. 冷漠

    8. 任其暴露在不雅的電影、笑話、言語、雜誌,或網路媒體中

    9. 任憑子女風吹雨淋

    10. 疏忽,醫療照顧不周,疏於監督或管教

  • 這些行為會對孩子會造成什麼樣的傷害?

這個問題討論完後,說明有時候童年時期遭到錯待的成年人也會用錯誤的方式對待子女,而毫不明白這樣的行為具有多麼大的傷害力。有時候他們可能無法靠自己改變他們的行為。強調有虐待傾向的人,只要謙卑尋求主的幫助和指引,就可以改變他們的行為。

那些需要幫助以了解並改變自己虐待行為的人,只要謙卑尋求主的幫助和指引,就能夠改變。他們可以尋求主教的協助,主教能給他們忠告,也能夠推薦社區資源,以提供符合教會標準的協助。

和學員一起讀出教義和聖約121:41-44

  • 這段經文與父母管教孩子有何關聯?

    戈登興格萊會長在擔任總會會長團第一副會長時教導:

    「孩子不需要打罵,他們需要愛和鼓勵,需要一個值得尊敬而不是令人害怕的父親,最重的是他們需要好榜樣。……

    「我祈求……救救孩子。他們有太多的人生活在痛苦和恐懼裡,在寂寞和絕望中。兒童需要陽光,需要快樂,需要疼愛和教養。他們需要仁慈、鼓勵和親情。每個家,不管房價多少,都能提供充滿愛的環境,來成為救恩的環境」(見1995年1月,聖徒之聲第63頁)。

    第二任總會會長百翰楊會長教導:

    「在愛主及敬畏主中將你的孩子帶大;研究他們的性情和他們的氣質,並根據這些來與他們相處,永遠不要讓自己在盛怒中糾正他們;教導他們愛你而不是畏懼你」(維特蘇約翰選編,百翰楊講演集,1954年,第240頁)。

孩子為父母的生命帶來極大的喜樂。

指出父母記得他們神聖莊嚴的職責固然重要,但憶起他們的子女為他們生活所帶來的喜悅也同樣地重要。雅各傅士德長老在十二使徒定額組服務時,觀察到「人類面臨的挑戰很少會比作為好父母來的大,而所帶來的喜悅是其他事物無可比擬的。」(見1991年1月,聖徒之聲,第30頁;亦見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第48頁)。

邀請事先指定的學員簡短地談談他們的子女帶給他們生活的喜悅(見「準備」,第4項)。

如時間允許,考慮分享孩子帶給你生活中的喜悅。

結論

強調孩子是來自天父的禮物。就如同詩篇裡說的,「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當世上父母迎接天父的孩子進入他們家中時,他們就承擔了愛他們、珍惜他們、教導他們,和引導他們走向永生的職責。

提出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第35-38頁。鼓勵學員藉著下列方法復習本課程的教義和原則:(1)採納「運用建議」中至少一項建議並(2)閱讀多馬孟蓀會長的文章:「寶貴的孩童──神的恩賜」。指出夫妻可以藉著一起閱讀和討論研讀指南中的文章而獲益良多。

鼓勵學員在下次上課時攜帶自己的研讀指南課本。

額外參考教材

為非傳統模式家庭之學員需求提出說明

為說明非傳統模式家庭之學員處境,讀出下面一段或兩段話: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培道潘長老說明:「沒有機會結婚和當父母親的人,或是必須獨自扶養子女的人,只要遵守誡命,必不會失去永恆的祝福。就像朗卓舒會長〔第五任總會會長〕應許的:『那是確定無疑的。』」(見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25頁)。

第十一任總會會長海樂李會長說:「凡在今生未能獲得成為妻子或母親的祝福的〔女人〕,只要她們在心中說,如果我做得到,我一定做到;或是說,如果我,有我一定給;我不給是因為我沒有;主就將祝福她,好比她已經做到了。那些內心期待正義之事,卻因為不屬他們自己的過失,而未能做到的人,在來世必會獲得補償」(「維護妳身為女性的地位」,1972年7月,聖徒之聲,第8-9頁)。

七十員勤郭克長老說明:「有時候家庭中因為死亡或是離婚而只有單親。有時候僅有其中一人是教會的成員。有時候其中一人較另一人不積極。一個有靈性的父親或母親一樣可以成功地以主的方式教養子女。我所認識的最傑出的人士之中,有些就是來自這樣的家庭。願主永遠祝福這些好母親和好父親,他們可能以為他們只是在『孤軍』奮鬥,實際上他們卻在主的指引下養育了他們的子女」(Raising Up a Family to the Lord [1993], ⅹ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