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
第7單元:第1天,教義和聖約第24~26篇


第7單元:第1天

教義和聖約第24~26篇

導言

在1830年夏天,對先知約瑟·斯密和教會成員的迫害變得非常劇烈。在這段考驗時期,主透過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24~26篇的啟示,鞏固和教導約瑟·斯密、愛瑪·斯密及教會的其他領袖。

教義和聖約第24篇

約瑟·斯密和奧利佛·考德里獲得關於本身召喚的忠告

想想你曾經遇到最艱難或最挫折的其中一段日子或星期。你如何處理你所經歷的難題?

先知約瑟·斯密在一生中經歷了許多艱難時期。其中一次是在1830年夏天。1830年6月,約瑟·斯密和幾位同工到紐約州考斯威爾,去拜訪有興趣接受洗禮的人。他們在一條小溪築起小水壩作為隔天(星期日)洗禮之用,但是當天晚上一群懷著敵意的暴徒將水壩毀壞。

星期一的一大早,他們重建水壩,有13個人接受洗禮,包括愛瑪·斯密在內。然而在洗禮完成時,將近50名暴徒聚集在一起,侮辱並威脅要傷害聖徒。

那天晚上聖徒們聚在一起,為當天稍早受洗的人證實,但是在執行證實之前,約瑟被逮捕,罪名是「目無法紀,宣講摩爾門經引發國內騷動」(Joseph Smith, 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1:88)。

在約瑟被送往審判的途中,他在好心的警官的幫助之下逃離暴徒。在接受審判和被判無罪後,約瑟在另一個郡又立刻被逮捕。那天晚上,約瑟被「一群人用盡各種方法來虐待、嘲笑和侮辱」,嘲弄和凌虐他(Joseph Smith, 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1:91)。隔天早上,約瑟接受審判,再度被判無罪,在回家途中逃離了另一群暴徒。

約瑟·斯密和奧利佛·考德里又再設法與在考斯威爾剛受洗的成員聚在一起,但是在他們抵達後不久,一群暴徒便聚集起來。約瑟和奧利佛不得不逃走,暴徒整夜追趕他們,他們勉強逃脫。

約瑟談到這段考驗時期說,「儘管敵人肆虐,但我們得到許多安慰,也發生了許多事情鞏固我們的信心,和讓我們放心」(inHistory of the Church, 1:101;關於約瑟·斯密在考斯威爾這些事件的記載,見History of the Church, 1:86–97, 101)。

閱讀教義和聖約第24篇的前言,找出教義和聖約第24~26篇中啟示的目的。

  1. 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完成下列兩項練習:

    1. 將經文研讀日記分成兩欄。標示第一欄的標題為鞏固和鼓勵;標示第二欄的標題為指示。研讀教義和聖約24:1-12,並將所有能鞏固、鼓勵或指示約瑟和奧利佛的詞句,放入適當的欄位中。

    2. 從其中一欄選出對你極具意義的一句話。寫下兩、三句話,說明來自主的明確鼓勵或指示如何能幫助一個人度過困難的經歷。

教義和聖約24:8中,可以找到來自主的一項重要鼓勵和指示。用自己的話,寫出這節經文裡教導的一項原則:

苦難是指引起痛苦、悲傷或痛苦的原因或情形。你認為「在苦難中要忍耐」和「堅忍」是指什麼意思?要耐心忍受苦難並不容易,但是主已應許祂會在我們的苦難中與我們同在。

  1. 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下列問題:

    1. 你曾在何時看到有人在忍受苦難時運用耐心和保持忠信?

    2. 那人曾經說什麼或你看到什麼,顯示出主與這個人同在?

    3. 有信心相信主在你面臨考驗時必與你同在,如何能幫助你有勇氣和力量去完成困難的事?

主在教義和聖約24:13-19中給先知約瑟·斯密和奧利佛·考德里更多的指示,關於如何履行其召喚,以及拒絕和反對他們的人會有什麼事發生。

教義和聖約第25篇

愛瑪·斯密獲得關於其家庭和教會職責的忠告

如先前所述,愛瑪·斯密是1830年6月在紐約州考斯威爾受洗團體裡的一份子,但是由於暴徒的迫害,她直到八月初才接受證實(see History of the Church, 1:106, 108)。在愛瑪洗禮後和證實前的這段期間,先知約瑟獲得教義和聖約第25篇的啟示。主在這項啟示中安慰和指示愛瑪,她會在一生中經歷許多考驗和作出極大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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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瑪·斯密

閱讀教義和聖約第25篇。然後在你閱讀以下關於她的生平的詳細資料時,思考在這項啟示中賜給愛瑪的安慰和忠告:

愛瑪·海爾·斯密在繁榮富裕的家庭裡長大,但是在結婚之後,她經常處在非常貧窮的情況。在約瑟翻譯金頁片的早期日子裡,她擔任抄寫員。雖然她經常看到金頁片放在桌上,用細麻布蓋住,但是她從未掀開來看。

約瑟和愛瑪的前三個子女在出生後不久就去世了。她在一生中忍受了五個親生孩子和一名收養的子女死亡。此外,她和她的丈夫經歷無情的迫害。在婚姻生活中,由於暴徒的威脅,約瑟和愛瑪被迫要離開自己的家。愛瑪的家被人闖入;她經常必須離開自己的家,和其他人住在一起,仰賴他們的仁慈以找到暫時的住處;而且最終她心愛的約瑟被人謀殺了。

  1. 主告訴愛瑪·斯密要「製作一本……聖詩選輯……供我教會使用」(教約25:11)。複習教義和聖約25:12,並且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以下問題:

    1. 你認為「發自內心的歌唱」這句話是指什麼意思?

    2. 「義人的歌唱」何以像是祈禱?

    3. 閱讀以下這段話:

      「音樂可以使你的生活更加豐富。音樂可以提升你、啟發你,幫助你更接近天父,也對你的思想、靈性和行為有深刻的影響。

      「小心選擇你所聽的音樂,注意自己在聽音樂時的感受。有些音樂會帶有邪惡和消極的信息。不要聽在歌詞、節奏或強度上鼓吹不道德或推崇暴力的音樂。不要聽用詞低俗或不堪入耳、倡導邪惡作為的音樂。這種音樂會讓你的靈性敏銳度變遲鈍」(鞏固青年〔小冊子,2011〕,第22頁)。

      你如何讓自己四周充滿配稱的音樂?

  2. 根據教義和聖約25:16,這項啟示中賜給愛瑪·斯密的忠告和應許,也適用於我們每一個人。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完成下列作業:

    1. 根據你在教義和聖約第25篇讀到的,寫下至少四項你從賜給愛瑪的忠告中所學到的原則。(例如如果我們不斷遵守神的誡命,就會得到正義的冠冕第15節〕,這象徵著在神的國度裡獲得高榮榮耀。)

    2. 選出你所列出來、覺得可以運用在自己身上的其中一項原則,並寫下你如何能將這項原則應用在現在的生活中。

主說愛瑪·斯密是「蒙揀選的女子」(教約25:3)。先知約瑟·斯密後來教導「蒙揀選是指被揀選來擔任某項工作」(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4:552)。檢視教義和聖約第25篇,找出愛瑪·斯密那時蒙揀選(召喚)去做的事情,以及她將被「按立」(賜予權柄)去做什麼事(教約25:7)。

將近12年後,約翰·泰來會長在先知約瑟·斯密的指導下,按手選派愛瑪為本教會的總會慈助會會長。泰來會長回想那次的經驗說:「在那場聚會中,先知稱愛瑪姊妹是一位蒙揀選的女子。那表示她被召喚到某項工作;而那是為了實現某項與她有關的啟示〔教約第25篇〕。她被揀選來主領慈助會,並且被按立來講解經文。我遵照約瑟〔弟兄〕的要求,按手選派她。……愛瑪姊妹被揀選來講解經文和主領慈助會」(“Discourse by President John Taylor,” Deseret News, Mar. 9, 1881,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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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麥克·斯密

約瑟·斯密的母親露西·麥克·斯密用以下的話讚揚她的媳婦愛瑪:「我一生中從未見過像她這樣的女子:忍受各式各樣的疲憊與辛勞,日以繼夜,年復一年,毫不畏縮地帶著勇氣、熱誠、耐心去承受她曾經歷過的一切;但我知道她必須忍受這些——她在前途未卜的汪洋中飄搖——她奮勇抵抗迫害的風暴,忍耐世人及魔鬼的怒吼。這些事幾乎足以擊垮任何女人」(History of Joseph Smith by His Mother, ed. Preston Nibley [1958], 190–91)。

  1. 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寫下一封短箋感謝和讚美你認識的某位姊妹,這位姊妹具有教義和聖約第25篇和露西·麥克·斯密所說的愛瑪·斯密的某些特質。考慮把你寫的短箋給那位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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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經文圖示
精通經文——教約25:13

教義和聖約25:13是一則精通經文。不妨用顯著的方式劃記下來,方便日後查看。「固守聖約」一詞的意思是指密切地遵從或堅守我們與神所立的聖約。不妨把這定義寫在靠近那節經文的頁緣處。

  1. 在經文研讀日記中,說明教義和聖約25:13對你具有哪些意義。

為了幫助你記得主的訓誡去固守我們所立的聖約,把教義和聖約25:13的話語寫在一張小紙或卡片上。隨身帶著這張紙幾天的時間,想一想這些話,並且設法背誦下來。背好了以後,你可以背誦這節經文給一位朋友或家人聽,並說明其意義。

教義和聖約第26篇

主指示約瑟·斯密、奧利佛·考德里和約翰·惠特茂

主在教義和聖約26:1中,教導約瑟·斯密、奧利佛·考德里和約翰·惠特茂關於他們要執行的屬靈和屬世工作。主接著教導一項關於管理教會的重要原則。

想像一位屬於其他信仰的朋友會和你一起參加一場聚會時,在會中有許多教會職員在他們的召喚中被提請支持(例如支分會的大會或支聯會大會)。想一想,你會如何向你的朋友解說關於支持許許多多的教會職員。

閱讀教義和聖約26:2,找出關於舉手支持這項做法的詞句。你可以將這項原則劃記起來:在教會裡,所有的事都要在一致同意下去做。

你認為「一致同意」一詞是指什麼意思?

「一致同意」指的是教會成員支持蒙召喚在教會服務的人,以及其他需要成員支持的教會決定。這通常是藉著舉右手來表示。

藉著表達一致同意來支持以及投票,兩者之間是有區別的。在主的國度中,主啟發祂所任命的領袖,他們藉著祂託付給他們的權柄來作各項決定。這些領袖接著會尋求主確認他們所作的決定。舉起右手並不是讓教會成員進行投票的一種方式;而是對已經作成的決定表示他們的同意(或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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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餐聚會中舉手支持

教會成員除了舉右手來表達他們的同意或贊成外,同時也表示自己願意支持那人或所提出的行動。戈登·興格萊會長教導:「支持這項程序不僅是舉手罷了。也是去支持、支援和協助被揀選的人的一項承諾」(參閱「這事工關切的是人」,1995年7月,聖徒之聲,第54頁)。

思考你能做什麼來更充分地履行你所立下的承諾去支持某個人,這個人蒙召喚和被支持在支會或分會中為你們服務。

  1. 將以下句子寫在經文研讀日記中的今日作業下面:

    我已研讀教義和聖約第24~26篇,完成本課的日期為(日期)。

    我想和教師分享的其他問題、想法及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