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兒女
2011年11月


兒女

圖像
Elder Neil L. Andersen

我要見證,擁有兒女是一項偉大的祝福,他們會在今生和永恆為我們帶來幸福。

當我們凝視小孩的眼睛時,我們看到他們與我們同是神的兒女;他們前生也和我們在一起。

對於能夠生兒育女的夫妻而言,能為神的靈體兒女提供骨肉身體,實在是一項崇高無比的特權。我們相信要組織家庭,也相信要養育兒女。

一個小孩出生時,父母便是在實踐天父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把兒女帶到世上來。主曾說:「這就是我的事工和我的榮耀──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1要成為不死之前,必須先成為必死的世人。

家庭是神制定的。不論在今生或全永恆,家庭都是天父計畫的核心。經文記載,神在亞當和夏娃締結婚姻後,「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2在我們這時代,眾先知和使徒也宣告:「神賜給亞當與夏娃的第一條誡命,與他們夫妻為人父母的潛能有關。我們宣告,神要祂兒女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誡命,至今仍有效。」3

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這項誡命不曾被遺忘或棄置一旁。4對於夫妻(尤其是妻子)願意生兒育女所展現的莫大信心,我們要表達由衷的感激。什麼時候生小孩,要生幾個小孩,這些都是私人的決定,需要由丈夫、妻子和主之間共同決定。這些決定是神聖的──應當透過真誠的祈禱,並運用極大的信心來作決定。

許多年前,七十員雅各‧梅生長老告訴我這段往事:「我們家老六出生時的經驗令人難忘。就在這漂亮的女兒剛出生不久,我在育嬰室凝視著她時,清楚地聽到有個聲音說:『還有一個,是男孩。』我傻乎乎地連忙跑回妻子床邊,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已經筋疲力竭的妻子。我選的可真不是時候。」5年復一年,梅生家庭始終期盼著第七個孩子的到來。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過去了。經過了八年,他們的第七個孩子終於出生了──是個男孩。

多馬‧孟蓀會長在去年四月說:

「教會的標準和社會的標準曾經非常接近,但是現在,兩者之間已經有很大的分歧,而且差距越來越大。……

「人類的救主說祂自己是生於世而不屬於世。只要我們能拒絕錯誤的觀念,摒棄謬誤的教導,並忠於神所命令的事,那麼我們也可以生於世而不屬於世。」6

在今日的世界,種種聲浪貶低生兒育女的重要,或是提倡延後生育、限制家中兒女的人數。我的女兒們最近介紹我看一位基督徒母親(非本教會成員)所寫的網路日誌,她養育五名兒女。她的見解是:「在這樣的文化裡〔成長〕,很難落實聖經中所教導的母職觀念。……一般人認為唸大學比小孩來得重要;環遊世界,晚上有空出去消磨時間,去健身房塑身,或是有一份理想的工作,都比小孩來得重要。」她還說:「母職並不是一種嗜好,而是一項召喚。你不會因為發現孩子比郵票可愛而『蒐集小孩』。母職不是等妳能空出時間了,才來養育小孩;神之所以給妳時間,就是要妳善盡母職。」7

照養年幼的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日子多半是很辛苦的。有位年輕的母親帶著七個孩子上公車,公車司機問道:「小姐,這些都是妳的孩子嗎?或者妳是在辦郊遊活動?」

她回答:「都是我的孩子,不是在辦活動!」8

這世界上有越來越多人在問:「這些都是妳的孩子嗎?」為此,我要感謝各位在教會中營造家庭成為聖所,在教會中我們敬重並幫助養育子女的母親。

對正義的父親而言,千言萬語都不足以表達他對妻子養育兒女這項莫大恩賜的感激和愛意。

梅生長老結婚後不到幾個星期還發生了另一件事,幫助他把家庭責任放在第一順位。他說:

「我和瑪麗覺得,為了讓我順利讀完醫學院,她必須繼續在職場上工作。雖然我們不〔想〕這麼做,但是我們必須晚一點再生小孩。〔後來我在父母家閱讀教會雜誌時,〕讀到當時擔任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的賓塞‧甘長老所寫的一篇文章,〔強調〕婚姻的相關責任。根據甘長老的教導,其中一項神聖責任就是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由於我父母家距離教會行政大樓〔很近〕,於是我立刻往辦公室走去,就在讀了這篇文章30分鐘之後,我已經坐在賓塞‧甘長老的辦公桌前了。」(今天現在就沒這麼容易了。)

「我說明我想當醫生,我別無選擇,只能延後生兒育女的時間。甘長老很有耐心地聽我講話,然後和藹可親地回答說:『梅生弟兄,主希望你為了當醫生而違反祂的一項重要誡命嗎?有了主的幫助,你不但可以生兒育女,還能夠當醫生。你的信心何在?』」

梅生長老繼續說道:「不到一年的時間,我們生了第一個孩子。我和瑪麗都很努力,而主也為我們敞開了天上的窗戶。」四年後,梅生長老從醫學院畢業之前,家裡又添了兩個孩子。9

目前世界各地都呈現一片經濟不穩定、財務方面充滿變數的狀況。多馬‧孟蓀會長在今年四月的總會大會上說:「如果你們擔心無法在財務上養活妻子和家庭,請容我向各位保證,省吃儉用、節儉度日的夫妻並不丟臉。通常,在這種拮据生活中學習犧牲,學習作困難的決定,你們夫妻的感情會更好。」10

甘長老那一針見血的問題:「你的信心何在?」讓我們想到了神聖經文的記載。

亞當和夏娃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時候,並不是在伊甸園裡。亞當〔和夏娃〕離開伊甸園後,「開始耕地,……亞當與他妻子同房,她就……生了兒子和女兒,他們〔運用信心〕開始生養眾多,遍滿地面」。11

李海和撒拉運用信心生下雅各和約瑟的時候,並不是在坐擁金銀財寶的耶路撒冷家中,而是在曠野裡。李海談到他兒子雅各時,說這是他「在曠野受苦難的日子中頭生的孩子」。12講到約瑟的時候,說:「你是在我們歷經苦難的曠野中出生的;是的,在我最憂傷的日子裡,你母親生下了你。」13

出埃及記中記載,有一對夫妻結婚後,憑著信心生下了一名男孩。他們沒有在前門懸掛歡迎的標誌,宣告孩子的誕生,反而將他藏了起來,因為法老下令,每個新生的以色列男嬰都要「丟在河裡」。14各位都知道故事後來的發展:這個俊美的嬰孩躺在一個蒲草箱中,被放到河裡,由姊姊一路跟著。法老的女兒發現了他,親生母親以奶媽的身分,親自哺育他。這孩子後來回到法老女兒身旁,她將他視如己出,並把他取名為摩西。

有個嬰孩誕生的故事最受世人喜愛。沒有精心佈置的嬰兒房,也沒有名牌設計的搖籃──世界的救主躺臥的,只是個馬槽而已。

在這「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裡,15神真正的聖徒會運用信心,絕不忘記、摒棄或輕忽「神要祂兒女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誡命」。16我們懷著信心勇往直前,體認到:要生幾個小孩,什麼時候生小孩,是丈夫、妻子以及主之間的決定。我們不應該在這件事情上彼此論斷。

對於沒有機會結婚生子的正義婦女而言,生小孩可能是個讓她們感到非常痛苦的敏感話題。我要對這些高尚的婦女說,天父明瞭妳們的禱告和渴望。我們極為感激妳們非凡的影響力,包括妳們對那些需要妳們的信心和力量扶持的孩子伸出愛的臂膀。

對於那些結婚後殷切期盼有小孩,但無法生育子女的正義夫妻,以及對打算有大家庭但卻不能生育許多小孩的夫妻而言,生兒育女也可能是個令人傷心的話題。

我們無法一一解釋今生種種困境的原因。有時候人生似乎非常不公平──特別是當我們最深切的渴望就是去做主所命令的事情的時候。身為主的僕人,我向各位保證,以下的應許是千真萬確的:「忠信的教會成員只要遵守與神所立的聖約,即使今生的情況使他們無法獲得永恆婚姻和為人父母的祝福,必會在永恆中得到神所應許的一切祝福。」17

祕魯西利馬傳道部的司考德‧杜里斯會長跟我講過他們的故事。他說:

「我和貝琪結婚25年,一直都無法生育〔或收養〕小孩。我們搬過好幾次家,每到一個新環境,自我介紹的時候都很尷尬,有時候很痛苦。支會成員很驚訝我們為什麼〔沒有〕小孩;其實不解的不只是他們。

「我蒙召喚擔任主教時,支會成員擔心我完全沒有和小孩及青少年相處的經驗。我感激他們舉手支持我,也請他們讓我用他們的小孩來練習我的育兒技巧。他們好心地答應了。

「我們等了又等,有了心得,也培養了耐性。結婚25年後,一個小孩奇蹟般地進入我們的生活。我們收養了兩歲的妮可,後來又收養了剛出生的尼可萊。現在陌生人常會讚美我們的孫子真可愛,我們總是笑著說:『這兩個是我們的小孩,我們是倒退著過日子。』」18

弟兄姊妹們,對於這項神聖且私人的責任,我們不應該彼此論斷。

「〔耶穌〕領過一個小孩子來,……抱起他來,……說:

「『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19

能夠迎接神的兒女進入我們的家中,是多麼美好的祝福啊!

讓我們謙卑地經由祈禱,努力了解和接受神的誡命,虔敬地聆聽祂神聖之靈的聲音。

家庭是神永恆計畫的核心,我要見證,擁有兒女是一項偉大的祝福,他們會在今生和永恆為我們帶來幸福,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摩西書1:39

  2. 創世記1:28

  3.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129頁。

  4. 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的全美社區年度調查報告顯示:「在家庭數目、生育率、全職母親人數方面,猶他仍居全國之冠;年齡中位數、結婚年齡則為最低」(“Who Are Utahns? Survey Shows We’re Highest, Lowest, Youngest,” Salt Lake Tribune, Sept. 22, 2011, A1, A8)。

  5. 2011年6月25日,雅各‧梅生長老所寫的電子郵件。

  6. 多馬‧孟蓀,「聖職能力」,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66,67頁。

  7. Rachel Jankovic, “Motherhood Is a Calling (and Where Your Children Rank),” July 14, 2011, desiringgod.org.

  8. See “Jokes and Funny Stories about Children,” thejokes.co.uk/jokes-about-children.php.

  9. 2011年6月29日,雅各‧梅生長老所寫的電子郵件。

  10. 多馬‧孟蓀,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67頁。

  11. 摩西書5:1,2

  12. 尼腓二書2:1

  13. 尼腓二書3:1

  14. 出埃及記1:22

  15. Charles Dickens, A Tale of Two Cities (Signet Classic, 1997), 13.

  16. 利阿賀拿,2010年11月,第129頁。

  17. 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2010),1.3.3。

  18. 2011年8月28日,司考德‧杜里斯會長所寫的電子郵件。

  19. 馬可福音9: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