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歷史
奴隸制度與廢除


「奴隸制度與廢除」,教會歷史主題

「奴隸制度與廢除」

奴隸制度與廢除

教會於1830年成立時,美國境內有兩百萬名奴隸,大約佔總人口的六分之一。三個世紀久以來,非洲男女被挾持或被當做戰俘運往大西洋的對岸;那裡的歐美人士提出各種說法,企圖支持他們合理地奴役非洲人和他們的後代子孫。美國在1808年明令禁止在大西洋兩岸買賣奴隸的交易行為,但是對於美國境內的奴隸和他們後裔的合法地位,仍持續爭議不休。

美國北部各州在1700年代後期至1800年代初,已逐漸廢除奴隸制度,包括大多數後期聖徒先驅者聚集的紐約州和俄亥俄州。至於美國南方各州,包括密蘇里州,仍繼續實行奴役制度,買賣家奴。很多美國人支持奴隸制度,反對人士則一部分將焦點鎖定在控制奴隸制度的擴散、有些人希望奴隸制度能逐漸消蹤匿跡,而少數一些公開發言聲明廢除奴隸制度的反對人士,則呼籲立即並且無條件地廢止奴隸制度。由於美國早期不論在社會、科學,以及宗教等方面,都普遍地誇大了種族之間的歧異,因此許多主張廢除黑奴制度的反對人士都鼓吹遣返非裔美籍人士回非洲,而不是接納他們融入美國社會。

儘管大多數後期聖徒是來自美國北方各州的歸信者,也反對奴隸制度,但奴隸制度在許多方面仍然對教會的歷史發展產生了影響。1832年,定居在密蘇里州的後期聖徒受到鄰近居民的攻擊,他們指控這些聖徒「不正當地影響他們的奴隸,處心積慮地在雙方之間播下爭端,煽動叛亂行為。」1那年冬天,約瑟·斯密受到啟示,提及美國將爆發一場戰爭,起因是黑奴問題,而且黑奴們會「起來反抗他們的主人。」2隔年,對於獲得自由的黑人聖徒會聚集到密蘇里州的這股憂慮越演越烈,引發了更多攻擊聖徒的暴力行為,導致最後聖徒們被迫撤離傑克森郡。3

1830年中期,聖徒們嘗試與奴隸制度的爭議劃開界線。傳教士得到指示,除非得到主人的許可,他們不可以教導為奴的男女。4教會發行的報紙也刊登了數則批評廢除奴隸制度運動成長的報導。5然而,在聖徒們被趕出密蘇里州,定居在伊利諾州之後,約瑟·斯密卻越見公開表示他反對奴隸制度的堅定立場。他質問,「有兩、三百萬人只因為內在的靈魂被外面那層深色皮膚包裹著,就被迫終生為奴。」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如何能聲稱自己信奉「所有人都生而平等」。6約瑟·斯密在1844年參選美國總統時,呼籲聯邦政府在六年內中止奴隸制度,並藉由募款來補償蓄奴的主人。

至聖徒遷徙至猶他州之前,教會裡的黑人成員中有人是自由之身,也有人是奴隸。格林·弗雷克、哈克·雷伊,和奧斯卡·寇斯比,他們三人是1847年先驅者隊伍擔任前導先鋒的成員。他們三人在先驅者旅程中是摩爾門家庭的奴隸。1852年,在猶他州立法院任職的教會領袖,開始討論要怎麼處理猶他領地的黑奴問題。百翰·楊和奧申·賓塞公開發言支持立法規範奴隸制度,主張人們可以合法將奴隸帶來領地,但是禁止使他們的後代被迫成為奴隸,同時任何行動都應事先得到他們的許可才得進行。這種作法無異於確使奴隸制度最後必定消失在領地上。使徒奧申·普瑞特發表了一場動人演說,反對與奴隸制度作出任何妥協;他說:「只因為非洲人的膚色和我們的不同,就約束他們的自由,已足夠使天上的天使們聞之羞愧。」7百翰·楊和奧申·賓塞的立場獲得普遍認同,立法院簽署了一張有關黑人奴隸的文件,要求使他們獲得人道待遇以及受教育的管道。8

1850年代中,猶他州有大約100名黑奴。91861年,正如約瑟·斯密所預言,美國爆發了因黑奴問題引起的內戰。1862年6月19日,美國國會終止了美國領土內,包括猶他州的奴隸制度。隔年,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簽署了解放宣言,聲明美國政府不再認可南方各州因不服從政府而自行實施的奴隸制度。內戰結束後,政府簽訂憲法補充條款,禁止美國各地實行奴隸制度。

相關主題:種族與聖職

註:

  1. 暴徒們在1832年夏天發送的傳單,後來刊登在“To His Excellency, Daniel Dunklin, Governor of the State of Missouri,”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Star, vol. 2, no. 15(Dec. 1833), 114–16.

  2. Revelation, 25 December 1832 [DC 87],” josephsmithpapers.org.

  3. 見主題:傑克森郡的暴行

  4. Declaration on Government and Law, circa August 1835 [DC 134],” in Doctrine and Covenants, 1835, 254, josephsmithpapers.org; “Letter to the Elders of the Church, 2 October 1835,” in Latter Day Saints’ Messenger and Advocate, Sept. 1835, 180, josephsmithpapers.org.

  5. 這些文章多數都出版於某位廢奴主義者造訪嘉德蘭不久後,由於人民對於摩爾門反奴隸制度和親近印第安人的態度感到擔憂,導致聖徒難民與鄰近的密蘇里州克雷郡居民之間的關係緊張。嘉德蘭聖徒努力將教會與廢奴主義運動之間拉開距離的事例,見Messenger and Advocate, vol. 2, no. 7(Apr. 1836), 289–91, 295–96, 299–301 and Messenger and Advocate, vol. 2, no. 8(May 1836), 313–14.有關密蘇里州聖徒所承擔的壓力和他們的回應,見Messenger and Advocate, vol. 2, no. 11(Aug. 1836), 353–55, 359–61.

  6. Times and Seasons, vol. 5, no. 10(May 15, 1844), 528.

  7. Orson Pratt, Speech, February 24, 1852, Church History Department Pitman Shorthand transcriptions, 2013–2017, Church History Library.

  8. See “An Act in Relation to Service” and “A Preamble and an Act for the Further Relief of Indian Slaves and Prisoners,” in Legislative Assembly, Acts, Resolutions, and Memorials, Passed by the First Annual, and Special Sessions, of the Legislative Assembly, of the Territory of Utah (Salt Lake City: Brigham H. Young, 1852), 80–82.For a discussion of how “An Act in Relation to Service” echoed precedent set in northern states for the gradual elimination of slavery, see Christopher B. Rich Jr., “The True Policy for Utah: Servitude, Slavery, and ‘An Act in Relation to Service,’” Utah Historical Quarterly, vol. 80, no. 1(Winter 2012), 54–74.

  9. Nathaniel R. Ricks, “A Peculiar Place for the Peculiar Institution: Slavery and Sovereignty in Early Territorial Utah” (master’s thesis,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2007),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