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
第76課:教義和聖約第72~74篇


第76課

教義和聖約第72~74篇

導言

由於教會擴展到密蘇里州,愛德華·裴垂治主教亦搬遷到該地,所以有必要在俄亥俄召喚另一位主教。1831年12月4日先知約瑟·斯密獲得三則啟示,同時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72篇。這些啟示揭示紐奧·惠尼蒙召喚擔任俄亥俄的新任主教,啟示有關他的一些職責,並給予關於聚集到錫安的指示。載於教義和聖約第73篇的啟示,是在1832年1月獲得的,主指示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要重新開始翻譯聖經的工作。教義和聖約第74篇的啟示是在1830年,教會復興之前獲得的。啟示中包括主對於哥林多前書7:14的說明,該節經文在過去被某些人用來論述嬰兒受洗的正當性。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72:1-8

主召喚紐奧·惠尼在俄亥俄擔任主教

問學生,他們認為教會的哪一項召喚非常困難。

  • 你曾否在教會中接受過召喚或被指派去做一些很困難的事,而感到心力交瘁或無能為力?如果是,為什麼?

請學生靜靜查考教義和聖約72:1-2,找出在教會中需要發出哪項召喚。(不妨說明「主的葡萄園中這部分」這句話指的是俄亥俄。)

  • 在俄亥俄需要發出哪項召喚?

為幫助學生了解為什麼俄亥俄需要新的主教,請他們回想誰蒙召擔任教會中的第一位主教(愛德華·裴垂治;見教約41:9)。說明隨著教會擴展到密蘇里州,裴垂治主教搬到密蘇里州的獨立城(距離嘉德蘭將近1000英里),因此主宣告俄亥俄需要一位新主教。請幾位學生輪流讀出教義和聖約72:3-6。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哪些字句說明為什麼俄亥俄的聖徒需要一位主教。

  • 根據第3節第5節,在俄亥俄的聖徒為何需要一位主教?(如此他們就能夠向主教回報他們管家職務方面的責任。)

  • 這跟我們今天向主教或分會會長回報自己的責任有哪些相似之處?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72:7-8。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誰被召喚為俄亥俄新任的主教,以及是誰選他履行這項召喚。

  • 誰被召喚為俄亥俄的新任主教?

  • 是誰揀選紐奧·惠尼擔任新任的主教?

  • 我們從第8節可以學到哪一項有關在主的教會中蒙召喚服務的教義?(學生的回答可能會反映出以下的教義:在耶穌基督的教會服務所需的各項召喚來自於救主。

請學生思考,他們若被召喚擔任教會中某項困難的召喚,他們會有什麼感覺。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的故事;紐奧·惠尼的孫子,也就是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奧申·惠尼長老述說了這個故事。請全班仔細聆聽惠尼弟兄蒙召喚擔任主教時的感受,以及他如何學到他的召喚從何而來。

圖像
奧申·惠尼長老

「一想到要負起這項重責大任(主教的職位),幾乎讓〔紐奧·惠尼〕難以承受。……他……不相信自己的能力,並〔覺得〕沒有能力履行那份崇高、神聖的託付。他困惑不已並向先知求助:

「『約瑟弟兄,我不是個當主教的料;但如果你說這是主的旨意,我會試試。』

「『你不需要只聽我的話;』先知親切地回應,『你自己去求問父吧。』

「紐奧……決定照〔先知〕所建議的去做。……他謙卑、真誠的祈禱得到了答覆。靜默無聲的夜晚,他獨自待在房間,聽到天上有個聲音說:『你的力量在我。』寥寥數字,卻蘊含無比深義。他的疑惑就像黎明破曉前的露水般消失無蹤。他立刻去找先知,告訴他自己已心滿意足,並願意接受所蒙召喚的職位」(“The Aaronic Priesthood,” Contributor, Jan. 1885, 126)。

  • 是什麼讓紐奧·惠尼甘心樂意地接受主教這個召喚?

  • 如果教會中的某項召喚或指派令我們感到難以負荷時,我們可以從他的經驗中學到什麼?

  • 你了解在教會中服務的各項召喚來自救主以後,會如何幫助你接受召喚,並努力光大你的召喚?

可以考慮分享一個經驗,說說在主的教會中服務的各項召喚如何鞏固了你的見證。

教義和聖約72:9-26

主說明主教的職責

將以下真理寫在白板上:主教及分會會長在各自的支會和分會內管理教會屬世及屬靈兩方面的事務。(不妨說明屬世一詞指的是與世俗生活有關的事物。例如,主教和分會會長管理教會財產、教會經費以及主教倉庫內物品的使用。)

概述教義和聖約72:9-26,說明這幾節經文描述的是惠尼主教的部分職責。說明主在這項啟示中描述主教的職責,主要與獻納律法下主教的角色有關。在這段期間,教會並不像今日劃分支會並由主教主領支會。在那個時候只有兩個主教:惠尼主教是俄亥俄聖徒的主教,裴垂治主教是密蘇里州聖徒的主教。

教義和聖約第73篇

主指示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繼續翻譯聖經

概述教義和聖約73:1-2,說明主指示當時正在傳教的長老,要繼續這麼做,直到下次(兩週後就要舉行)的大會。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之前去傳道,是為了協助對抗以斯拉·布司出版的信函造成的騷動;他在信中記載關於教會的錯誤訊息。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73:3-4。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命令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大會結束後要專注於什麼。

  • 主要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將心力集中在什麼事上?主提到「翻譯的工作」,指的是什麼?(聖經的修訂。)

教義和聖約第74篇

主說明哥林多前書7:14的意義

請學生想像,他們正在擔任教會的全部時間傳教士。和一對正在慕道的已婚夫婦交談時,得知他們有一個兒子在幾個月大時就去世了。這對夫婦的宗教領袖告訴他們,這個小孩不會進入天國,因為他沒有受洗就去世了。由於失去了孩子,也由於他們相信自己的寶寶失去了他的救恩,使這對父母感到極為憂傷。

請學生想想,他們會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作出回應,並告訴他們,他們將在課堂稍後有機會回答。

說明教義和聖約第74篇包含了主對哥林多前書7:14的解釋。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74:1,也就是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4所說的話。告訴學生哥林多前書的這節經文向來被用來支持嬰兒洗禮的儀式。(不妨說明在第1節不信的這個詞,指的是沒有接受耶穌基督福音的猶太人。保羅說凡配偶中有一位歸信了,會把聖化的影響力帶到他們家中,但沒有說藉著正義的配偶就可得救。)

請幾位學生輪流讀出教義和聖約74:2-6。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在使徒保羅的時代,婚姻中一位配偶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而另一位配偶仍實行摩西律法時,所衍生的各種問題。

  • 當時這些型態的婚姻遭遇了哪些困難?(配偶會爭論要教導他們的孩子相信並遵守耶穌基督的福音還是摩西的律法〔見第3節〕;從小到大遵從摩西律法的子女不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見第4節〕。)

  • 婚姻中若在宗教信仰上有分歧,會如何影響這對夫婦的家庭?

說明耶穌基督的贖罪成全了摩西的律法,所以不需要再行割禮。然而,那些遵行摩西律法的猶大人相信,男童除非接受割禮,否則就是不潔的。這樣的信念在夫妻一方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而另一方相信摩西律法的家庭中會造成問題。在今日,有些家庭一方的配偶是本教會的成員,但另一方不是,則可能會在宗教信仰及做法上發生類似的衝突。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74:7。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針對小孩子做了什麼教導。

  • 主針對小孩子做了什麼教導?(學生可能使用不同的措辭,但他們的答案應反映出下列事項:小孩子是聖潔的,已由耶穌基督的贖罪而成為聖潔。不妨建議學生在自己的經文中劃記這項真理。)

提醒學生在課堂稍早所提出的傳教士的情境。請學生在教義和聖約74:7旁,寫下摩羅乃書8:8-12教義和聖約29:46-50作為交互參照的經文。指派學生和一位同伴閱讀摩羅乃書8:8-12教義和聖約29:46-50,然後一起討論以下的問題:

請一組或兩組學生說明他們會教哪些內容。在結束課程時見證救主贖罪的力量會救贖小孩子。

注釋及背景資料

教義和聖約72:13。惠尼主教在裴垂治主教的帶領下服務

愛德華·裴垂治主教被召喚為本教會第一位主教。紐奧·惠尼主教在裴垂治主教的領導之下行事。約瑟·斐亭·斯密會長說明:

圖像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

「嘉德蘭的主教〔紐奧·惠尼〕,要把記載永恆記錄的管家職務報告『交給』錫安的主教。為了這項職責,紐奧·惠尼蒙召擔任主教。他將保管主在嘉德蘭的倉庫,收取在葡萄園這部分的基金,照吩咐收下長老的報告;供給他們所需,所有的人必須為他們所獲得的付出代價,得到他們該得到的。所收到的這些錢,將為教會的益處而聖化,『照顧貧窮和困苦的人』。若有人沒有能力支付,應寫一份報告『交給錫安的主教,主教應拿主交在他手中的去支付債務』」(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2 vols. [1953], 1:270)(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152頁)。

教義和聖約72:9-26。在俄亥俄實行獻納律法和惠尼主教的職責

獻納律法從未在俄亥俄充分實行,或未完整地施行於當地的社區。本來嘗試施行於從考斯威爾搬遷到俄亥俄湯普生的聖徒中,但因為種種因素成效不彰,包括里曼·柯普雷取消了他的提議,致使考斯威爾的聖徒無法住在他的土地上(見教約第54篇)。然而,獻納律法的原則和做法當時仍然存續著。有些教會成員負起管家職務,也建了一座倉庫協助照顧窮困者以及教會屬世上的需要。紐奧·惠尼主教不只要督導並管理獻納律法的這些事物,還有教會在俄亥俄的其他俗世事務。這包括負責管理教會在該地區的財產。

惠尼主教的主要責任之一是幫助照顧貧窮和困苦的人。教會成員會舉行「禁食聚會」,把食物拿出來給需要的人,惠尼主教執行職責的方式之一,就是把他們所提供的食物分送出去。惠尼主教在他的召喚中貢獻自己經商的技巧,並且為了教會和照顧他人,犧牲許多自己屬世的資源。他忠信地在這項職位上服務,直到生命終了(將近19年的時間);在這段期間,他也曾擔任教會總主教的職位,接下原本由愛德華·裴垂治所持有的職位。

教義和聖約72:20-22。文獻出版社

在1831年11月,於俄亥俄海蘭的總會大會過後,有六名弟兄蒙召喚獻納自己的時間和精力,經營出版、印刷的事務,以及發行包括經文在內的教會出版品(見教約70:3-4)。這群人——約瑟·斯密、馬丁·哈里斯、奧利佛·考德里、約翰·惠特茂、西德尼·雷格登和威廉·斐普——成立了眾所周知的文獻出版社。主讓這些人有權要求主教予以協助(見教約72:20),旨在讓這個出版事業最後能產生足夠的收入,自給自足。出版事業的盈餘將供應文獻出版社成員們的所需,有任何多餘的利潤都要獻納給主的倉庫(見教約70:5-8)。文獻出版社雖只維持了幾年,但對世人的貢獻良多。他們出版了誡命書,也就是後來的教義和聖約;還發行了教會報紙,例如晨昏之星。(See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vol. 2 of the Documents series of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2013], xxv–xxvi)。

教義和聖約74:4-6。錯誤的傳統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李察·司考德長老針對傳統和習俗與耶穌基督的福音互相違背的情形,提出應對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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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察·司考德長老

「對於種族、文化,或民族傳承的欣賞可以是非常正當且有益的,不過這種欣賞卻也可能形成固定的生活型態,而且是由一位忠信的後期聖徒應該摒棄的生活模式。……

「〔豪惠·洪德會長說〕:『我建議各位將耶穌基督教會的成員身份列為最高優先。衡量別人要求你做的事情;或許是你的家庭、你所愛的人要你做的,或者是你的文化傳承、你所繼承的傳統要你做的——請根據救主的教導來衡量每件事情。你若發現某事與救主的教導不合,就將之擱置一旁,不要追求,因為那並不會帶給你幸福』(“Counsel to Students and Faculty,” Church College of New Zealand, 12 Nov. 1990)」(「消除幸福的障礙」,1998年7月,聖徒之聲,第95-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