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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課:馬太福音第18章


第21課

馬太福音第18章

導言

耶穌基督教導祂的門徒各項原則,幫助他們在祂升天之後領導祂的教會。主也說了一則不饒恕人的惡僕的比喻,來回應彼得有關寬恕方面的問題。

教學建議

馬太福音18:1-20

耶穌基督教導祂的門徒各項原則,幫助他們領導教會

在白板上列出以下的過犯:被騙、東西被偷、被朋友出賣。請學生按等級1-10,靜靜地評估每一項過犯,1為最容易寬恕,10為最難寬恕。請一些願意分享的學生報告他們對每一項過犯的評分。

請學生沉思為什麼我們應該寬恕他人,即使很難做到亦然。

學生在研讀馬太福音第18章時,請他們找出可以幫助自己了解為什麼我們應該寬恕他人的真理。

馬太福音18:1-14作摘要,說明耶穌教導門徒要謙抑自己,變得像小孩一樣。祂也說明「冒犯」小孩,帶他們走入歧途,或使他們在信心上跌倒的人都要受到神的公道制裁(見第6-7節)。救主接著勸勉祂的門徒,要從生活中除去那些可能會冒犯他們,或使他們跌倒的事(見第9節)。(注意:救主在馬太福音18:1-14中的教導,將在馬可福音第9章路加福音第15章的課程中有更深入的討論。)

說明救主勸勉祂的門徒要從生活中除去那些可能會讓他們跌倒的事,祂告訴他們,如果有人冒犯他或得罪他,他應該怎麼做。祂也教導使徒教會紀律的原則。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18:15,並請全班找出耶穌告訴祂的門徒,如果有人冒犯他們時,應該怎麼做。

  • 我們可以從這節經文學到什麼,知道如果有人冒犯我們,我們應該怎麼做?

馬太福音18:16-17作摘要,說明救主告訴祂的使徒,如果一個人拒絕承認自己所犯的過錯並拒絕認罪的話,只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人指證他(她),那人就會被教會剪除。你也可以說明,今日主領教會紀律議會的人,對於某人是否應該被教會剪除或開除教籍,總是會尋求主的旨意來作出這樣的決定。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18:18-20。請學生跟著仔細看,找出使徒接受了什麼樣的權柄。

  • 使徒被賜予什麼樣的權柄?(說明救主賜給使徒聖職的權鑰,這賦予他們權柄,在彼得的指導下,執行印證教儀,並對教會事務作出具有約束力的決定,包括一個罪人能否保有成員的身分〔見馬太福音16:19〕。)

  • 主在第19-20節中應許使徒什麼?(你可以建議學生把第20節中的這項應許劃記下來。)

馬太福音18:21-35

主教導了不饒恕人的惡僕的比喻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的故事,這是由多馬·孟蓀會長講述,有關一個家庭其兩個月大的嬰兒去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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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馬‧孟蓀會長

「〔這位〕父親是個木工,就為他鍾愛的孩子製作了一口漂亮的小木棺。葬禮當日天色晦暗,正反映出他們因失去孩子而感到的哀慟。這位父親帶著小木棺,一家人準備向教堂走去,那裡早已有一些朋友聚集等候了。然而,教堂的門是鎖上的。忙碌的主教忘了葬禮這件事,而且怎麼也聯絡不到他。這位父親束手無策,只好將木棺夾在腋下,家人隨著他在滂沱大雨中走回家」(「隱藏的楔子」,2002年7月,利阿賀拿,第20頁)。

  • 如果你是那個家庭的一員,主教沒有出席喪禮,你會有何感受?

  • 為什麼會很難寬恕主教?

說明救主教導使徒後,彼得問主一個有關寬恕的問題。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18:21,並請學生找出彼得的問題。

  • 彼得問救主什麼?

說明在彼得那時代,某些宗教領袖教導,一個人沒有必要寬恕另一個人三次以上。彼得求問主是否應該寬恕一個人七次,他那時或許自認為很仁慈(see Bruce R. McConkie, The Mortal Messiah, 4 vols. [1979–81], 3:91)。請學生默讀馬太福音18:22,找出救主給彼得的回答。

  • 救主說我們應當寬恕那些冒犯或得罪我們的人多少次?(說明「七十個七次」是一種說法,表示我們寬恕他人的次數不應該設限。)

  • 關於寬恕他人,我們可以從救主身上學到什麼真理?(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但是要確定他們指出以下這項真理:主命令我們要寬恕冒犯或得罪我們的人。

  • 寬恕他人是什麼意思?(說明寬恕他人就是懷著愛心對待冒犯或傷害我們的人,並且對他(她)沒有不好的感覺〔見經文指南,「寬恕」scriptures.lds.org教約64:9-11〕。寬恕並不表示我們允許他人繼續傷害我們,或冒犯者可以不用為其行為負責,無論是法律上的或在其他方面。)

說明救主回答彼得的問題之後,祂教導門徒一個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為什麼我們需要寬恕他人的比喻。

把學生分成兩人一組,並請各組一起閱讀馬太福音18:23-35,找出為什麼我們需要寬恕他人。在給予充分的時間後,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為了幫助學生更深刻了解這則比喻,將下列字詞寫在白板上:

國王

僕人

同伴

  • 僕人欠國王多少錢?(在僕人的下方,寫下欠國王一千萬銀子。)

說明在耶穌的時代,「一千萬銀子相當於100,000,000迪納里〔羅馬的貨幣〕。一個迪納里是普通勞動者一天典型的工資」(Jay A. Parry and Donald W. Parry, Understanding the Parables of Jesus Christ [2006], 95)。請學生計算,將100,000,000迪納里除以365天,這個僕人要多少年才能償清這筆債務(100,000,000/365=273,973年)。在白板上欠國王一千萬銀子的下方,寫下273,973年

  • 同伴欠這個僕人多少錢?(在同伴的下方,寫下欠僕人十兩銀子。)

說明十兩銀子相當於100個迪納里。因此,同伴欠了僕人大約100天的工價,或將近他三分之一的年俸。在白板上欠僕人十兩銀子的下方,寫下100天

  • 你認為,為什麼國王告訴僕人,他沒有免了同伴這筆債務就是邪惡的呢?

問學生,他們認為比喻中的這三人可以代表誰。他們回答後,在白板上寫出以下可能代表的人:國王天父,僕人我們,同伴冒犯我們的人。

  • 你認為救主試圖教導祂的門徒哪一項原則,使他們知道為什麼應該寬恕他人?(學生應指出類似以下的這項原則:如果我們希望神寬恕我們,那麼我們就必須願意寬恕他人。將這原則寫在白板上。)

  • 如果一個人難以寬恕他人,他(她)能做些什麼?

為了幫助學生了解,我們怎樣才能更願意寬恕他人,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總會會長團雅各·傅士德會長的話。可能的話,做成講義發給每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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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傅士德會長

「我們必須察覺和承認自己有憤怒的感覺。要做到這點,必須先謙抑自己,但只要我們願意跪下祈求天父賜給我們寬恕之心,祂必會幫助我們。主要求我們,為了自己的好處,就必須『寬恕所有的人』〔教約64:10〕,因為『憎恨會阻擋靈性成長』〔Orson F. Whitney, Gospel Themes (1914), 144〕。唯有除去憎恨和憤怒,主才能讓我們的心得著安慰,……

遭遇不幸時,我們不應自行報復來予以回應,卻應該讓公義來定奪一切,然後就不再追究。要不再追究並消除心裡的憤恨,並不容易。救主已藉由祂的贖罪,為我們所有的人提供了寶貴的平安,但唯有我們願意清除憤怒、怨恨或報復等各種負面的感覺時,這平安才會臨到我們。我們所有的人只要能『饒恕人的過犯』〔約瑟·斯密譯本,英文本,馬太福音6:13〕,甚至饒恕那些犯下嚴重罪行的人,就能獲得贖罪所帶來的平安與慰藉」(雅各·傅士德,「寬恕的醫治力量」,2007年5月,利阿賀拿,第69頁)。

  • 傅士德會長告訴我們怎樣才能幫助我們寬恕他人?

  • 根據傅士德會長的話,當我們寬恕他人時會發生什麼事?

提醒學生先前在課堂上分享的孟蓀會長的故事,並請一位學生讀出這個故事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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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馬‧孟蓀會長

「如果這個家庭胸懷沒有那麼寬大,可能早已責怪主教而心懷惡感了。後來主教發現了這件不幸的事,就拜訪了他們並向他們道歉。在這位父親的言談中仍可清楚地感受到他受到的傷害,但他的眼中充滿了眼淚,也接受了主教的歉意,這兩人在諒解的氣氛中相互擁抱」(「隱藏的楔子」,2002年7月,利阿賀拿,第20頁)。

  • 主如何幫助你寬恕冒犯或得罪你的人?

  • 是什麼幫助你寬恕他人?(不妨考慮請學生在課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這個問題。)

邀請學生沉思他們可能不願寬恕什麼人。請他們祈求能獲得寬恕人的渴望,並且有能力放下傷害和憤怒,讓耶穌基督能透過祂的贖罪幫助他們感受到平安和安慰。

注釋及背景資料

馬太福音18:20。「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培道·潘會長教導,當有適當權柄主領聚會時,奉耶穌基督的名聚會這項應許就適用於我們:

「主已告訴我們:『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18:20;亦見教約6:32)。

「在適當權柄帶領的聚會中學習教義是最安全可靠的」(「虔敬帶來啟示」,1992年1月,聖徒之聲,第21頁)。

馬太福音18:21-22。「七十個七次」

「『七十個七次』(一個誇大的數字,意指無限次)這個答案適用於得罪我們但已悔改的人。而那些得罪我們卻拒絕悔改的人,前三次我們仍然有義務去原諒他們,但第四次,對罪人不利的見證將被帶到主面前。罪人若真誠地悔改並補償了損失,那麼寬恕是必要的;但是若不悔改,罪人則要交給神來審判。更多關於寬恕的律法的教導,記載在教義和聖約98:39-48中」(D. Kelly Ogden and Andrew C. Skinner, Verse by Verse: The Four Gospels [2006], 371–72)。

請注意教義和聖約98:44中「你們就不要寬恕」這句話是指,不悔改的肇事者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的責任。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應該拒絕寬恕或繼續仇視他們(見教義和聖約及教會歷史福音進修班教師用本〔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13〕,第349頁)。

馬太福音18:22。寬恕與教會紀律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布司·麥康基長老教導,馬太福音18:22和涉及教會紀律的情況有何關係:

「在真正悔改的條件下,弟兄們應該互相寬恕彼此的過犯,次數是沒有限制的。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教會本身應該繼續無止境地寬恕犯錯的成員,並與之交誼。在許多情況下,罪人必須被趕出國度,不論他們對自己的不義行為感到多麼難過」(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3vols. [1965–73], 1:423)。

馬太福音18:23-30。主已命令我們要寬恕冒犯我們的人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李察·司考德長老,幫助我們了解我們如何因寬恕他人而蒙福:

「寬恕可以醫治可怕而悲痛的傷痕,因為寬恕讓神的愛滌淨個人心思意念中仇恨的毒素,將想要報復的念頭一一化解滌淨,使我們能接受主給我們的淨化、醫治和復原之愛」(參閱「醫治受虐的傷痕」,1992年7月,聖徒之聲,第29頁)。

總會會長團的迪特·鄔希鐸會長教導下列有關寬恕的事:

「記住,天堂裡都是有這樣共同特質的人:他們蒙得寬恕,也寬恕他人」(「憐恤人的必蒙憐恤」,2012年5月,利阿賀拿,第77頁)。